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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衒之的“自畫像”

時間:2024-11-08 01:20:59


    撰文/蔔興蕾

若想考證某人的生平行迹,通常須要查檢這樣幾種信息:其人在曆史上有無?生于卒于何時?生于長于何地?是何身份?有何作為?等等。但若考證《洛陽伽藍記》的作者——楊衒之,便還要追究其姓名,尤其是姓氏的寫法,這似乎有點不同尋常。更甚的是,作者姓氏為何,實又牽動對其籍貫、身世、家學的種種解釋。關于姓氏與籍貫的問題,範祥雍《洛陽伽藍記校注》附編《楊衒之傳略》,輯錄了周延年的《楊衒之事實考》,周祖谟在《洛陽伽藍記校釋》中亦有考證。曹道衡在範、周二書的基礎上,再生辨證,發為《關于楊衒之和〈洛陽伽藍記〉的幾個問題》一文。範子烨《〈洛陽伽藍記〉考論》單列“作者姓氏考”一節,就楊衒之姓氏的三種寫法一一稽考,最終定為“陽”姓,并由此劃定其籍貫,推想其身世,論述其家學。曹虹《〈洛陽伽藍記〉與漢晉辭賦傳統》也有一段姓氏小考,舉出管雄先生的推斷,可說是為論證作者辭賦才能的家學淵源鋪設了一個前提。

論者為何對楊衒之其人有如此濃厚的“考據癖”,除史傳阙載的緣故外,或也因為始終心懷疑雲:《洛陽伽藍記》這樣一個奇特文本究竟出于怎樣的一個人之手,他的學識與才能是否可以與書相互匹配?諸如此類的謎團,似乎可由楊衒之本人親自解開,因他在寫《洛陽伽藍記》時,有意無意地也把自己寫了進去。

楊衒之最醒目的“顯身”,當屬由“衒之”引出的數條言辭。這些言辭大約分為兩種:一為考據的按語,一為史評的論贊。是書卷二“明懸尼寺”條載:

衒之按:劉澄之《山川古今記》、戴延之《西征記》并雲晉太康元年造,此則失之遠矣。按澄之等并生在江表,未遊中土,假因征役,暫來經過,至于舊事,多非親覽,聞諸道路,便為穿鑿,誤我後學,日月已甚。(本文所引《洛陽伽藍記》文句,以周祖谟《洛陽伽藍記校釋》為底本,恕不另注)此條屬于考據的按語。前一個“按”,自是為辨證陽渠石橋四柱的敕造年份而發。後一個“按”,則不妨視為作者著述旨趣的重申,亦即,叙事須經親覽,非可聽信傳聞,這便與原序“武定五年,歲在丁卯,餘因行役,重覽洛陽”等語所體現的實錄精神頗可照應。不過這段看似一本正經的說辭,卻又隐現一種戲谑的腔調:既諷刺了劉澄之、戴延之記載失實,也嘲笑了後之學者不辨真僞不明虛實久矣。

又卷三“大統寺”條記:

衒之按:蘇秦時未有佛法,功德者不必是寺。應是碑銘之類,頌其聲迹也。此條本由大統寺牽及寺南高顯略宅,故事大緻是說:高宅夜常見赤光行堂,尋光掘地,得金百斤,又依銘文所記,金原為蘇秦所有,得者要為其造功德,高顯略遂造招福寺以報。卷一“修梵寺”條所記董卓宅邸之事,與之相似,是說邢鸾掘地取得寶物、錢财,且有所謂的銘文為先前的持有者作證。與蘇秦的“慷慨”、高顯略的“守信”不同的是,董卓卻上演一出“還魂索金”的把戲,邢鸾自然不肯歸還,仿佛應了貪财的“惡報”,不久就死去了。若與邢鸾對照,高顯略可謂是因善舉而得善報。按照楊衒之的考據,所謂善舉卻未必全然契合蘇秦的真實心意,進一步想,所謂善報不如說是“歪打正着”。作者非要訂正蘇、高二人之間這筆陰陽官司,或不單是為考證“功德”到底意指為何,也不僅是為追究死者遺願得遂與否,而是為揭示時代易變、史事虛實、報應因果三者之間的錯綜關系。亦即,因時代之隔,史事多生虛妄,虛妄之事有時因報應而獲得驗證,似又成了實事,報應的因果仿佛可以模糊虛實的分際,乃至彌補時間的裂隙。

經由所“按”,既可窺見楊衒之的才學識見,亦可窺探文本的淵源流變,如卷五“宋雲惠生使西域”條:“衒之按:《惠生行紀》事多不盡錄,今依《道榮傳》《宋雲家紀》,故并載之,以備缺文。”即是一例。這裡也可以印證作者尚實的态度。與之前兩條按語連起來看,似乎更可以理解作者撰述的原則,因為他對時代之隔帶來的虛實之别格外敏銳,對時間似有一種緊張感,所以自己總在追求真實與詳盡。
    史評的論贊,或可謂之“太史公曰”的馀脈,譬如卷四“宣忠寺”條:

楊衒之曰:崇善之家,必有馀慶,積禍之門,殃所畢集。祖仁負恩反噬,貪貨殺徽,徽即托夢增金馬,假手于兆,還以斃之。使祖仁備經楚撻,窮其塗炭,雖魏其侯之笞田蚡,秦主之刺姚苌,以此論之,不能加也。“宣忠寺”所講故事大緻可以劃分為兩段,分别以“崇善之家”及“積禍之門”二語概括,前者是就元徽而言,後者則是指寇祖仁。元徽的主要事迹在于:為魏莊帝手剪爾朱榮獻出一段詐言“皇儲誕育”以召之入朝的智謀。後來魏莊帝被爾朱兆所擒,元徽投奔寇祖仁。寇祖仁非但不念舊恩,反将元徽斬殺,謀其财貨,獻其首級,以向爾朱兆兌現賞金。有趣的是,爾朱兆并未勳賞祖仁,他做了一個夢:

兆忽夢徽雲:“我有黃金二百斤、馬一百疋在祖仁家,卿可取之。”兆悟覺,即自思量:城陽祿位隆重,未聞清貧,常自入其家采掠,本無金銀,此夢或真。至曉掩祖仁,征其金馬。祖仁謂人密告,望風款服,雲實得金一百斤、馬五十疋。兆疑其藏隐,依夢征之。祖仁諸房素有金三十斤、馬三十疋,盡送緻兆,猶不充數。兆乃發怒,捉祖仁,懸首高樹,大石墜足,鞭捶之以及于死。時人以為交報。“交報”大抵也包括了兩個環節:首先寇祖仁“負恩反噬,貪貨殺徽”,其後元徽“托夢增金馬,假手于兆,還以斃之”。倘若寇祖仁是“以怨報德”,元徽則可說是“以怨報怨”,一者回報,一者報複,一因一果。如是可想,“報”實由一個不容颠倒的秩序統攝、運轉,所謂“交報”或許隐含着一種前因後果的聯系。有賴因果的支撐,為惡者得惡報才被視為罪有應得,善者即便施予報複也會得到同情。楊衒之一方面藉故事講因果報應,另一方面,因與果也成為推進故事本身起伏跌宕的動力。叙事的因果鍊條系于三筆“金馬”的計算:一是元徽原有為寇祖仁所吞那筆,“金一百斤、馬五十疋”;再是元徽托夢爾朱兆所述那筆,“金二百斤、馬一百疋”;三是爾朱兆依夢所掠那筆,“金一百斤、馬五十疋”以及“金三十斤、馬三十疋”。這三筆财貨,一而有二,二而有三,層層推開,環環相生。元徽夢中所示的第二筆,比實際數量多出一倍。寇祖仁其實并未說謊,但爾朱兆實在相信了元徽的夢語,加之其人貪婪、殘暴,寇祖仁的下場可想而知。元徽恰恰抓住了爾朱兆的秉性,故而順利實現了複仇。在此,寇祖仁之死又可讀解為一種“報”,即對元徽之死的償還。

稱寇祖仁為“積禍之門”,乃因其忘恩負義、謀财害命;稱元徽為“崇善之家”,則與作者奉北魏為正朔的政治立場相連,畢竟元徽最大的“善舉”也許就是協助魏莊帝殺死爾朱榮。由此可知,楊衒之是以政治立場為評判道德的基準。對道德評判,也是他評定曆史功過是非的标識。是故,卷一“永甯寺”條所記“衒之曰”,論及爾朱兆與劉秀、劉備之間的差别,與其說是因天道無常而喟歎,不如說是對“功濟宇宙,大庇生民”的君主的想望。

與考據、史評這樣“局外人”的出場方式不同,楊衒之也會化身成他故事裡的人物,作為“局内人”而亮相。卷一“景林寺”條記:

柰林南有石碑一所,魏明帝所立也。題雲“苗茨之碑”。高祖于碑北作苗茨堂。

又及:

永安中,莊帝馬射于華林園,百官皆來讀碑,疑“苗”字誤。國子博士李同軌曰:“魏明英才,世稱三祖。公幹仲宣,為其羽翼。但未知本意如何,不得言誤也。”衒之時為奉朝請,因即釋曰:“以蒿覆之,故言苗茨。何誤之有?”衆鹹稱善,以為得其旨歸。

郦道元《水經注》卷十六亦載:“天淵池南直(即“置”)魏文帝茅茨堂,前有茅茨碑,是黃初中所立也。”乍看之下,楊、郦二人所記碑文及立碑者似有分歧。

先說立碑者,前者謂之魏明帝曹叡,後者則稱“黃初中所立”,也就是魏文帝曹丕。趙東潛(即趙一清)曾說:“李同軌以公幹、仲宣羽翼明帝,亦未是。劉、王皆丕客,至叡時,二人之骨朽久矣。”(王先謙《合校水經注》卷十六)如其所言,劉祯、王粲羽翼的是曹丕而非曹叡。不過李同軌既為當時國子博士,似不應有如此張冠李戴的失誤。而楊衒之撰文秉持的是實錄姿态,對他書中有不實之處尚且批駁,對親眼所見的謬誤卻不加辨證,也教人感覺不可思議(參範祥雍《洛陽伽藍記校注》卷一)。是故,李同軌所言“魏明”當為“魏文”,此處所見許是後人傳寫緻誤。四庫館臣為《洛陽伽藍記》所作提要稱楊衒之“解魏文之《苗茨碑》,糾戴延之之《西征記》,考據亦皆精審”(《四庫總目提要》卷七十)。由是可想,四庫館臣恐怕就見過一個寫作“魏文”的版本。至如楊衒之所稱“高祖”即北魏孝文帝,郦道元所稱“魏文帝”,也應當指北魏孝文帝,可能後人想及下句曹丕的年号“黃初”,故而改“孝”為“魏”(參範祥雍《洛陽伽藍記校注》)。抑或還有一種可能:郦道元所書不誤,這裡的“魏文帝”不過是“北魏孝文帝”的一種簡稱。但郦氏既為北魏人,稱呼本朝君主而冠以國号,似又不合常理。

再說碑文,“苗”“茅”二字古時相通,本不當有誤解。百官讀碑質疑,李同軌又未知本意,直至楊衒之方才一語道破玄機,焦點實已不在碑文本身,而在楊衒之的才學。在這場知識表演中,楊衒之扮演的是主角,百官、博士則充當的是配角。因了配角的鋪墊、襯托,主角博學機敏的形象才得以彰顯,但配角的形象或多或少受了折損,甚至領受了一種嘲諷。照此看來,這個“局内人”,似與那個考論史事間或戲谑古今的“局外人”并無二緻。

楊衒之所發考據的按語,還見于卷一“昭儀尼寺”條,曰:

昭儀寺有池,京師學徒謂之翟泉也。衒之按:杜預注《春秋》,雲翟泉在晉太倉西南。按晉太倉在建春門内,今太倉在東陽門内,此地今在太倉西南,明非翟泉也。後隐士趙逸雲:此地是晉侍中石崇家池,池南有綠珠樓。于是學徒始寤,經過者,想見綠珠之容也。

此條按語與别處頗不相同。其一,可以找到内證與之呼應。同卷“景林寺”條即載:

建春門内禦道南有句盾、典農、籍田三署。籍田南有司農寺。禦道北有空地,拟作東宮,晉中朝時太倉處也。太倉西南有翟泉,周回三裡,即《春秋》所謂“王子虎、晉狐偃盟于翟泉”也。其二,可以找到人證——趙逸,為之講述此地的故事。趙逸何許人?楊衒之但稱其為“隐士”。此一提示,不免引人揣測:其名所謂“逸”者,或也隻是對其身份的一種回應,甚或隻是一個杜撰的名字。趙逸所知實為前朝舊事,似還有一個“遺民”的身份。卷二“龍華寺”條,趙逸再次現身,亦是為帶來建陽裡土台的前身:“此台是中朝旗亭也。”卷二“景興尼寺”條述及“杜子休宅”,趙逸第三次登場,才有幾句簡短的介紹:“時有隐士趙逸,雲是晉武時人,晉朝舊事,多所記錄。”不過趙逸又一一回答了時人關于寺院由緒、舊京實況乃至其人的種種疑問,他的形象便也由此豐滿充實起來。

依據時人與趙逸的問對,趙逸所以知曉許多晉朝舊事,固然有其為當時之人的緣故,但所知之事往往又可以物證實,則在于其所記錄皆是遊曆都邑、目見而得。可以說他既是曆史的見證者,又是曆史的叙述者。作者筆下的趙逸,與作者本人相仿,亦信奉實錄精神。當其發現史書所記未必合于史實,碑志所載也非必關乎真情,即與實錄原則背道而馳時,便不得不發出對記憶、對書寫的省思:“人皆貴遠賤近,以為信然。當今之人,亦生愚死智,惑已甚矣。”這話亦可當作作者本人的識見。無論是故事裡得字句之旨歸的楊衒之,抑或是史事外考故典之精審的楊衒之,還是《洛陽伽藍記》的作者楊衒之,總之都是曆史的見證者與叙述者,如此看來,趙逸恰如作者的一個縮影。作者在畫别人時,有意無意中,卻畫出了自己的面貌。阿根廷作家博爾赫斯講過一個故事,似乎也是他一生惟一要講的故事:一個立意要描繪世界的人,最終發現自己所畫不是别的,而是自己的模樣(參《詩人·結語》)。一中一外,一古一今,其事略同。

有趣的是,楊衒之岔開一筆,特别提及時人對趙逸長生的好奇。按照趙逸自己的說法,他是自然長壽,并非依靠養生,郭璞曾有預測,他的壽命長達五百歲之久。趙逸為“晉武時人”,生而與晉共時,朝代易變之後,仍然在世,不妨将其視為晉代的延續。趙逸非但見證、叙述曆史,更似曆史本身,這一點作者恐怕無以企及。據說,郭璞“妙于陰陽算曆”,可以占蔔人事,亦可以預見世變,每每應驗(《晉書·郭璞傳》)。從常理看,趙逸自然無法活到五百歲,這是楊衒之的虛構,如若假托了郭璞之口,這又有另一層意思,即從晉世算起的五百年,本來應是洛陽伽藍存續的時長。趙逸是作者精心構思的一個角色,他是作者本人的代表,整個時代的象征,所有寺觀的隐喻,但終歸是一個虛構人物。他身上最具虛構性的特征也就是長壽,而他追憶的往事幾乎沒有虛辭。楊衒之為何要編織一個滿口實話的虛構之人?這可以用趙逸原話說明,因為“人皆貴遠賤近”,所以更願意相信前代遺民的證言。這個虛構之人又為何要擁有五百年的壽數?也可以用趙逸原話解釋,因為“生愚死智”,所以一個壽命足夠長久的人,才能越過大多數人的生死之隔,看清孰愚孰智。

曆史的見證者,“遺民”是一種,“移民”又是一種。前者知過去,如趙逸之輩;後者有外來的記憶,則如菩提達摩者。卷一“永甯寺”條載:

時有西域沙門菩提達摩者,波斯國胡人也。起自荒裔,來遊中土。見金盤炫日,光照雲表,寶铎含風,響出天外,歌詠贊歎,實是神功。自雲年一百五十歲,曆涉諸國,靡不周遍,而此寺精麗,閻浮所無也,極佛境界,亦未有此。口唱南無,合掌連日。與趙逸相似,菩提達摩亦是長壽者,也有周遊的經曆。非惟如此,言辭之中,似又見出楊衒之意欲找出實證、寫下實錄的夙願,俨然又是一幅作者的自畫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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