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工作群本為工作而建立,方便企業管理員工、發布信息、工作溝通等現實需求,能夠高效率解決工作問題,深受企業和單位的歡迎。不過,企業将“工作微信”的時間延伸至員工下班後,占用員工的休息時間,強制性要求員工彙報工作、加班等,屬于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然而,現在企業與員工的地位不平等,勞動者的經濟壓力過大,要顧及到養家糊口、職業前景、打擊報複等多方面因素,往往屈服于“工作微信”的不合理要求之下。
科技以人為本,理應為勞動者提供便利,減輕勞動負擔。可現實中,企業利用“工作微信”将勞動者時間和精力無限制占用,實則背離了科技發展的初衷。因此,監管部門應禁止“工作微信”的泛濫使用,對侵權單位依法處罰。對于“工作微信”的使用規則,各方也可充分探讨,劃定合理界限,将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嚴格區分開,避免過界侵權。
□9月19日《新快報》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