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主要是孩子自己的事情,如果孩子在學校表現得十分優秀,自然會得到老師的垂青。反之,家長再怎麼“表示”,老師恐怕也有心無力。作為家長,與其費盡心思曬各種關系,不如培養起孩子良好的學習習慣更實在。退而言之,即便通過各種“手段”赢得了老師的關愛,對孩子而言并不見得就是好事。試想,一個習慣被照顧的孩子,一旦遭遇風雨,結局将會如何?
把孩子放在熟人班上或者托關系讓孩子在學校“備受照顧”,這樣真的對孩子好嗎?一旦離開這個人為提供的溫室,極細小的事情,對孩子來說可能也是天崩地裂的傷害……既然我們不能保護孩子一輩子,為何不讓他們早點和别人一樣,遇見應該遇見的事情,經曆該體驗的情感,品嘗應該品嘗的滋味。如果明白了這些道理,家校關系還用如此費盡心機嗎?
□9月23日《錢江晚報》胡欣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