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法律保護兒童十分完善,令依然存有中國式“棍棒底下出孝子”傳統觀念的華裔家庭,很可能一不小心就踩到“紅線”。家住西柯汶納市的周先生,就因為在公園對兒子有一個“打屁股”的動作,險些身陷囹圄并面臨骨肉分離,如今案件雖撤銷,回想起來仍心有餘悸。
周先生回憶,上月的一天下午,他領着四歲大的兒子在家門前公園玩耍,當時孩子騎着自行車在比較狹窄的公園步行道飛快穿梭。他本來在旁邊與好友講話,突然看到有幾名青年牽着兩隻壯碩的狗步入公園,但兒子好像沒有感到危機,騎車的路線與兩隻狗十分靠近。情急之下他便沖到兒子面前,将兒子拉入懷中。
周先生說,他當時腦子裡都想的是怕孩子被咬傷,所以大聲訓斥兒子,并做出一個想要打屁股的動作,沒想到竟因此當晚在拘留所度過。
周先生說,可能是當天在公園裡對兒子的動作被誤認為施暴,帶孩子回到家後不到兩小時,突然就有四名警員和兩名穿着便衣的工作人員(後來知道是兒童管理局DCFS人員)敲響大門,詢問當天下午在公園的事件,随後表示他遭到虐童舉報,必須到警局交代情況,于是将他的雙手戴上手铐從家中帶走。
就在他被警員調查的同時,兩名工作人員則與同住的胞弟核實情況,後來才知道本來對方要将兒子帶走到其他家庭(寄養家庭),因為知道家中還有胞弟可以代為照料,才沒有将兒子帶走。
周先生指出,從當天下午大約6時被關入警局拘留所,一直到次日淩晨5時許才離開警局,夜間在警員向他問話做筆錄時,清楚交代當天并未真正打兒子,隻因護子心切而做出一個動作。他後來回家後找到專業律師詢問,過了幾天才知道此事已經不了了之,并未受到指控,之後大約三周也收到法院寄來的案件撤銷信。
律師劉龍珠表示,周先生最終能得以釋放,一來可能是警方考慮到當時有外界因素造成他情急下沖動行事,但最重要的還是因為涉案兒童并沒有受到身體傷害。
在美國對兒童疏失照看和虐待都有可能讓監護人招緻法律訴訟,得到法律嚴懲。一般來說被告人屬輕罪,可能獲判六個月牢刑,重罪則面臨三年以上牢獄之災。
□9月10日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