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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血吸蟲病防治政策的變遷與評價

時間:2024-10-19 09:12:45

血吸蟲病作為一種人畜共患的地方性傳染病,對群衆健康和社會發展都會造成極大影響。血吸蟲病疫情雖然現在處于可控狀态,但在未來有回升的趨勢。血吸蟲病是社會性問題,因此,梳理我國血吸蟲病防治政策的曆史與變遷并對其進行評價與展望是十分必要的。

一、血吸蟲病防治政策的公共性

(一)血吸蟲病的特性與危害

血吸蟲病因其疫區廣、病患多、傳播快等特性難以控制疫情。血吸蟲依靠中間宿主“釘螺”廣泛分布在河流、溝渠等地方,當人或哺乳動物接觸到疫水時,血吸蟲會從皮膚進入體内,對人體器官造成損傷;也會随其糞便一起排出,再次成為傳染源,如此循環往複。血吸蟲病分為急性、慢性和晚期三種,病人多為從事農業、林業、水利等領域的中年男性,對個人、家庭乃至社會産生了極大的影響。急性血吸蟲病病人的勞動能力受到限制,慢性病人若不及時就醫會逐漸演變成為晚期,晚期病人會喪失基本生活能力。這不僅導緻患者本身受到來自身體和心理的雙重折磨,其家庭由于缺失主要勞動力也會導緻因病緻貧、因病返貧,生活水平下降;水質惡劣會制約當地農業發展;勞動力缺少會導緻當地經濟增長緩慢。

(二)血吸蟲病防治問題的公共性

公共問題是指對社會産生廣泛影響,且程度較深但人們必須認真對待的社會問題,與“私人問題”相對應。由于血吸蟲病傳染源分布廣、傳播方式簡單、感染後果嚴重,國家需要将其列入公共問題的議事日程,如果不能妥善解決該問題,那麼部分患者就會由于經濟壓力而出現“棄療”的現象,某些地區會因為資源不平衡而無法根治血吸蟲病。

(三)血吸蟲病防治政策的積極效應

若能将血吸蟲病防治政策的公共性落到實處,對經濟、社會甚至對政治都能産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疫區人民的勞動能力,促進生産力水平的發展;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國民整體健康素質,促進和諧社會的構建。此外,積極發揮社會保障的作用,體現了政府對人民的關愛,有利于提升人民群衆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強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信心,順利實現“2030健康中國”的時代目标。

二、血吸蟲病防治政策的變遷我國的血防事業在各個曆史時期不斷繼承發展。一方面,我國血防工作的重心仍是以消滅傳染源為主,每年進行實地調查,統計數據;另一方面,通過拓寬血防工作的寬度、挖掘其深度,血防政策逐步發展演變,形成了一個涉及經濟、政治、醫療、文化、社會保障等多個領域且相互緊密配合的狀态。

(一)20世紀50年代初期:政治動員,積極防治

20世紀50年代初期,黨和政府對血吸蟲病的防治高度重視,将“消滅血吸蟲”作為一個政治性任務來完成,以政治威信推動疾病防治。在此期間,國家采取了成立專門血防領導小組、制定相關法律政策、大力支持科學研究、發動群衆積極滅螺等一系列舉措。除此之外,政府密切關注病人的病情和心理健康,克服其悲觀情緒和麻痹想法,以科學的方法消除群衆的迷信思想。該階段雖然有良好的開端,但當時藥品資源有限,還要靠群衆滅螺、群衆制藥控制疫情,其科技水平不高。後期由于受到自然災害、“文革”等事件的影響,疫情産生了回升現象。

(二)20世紀80年代至20世紀末:大力宣傳,有限投入

改革開放初期,由于先前疫情回升、大量農村人口進城務工等現象産生,血吸蟲疫情死灰複燃。鄧小平同志提出了“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産力”,大力支持科學技術的發展,與國際接軌。我國自主研制的抗蟲藥物吡喹酮于1978年正式用于臨床,并開始研究“血吸蟲病防治疫苗”。1992年“世界銀行貸款中國血吸蟲病防治項目”正式實施,血防事業有了更多的發展資源。而由于資金有限,隻能将其投入到常規的滅螺、宣傳教育、培訓專業人員等工作方面。毋庸諱言,20世紀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由于國家投入資金不足而處于一種名存實亡的尴尬境地。因此,處于貧困的患者家庭支付不起部分需要自費的藥費,患者内心也放棄了接受治療的念頭。因此這段時期血吸蟲疫情沒有得到有效控制。

(三)21世紀新時期:科學防治,有效保障

2001年國務院頒布的《全國綜合治理血吸蟲病“十五”規劃》首次提出給予經濟貧困的地區适當補助。2004年《全國預防控制血吸蟲病中長期規劃綱要(2004—2015年)》提出國家為農民免費提供抗血吸蟲病的基本預防藥品,并對經濟困難的農民患者的治療費用給予适當減免。2008年我國12個流行省(市、區)順利達到了疫情控制标準及以上的目标。2016年國家發布《血吸蟲病控制和消除》(GB15976-2015)文件中隻提到了對經濟貧困地區進行适當補助,但根據各流行省(湖北、江蘇等地)的地方政府頒布的《XX省血吸蟲病防治條例》,經濟困難病人的費用減免政策仍可繼續落實。

三、對我國血吸蟲病防治政策的評價與建議

我國血吸蟲病防治政策在60多年間逐步發展,積極克服困難阻礙,在“防”和“治”上卓有成效。

(一)對我國血吸蟲病防治政策的評價

1.醫療技術與社保政策的耦合逐漸緊密。從以上三個階段可以看出,醫療技術與社會保障需要雙管齊下才能獲得良好效果。例如20世紀七八十年代,出現了國家偏重于技術方面的情況。某些農村地區的抗蟲藥是免費的,但是在服用抗蟲藥之前必吃的護肝藥卻是收費的,這樣必然會導緻就醫的患者減少;農村宣傳沒有做到位,多數患者沒有就醫的觀念,任由血吸蟲病由慢性演變成晚期,最後導緻死亡。21世紀初,國家逐漸重視該類問題,在社會保障和健康教育方面加大力度。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将農村血吸蟲病病人的治療費列入範圍,保證患者病有所醫并給予生活貧困的晚期血吸蟲病病人每人3000元的補貼費用。基層血防人員積極下鄉,走訪病患家庭;在學校等公共場所進行健康教育宣講。

2.政府責任機制不斷強化。我國血防政策逐漸全面化、系統化和法律化,離不開政府對血防事業的大力支持。然而,我國血防事業在管理、執行方面曾出現過突出問題。因我國血吸蟲病防治工作是按層級開展的,這造成了各地區防治程度不平衡。此外,我國血防事業的專業人員的數量和質量也呈下降趨勢,血防人員身兼數職、老齡化嚴重;專業論文發表篇數不多甚至存在着學術錯誤。再者前些年我國農村合作醫療救助無力,社會保障水平低下。鑒于此,政府就前幾年血吸蟲病防治的疏漏及時進行了匡正和補救——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定期更新疫情數據、保證專款專用等。根據最新發布的疫情通報,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及廣西等5個省(市、區)已達到血吸蟲病消除标準,四川、江蘇、安徽、湖北、江西、湖南及雲南等7個省已達到血吸蟲病傳播控制标準。

(二)對我國未來血吸蟲病防治政策的若幹建議

首先是創新體制機制,國家應将“統一管理”和“因地制宜”結合起來,各省市間血防工作應聯防聯控。其次是加大整體資源投入,通過多種方式籌集資金以擴展血防事業的寬度和深度;大力培養中青年血防人才,建立一支專業化、規範化的長久隊伍。再者是加強各方面保障,提高整體保障水平。提高先進技術保障,加大攻克血防技術難點的科研力度;盡早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法律保障;為血吸蟲病病人提供多樣化的社會保障,例如除資金補助外,居委會或村委會可開展物資補助、義工上門等志願服務活動。

【本文系蘇州科技大學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項目“湘鄂皖贛地區血吸蟲病防治狀況調查”的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蘇州科技大學教育與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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