朋友圈裡有人發了一個鍊接,我一看标題便頓生憤慨。又是一起幼兒園老師虐待孩子的事件。施暴者被網友人肉搜索出了一張正面照,是一個30歲左右的女人,長得漂漂亮亮的,而且面帶笑容,怎麼看這張臉都很難和那個狂扇幼童耳光的惡老師畫上等号。
正糾結着,恰好母親從廚房收拾完碗筷來到客廳。我知道教了一輩子書的母親眼光一向很準,當年我有一個曾經很要好的中學同窗,好得就差燃香明誓義結金蘭了。母親卻不怎麼希望我和他交往,并說這後生雖然長得挺憨厚的樣子,但兩眉相交,心眼太小,容易斤斤計較,還愛鑽牛角尖,所以深交不得。彼時年輕氣盛又自以為是的我哪裡肯信這個邪,偏偏繼續與之交往。直到19歲那年,因為一件很小的事情,我倆吵了幾句嘴,自此他便漸漸與我斷了來往。就連我參軍入伍臨行時,我特意去與他告别,他都始終陰着臉,居然連最起碼的禮貌――出門送我一下都不肯。那一刻我才為母親當初的先見之明而折服。後來,我又陸續結識了幾個哥們,甚至包括交女友,可不可交?靠不靠譜?也基本未能逃過母親的法眼。
我趕緊将手機裡那個女子的照片放大後,拿給母親看了一下,并謊稱是我同事正欲交往的一個女友,特請老媽用“火眼金睛”給把把關。老媽信以為真,戴上老花鏡仔細打量起來。少頃,才對我說:“這女孩長得挺好,隻是眼裡藏着一股殺氣,最起碼性格很暴躁,好沖動。”
“我怎麼看不出有什麼殺氣啊!而且人家笑得還那麼好!”我假裝不信。
“笑得是不錯,隻是有點假。”
“老媽果然火眼金睛。”我禁不住向母親豎起了大拇指,随後道出了事情真相。隻是心裡依然犯嘀咕,便問母親到底是從哪兒看出來的呢?
母親淡然一笑,說:“心無善念,必有惡容。雖然俗話常說,人不可貌相,但那隻是說貌,多是勸誡人們不要輕易小看别人。還有一句俗語說得更透,那就是相由心生,而這個相才是一個人真正的長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