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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基金”幫醫院“忽悠”腦癱患兒

時間:2024-11-08 06:44:28

先以愛心救助的名義聲稱為腦癱患兒提供免費救治,再“忽悠”患兒家屬到北京京郊一家民營醫院進行高額診療。近期,來自湖南、廣西多地的衆多腦癱患兒家庭遭遇了這一“變味兒”愛心基金和醫院營銷手段。

記者調查發現,一家名為“杏林愛心基金”的組織與北京市大興區京軍醫院之間存在着微妙的關系,不斷“電話邀請”各地患者來京就醫。更嚴重的是,種種線索表明,“杏林愛心基金”與2015年就被有關部門叫停的“全國腦癱康複救助基金”是“換湯不換藥”的同一組織。從2015年到今年,該組織以“杏林春雨行動”為由,與不同基金會合作,持續活躍在全國各地,為北京市大興區京軍醫院(以下簡稱“京軍醫院”)“篩查”腦癱患者入京,用幾千塊錢的救助金引誘患者就醫,使之付出高達5萬元至7萬元的治療費用。

先“免費”後“要錢”

今年7月,腦癱患兒甯甯(化名)的媽媽劉女士接到村委會主任通知,稱北京來了專家給腦癱患兒看病,可以免費救助。“免費救助”這四個字讓劉女士很激動,她立刻抱着3歲多的孩子,帶着病曆資料來到了當地的一家賓館參與篩查,她記得現場擺放的宣傳資料上寫着“‘杏林愛心’貧困腦癱救助活動”的字樣。由于是官方通知,現場來了不少患兒家屬,登記信息、排号、篩查之後,工作人員告訴劉女士回家等消息,如果符合救助條件就可以去北京看病了。

過了幾天,自稱“杏林春雨全國小兒腦癱康複救助基金會”工作人員的張江聯系了劉女士。通過微信簡單詢問了病情後,張江說,甯甯有96%的治愈希望,并讓劉女士抓緊時間買車票,帶上4萬塊錢來北京看病,“愛心基金”可以補助3000元到8000元。

說好的“免費救助”怎麼變成了“帶4萬塊錢來北京”?劉女士很難理解,但張江不斷強調“96%的治愈率”、“愛心基金”,帶着對治愈孩子的期待,劉女士買了火車票,并把訂票信息發給了張江。張江回複:“你們要去的醫院是北京京軍腦癱病醫院,地址是北京市大興區高米店南康莊路東口。”

在張江與劉女士聯系的同時,一位自稱北京京軍醫院臨床醫生的王醫生也加了劉女士微信。在微信裡,王醫生也反複表示甯甯可以治療好,讓劉女士帶4萬塊錢來京,并說“救助名額隻能保留到8月底”。而事實上,在甯甯診斷出腦癱後,劉女士已經帶着他在許多大醫院就醫,沒有哪個專家說“肯定能治好”,“手術有96%的治愈率”,這讓劉女士心裡不禁打了個問号,再加上張江和王醫生一直要求劉女士帶4萬塊錢,劉女士開始猶豫到底去不去北京,“這家醫院和基金是什麼關系,為什麼一開始說免費,現在又讓我們帶錢去?”

在采訪中記者接觸到多位曾在京軍醫院就醫的患者,他們的共同特點都是“接到基金救助的電話通知”。

另外一位來自長沙的患者也有過“基金救助”的經曆:“2014年左右接到該醫院的電話,說有救助基金。後來在京軍醫院就醫花了6萬餘元,基金救助隻給了1000多元。”

根據張江提供的地址,記者來到南五環外的高米店村尋找該醫院。醫院位于一片居民區中,由于沒有什麼患者,不走到跟前很難發現這裡有一家醫院。醫院内隻有4棟樓,緊密地挨在一起,每棟不高過6層,分别是綜合門診樓、肝膽科及住院部、科研專科樓和康複中心,門診樓内除了導醫外并無他人,肝膽科及住院部樓一層的幾個診室房門緊閉。除了大院裡保潔員拿着掃把在打掃,以及偶爾出現的醫護人員,整個醫院顯得冷冷清清。記者調查期間多次來到該院門診,總共隻見到了兩位前來咨詢的患者。

基金會和醫院到底啥關系

不同于其他醫院,這家醫院的門診大廳不大的空間裡,單獨設置了一個“基金申領窗口”,窗口内的牆壁上挂着兩個牌子,分别寫着“中華慈善總會杏林愛心基金醫療援助定點單位”“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健康與教育公益基金慢病救助項目指定合作醫院”。

為什麼基金申請窗口設在醫院?該院一名醫生助理說,這是因為基金隻收來自醫院的材料,也就是說,患者隻能在京軍醫院看病産生了花費,憑借醫院的票據去申請基金,患者無法獨立去申請基金。

除了在醫院設立基金窗口,京軍腦癱病醫院的所謂醫生也和這家基金會關系暧昧不清。記者發現,最初聯系甯甯親屬的王醫生,在其微信朋友圈裡看到大量“杏林愛心基金”在各地活動的照片,救助電話均為010-508302××。記者撥打該電話,對方稱是“杏林愛心基金”。而進一步查詢發現,這個座機号碼曾經被北京京軍醫院用來注冊了互聯網域名。記者向導醫台表示自己要找看腦科的“王醫生”,導醫說:“王醫生不是醫生,是醫生助理,不負責看病。現在不在醫院,可能是去基金那邊了。”導醫表示,該院的醫生助理經常要忙碌基金的工作。

一家緻力幫助腦癱患兒回歸社會的慈善組織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通過到各地宣傳讓病人去醫院做手術,這更像是一種商業行為。一般的公益機構是不會這樣傳播的,尤其是跟某家醫院關聯去做救助,可能有一定的欺騙成分在裡面。”另一家專門做兒童心理健康的基金會負責人表示,如果一開始跟病人說看病不要錢,但又變卦,從宣傳上誤導了患者,這是不允許的。公益可以收費,但不能是欺騙的形式。該負責人說:“如果醫院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實現盈利,這就不屬于公益行為,甚至是違規的。”

□9月10日《北京青年報》北青暗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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