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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與他的時代(二)

時間:2024-11-08 01:08:56


    講授/鄧小南

下面,介紹一下北宋的内政,也就是宋代在被周邊民族政權擠壓的一個空間裡,是如何對自己的發展做出選擇的。通常狀況下,我們會說“外交是内政的延伸”,但是就宋代的曆史而言,我們也可以反過來說,宋代的内政選擇是在外交壓力下的選擇。宋代這個時期,因循求穩的特點是非常突出的,而這樣的特點就導緻宋代統治者想不惜一切代價保持這個王朝的穩定。一方面是因為前車之鑒,也就是五代,五代十四個皇帝總共五十三年,一個皇帝平均在位四年不到,這是一個非常動蕩的時期。後來趙匡胤做了皇帝,建立了宋代,這是我們現代人回過頭去看的,而當時的人看待這個朝代就會想,這是第六代又開始了,這第十五個皇帝還不知道能幹幾年,所以在當時的統治者看來,最大的壓力是如何把政權穩定下來。而這樣一個問題在宋太祖的《即位诏》裡也有說明,《即位诏》就是皇帝登基以後的“告全國居民書”,在裡面他會宣布自己的政策方針,意在讓全國人民對這個皇朝有信心,可以安心生産。這個诏書裡就說到自己的王朝建立之後,一個是要“革故鼎新”;另外一個是要“變家為國”。過去他對自己一個家庭負責,而現在他要對一個國家負責。這也提醒我們關注一個很有意思的概念,就是隻有在中國文化中,才會把“國”和“家”變成一個詞。像國家這個詞要是翻譯成英文,我們會把它翻譯成“country”或是“nation”或是“state”。但不管你怎麼翻譯,都不是“國”和“家”這樣兩個不同概念的疊加。隻有我們自己的文化認識裡面,才會很自然地認為這是一個概念。從一個人,到一個家,再到一個國,我們會認為這是一個邏輯的延伸,是這個社會秩序的保證。所以我們會說“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是一個序列,而我們理解的“家”和“國”也是有共通性的,一個國似乎就是一個複家長制的家,所以在我們看來,“國”和“家”連在一起沒有什麼奇怪的。這是我們中國文化的傳統。

宋太祖趙匡胤做了十六年的皇帝後,非常突然地去世了,他去世的時候,自己的兩個兒子其實也都成年了,一個二十四歲,一個十八歲,但繼承他皇位的并不是他的兒子,而是他的弟弟,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宋太宗。宋太宗的即位是不是合理合法那是另一個問題,無論如何,宋太宗即位後繼續了他哥哥穩定政權的努力。這裡有一個宋太宗的《即位诏》,上面說“先皇創業垂二十年”,所謂的“垂二十年”就是将近二十年,底下的八個字很關鍵,就是“事為之防,曲為之制”,就是說所有的事情都要預先做出防範,非常周全地進行制約。這八個字用我們現在的話說就是“防微杜漸”,這樣的一種原則在後人就稱之為宋代的“防弊之政”,這條政策的出發點首先就是防範弊端,别出問題。這個事情還沒推行,先想想會出什麼問題,先堵窟窿,設立制度。這就是“事為之防,曲為之制”。這種防弊之政是跟五代時期的動蕩有關系的。宋太宗接着就表态“紀律已定,物有其常”,規矩都定下來了,所有的事都正常地運轉,“謹當遵成,不敢逾越”。太宗時期也确實一直在推行“事為之防,曲為之制”的做法。

那麼宋代這種防範弊端的政治原則要怎樣才能落實到方方面面的事項裡面呢?如果把宋代比作車子,那麼推動它走的兩個輪子,一個就是“立紀綱”;另一個就是“召和氣”。在歐陽修看來,“綱紀”就是法制,所謂的“立紀綱”,就是建立制度。不僅僅是歐陽修,在當時很多人的文章裡,我們都能看到“紀綱”和“綱紀”的問題。而“召和氣”中的“和氣”,在當時人看來就是天地間陰陽二氣自然運行後所感召的“氣”,而對“和氣”感召後,自然而然會對社會政治的穩定、和睦有所助益。所以當時宋人會把“和氣”和國家的“仁政”聯系在一起。而“和氣”在當時被認為是與“綱紀”一起構成了社會平衡的兩端。正因為這樣,宋代的政治可以說是中國曆朝曆代裡最開明的。中國古代的帝制時期,皇帝在權力的巅峰,這些王朝都是專制王朝,說不上現在的民主、自由。但即便是專制王朝,各個時期也是有自己的特點的,施政的方針不一樣,專制的程度也不一樣。但基本上,學者都是承認宋代的政治最開明。沈括是當時有名的科學家,也是政治舞台上很活躍的人物,他曾經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趙匡胤曾經問宰相趙普“天下什麼東西最大”,趙普想來想去不知如何回答,而皇帝又不停地催問,趙普就說:“道理最大。”他也确實想不出什麼實在的東西是最大的,但據說宋太祖卻非常稱贊這句話。所以後來宋代很多臣子在和皇帝讨論很多事情的時候,或是彼此争論什麼事情的時候,都會引用這句“道理最大”。

我們看一些具體的例子。南宋有一些記載,說宋太祖時期曾經有個約定,這個約定藏在太廟裡面。約定的内容很重要的一項就是“不殺大臣、不殺言事的官員”。那麼宋代皇帝是否殺過大臣呢?根據統計實際上是殺過的,但殺的大臣基本上都是同一個罪名,就是貪污罪,而沒有因為言事殺過官員。這種說法在宋代被認為是祖宗留下來的法度,所以也被稱之為“祖宗之法”。宋代對“祖宗之法”是非常崇尚的,因為“祖宗之法”基本上可以當作治國的原則,而“祖宗之法”就是我們剛才所說的“防範弊端”。正因為宋代的整體環境是比較開明的,氣氛也比較寬松,所以當時的讀書人還有很多官員都具有一個特性,就是“尚氣節,羞勢利”,而這樣的一種做法也得到了後世人強烈的肯定。

這裡我們再做一個比較,就是士大夫在各個王朝的境遇。首先,什麼是士大夫呢?讀書人做官就是士大夫,士大夫在英文裡被稱作Scholarofficial,scholar就是學者,official就是官員,這兩者的結合就是士大夫。而“際遇”就是說受重視的程度、人格被尊重的程度。我們比較宋代、前面的唐朝和後面的明朝,這三個朝代都是漢民族建立的政權,都有很多的貢獻。唐玄宗開元年間的盛唐時期,有個三品官,在當時已經算是高官了,但是他犯了一個錯誤,就是把唐玄宗跟他說的一個事情洩露出去了,因為這個緣故,在朝堂決杖。朝堂是百官觐見皇帝的地方,而在這裡決杖後又被發配邊疆。這麼高身份的人在朝堂受到杖責最主要的還不是肉體上的痛楚,而是人格上的羞辱,這是在高層官員中發生的事情。而在底層官員中,比如說杜甫、杜牧、韓愈這些人,都在縣裡做過官。杜甫就說過,當年在縣裡做官時,經常會受到長官的捶處,就是說你幹的事情,如果長官不滿意就會被拉出去責罰,而現在離開了這個職位,才與捶處告别。杜牧、韓愈的詩作裡也都說過類似的情況。所以當時這些人的人格并未受到很強烈的尊重。

明代作為宋代之後的朝代,在朱元璋時期就有廷杖一說。所謂“廷杖”是指在殿堂之上行杖責,到了後來的皇帝,就把這種行為習以為常了,皆這樣做。像明武宗正德皇帝要去南方,而那年正好南方收成不好,皇帝出行的排場當然要很大,所以有的官員就勸他說今年不要去了,等收成好的時候再去,皇帝不同意,朝廷的官員就分成兩派,一派認為去也沒關系,一派認為一定不能去。結果所有主張不要去的官員都受到杖責,一共一百三十人,其中十一人當場被打死。嘉靖皇帝的時候,因為嘉靖皇帝是過繼的,但他也想給自己的親生父親一個名分,但很多大臣認為這不合乎禮制,這就又一次産生了分歧;在這個過程中,一百三十四個大臣受到了杖責,其中十七人被打死。可見當時君主的專制、蠻橫已經到了一個極端了。明代的一部筆記上記載,當時在京城做官的人,每天早晨入朝的時候要跟妻子、兒女告别,說不定今天哪句話說的不對了就回不來了,到了晚上沒事兒回來了便要相慶,因為又活一日。我們知道,海瑞是一個直言之官,而在他遞上自己奏章的當天,就在自己家的大堂裡面擺了一口棺材,意思就是告訴所有人,他海瑞遞上這個折子就沒想着再見明天的太陽。而這種情形在宋代是不可想象的。我們也舉一個宋朝的例子。在神宗時期,陝西用兵西夏失利,五路出兵沒有設主帥,互相之間不肯支援,于是被各個擊破,皇帝非常生氣,批條說要殺一個人,需要有人對這個事情負責,但當時前線的主帥被俘的、受傷的、戰死的這些都無法懲罰,于是就要殺一個漕臣,也就是運輸糧草的官員。當時在指定的時間沒有把糧草送到指定的地點,算是延誤戰機。而第二天宰相向皇帝奏事,皇帝打斷他問昨天提出的斬某人是否已經執行了,宰相就說“方欲奏之”。皇上說“此事何與”,就是有什麼可問的,宰相言,“祖宗曆來未嘗殺士人”。我們前面說過并不是沒有殺過,而是沒有因為這種事情殺過。宋代把罪行分為“公罪”和“私罪”,私罪就是貪污受賄等等,而公罪就是你該做的事情沒有做到,所以這種叫做“有過失,無私取”,有過錯但不是出于私利的。宋代沒有因為公罪殺過人,那麼宰相接着說,“臣等不欲自陛下始”。皇上沉吟後說,可以不殺,但需要在臉上刺字發配。宰相接着說,要是這樣還不如殺了。皇帝就問為何?宰相對曰,“士可殺不可辱”。皇帝大怒說,“快意事做不得一件”。宰相接着說,“如此快意事,不做得也好”。所以我們說宋代相對來講士大夫的發言空間是很大的,在那個時候也比較敢提出來一些與皇帝不同的意見。

這裡就涉及到祖宗之法的問題。前面我們說過,宋代的基本政策是“事為之防,曲為之制”,這是一種防範弊端的原則,而這種“防弊之法”是祖宗留下來的規矩,所以也被稱為“祖宗之法”。在宋代,“祖宗之法”被擡到很高的一個位置,這與宋代的政治格局是有直接關系的。這裡面我們會想到一個問題,就是在帝國時期,皇帝都是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的,怎麼對皇帝的權力進行制約,這是曆代官僚集團遇到的一個問題。而宋朝的“祖宗之法”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這個紐結,因為“祖宗之法”并不是一套成文法,并不是一、二、三可以數出來的。什麼内容是“祖宗之法”,或者說“祖宗之法”包括哪些原則?這個是需要當時人的解釋的,而這個解釋的權力不僅在皇帝那裡,也在士大夫那裡。他們可以用這種方式在某種程度上制約當朝皇帝的政策選擇。所以對于“祖宗之法”的強調,某種意義上反映了應對目前問題的一種策略,就是說為了應對目前的問題,拿“祖宗”出來說事兒。但是這些“祖宗之法”一經固定,到最後反而又會凝固下來,變成一個不能更改的東西,那麼就又制約了後世很大一部分精英人士的頭腦,包括“王安石變法”就與“祖宗之法”産生了很多沖突。

下面我們來說一下當時政治舞台上活躍的是一些什麼樣的人物。宋代的官員從結構上來說,上層官員出身科舉的可以說占絕對的多數,比如說宋代的宰相,百分之九十八以上是科舉出身。科舉就是一種選官的考試。現在我們總把科舉與高考相提并論,但是就形式而言,是有很大的不同的:高考結束以後是上大學,無非就是上哪個大學的區别;而科舉考試則是說你的受教育時代結束了,考試後是去做官,所以說科舉考試類似于公務員考試。科舉在中國古代是不叫科舉的,而叫貢舉。為什麼叫貢舉呢?“貢”就是進貢、貢獻。在過去的概念裡,地方上的好東西都是應該貢獻給朝廷的,包括人才。這裡有一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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