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數民族曲藝分類方法
少數民族曲藝因曆史發展、地理環境、民族文化、語言聲韻、民風民俗等不同,呈現出曲種繁多,五彩斑斓的曲藝景況,它與漢族曲藝有着較大差異。因此,不能用漢族“曲藝”的概念來套少數民族的曲藝概念,也不應以漢族的鼓曲、彈詞、牌子曲、琴書、道情等類型來判斷其屬性,更不能硬套漢族曲藝的分類方法。少數民族曲藝分類是多角度、多方法的。例如:1.按地域分類(東北地區、西北地區、西南地區、東南地區等);2.按民族分類(滿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維吾爾族、苗族、侗族、瑤族等);3.按表演形式分類(說唱、歌唱、舞唱、雜藝);4.按唱腔結構分類(單曲體、雙曲體、多曲體、主插體);5.按題材分類(史詩、叙事詩類、神話傳說類、哲理、祈福祝詞類、生活故事類、受漢族文學影響的少數民族曲藝類);6.按演唱形式分類(坐講坐唱、走講走唱、歌舞演唱、彈唱、對唱);7.按語言系屬分類(漢藏語系少數民族曲藝、阿爾泰語系少數民族曲藝、南亞語系少數民族曲藝、印歐語系少數民族曲藝、南島語系少數民族曲藝)等。
二、少數民族曲藝分類原則
學與知的關系是一個過程與結果的關系,研究學習少數民族曲藝的分類,自然涉及到相關知識的分類。
分類是認識事物的方法,人們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在不斷分辨對象的共性和個性的過程中把握事物。分類的過程就是解剖事物、認知事物的過程,根據不同的标準和需要有各式各樣的分類。學習和研究少數民族曲藝,首先涉及到分類。由于少數民族曲藝涉及面廣,較繁雜,因此,不能套用漢族的曲藝分類方法。如何對少數民族曲藝分類,如何辨析所涉及的各民族曲種類屬,是目前研究中的難題。隻有突破這一難題之後,才能有效地進行全面系統的漢族與五十五個少數民族,都有自己的語言,在語言學上各隸屬于不同的語言譜系,其分類法依上所述,可依次劃分出由共同曆史來源的語言組成的不同語系,比語系小比語支大的語言系屬不同語族,以及比語族小的語言系屬不同的語支。語言是人類進行社會交際、交流思想的工具,也是标志不同民族的重要特征。我國各民族語言分别歸屬于五個語系、十個語族、十六個語支,另外還有一部分未定語族與語支的少數民族語言。中國少數民族語言均散布在五大語系各語族之中。
(一)漢藏語系
“漢藏語系”是我國使用人數最多的語言體系,中國是漢藏語系的故鄉,或者說,是漢藏語系的基地。漢藏語系是用漢語和藏語的名稱概括與其有親屬關系的語言群。漢藏語系中包括四個語族,即漢語、藏緬語族、苗瑤語族、壯侗語族。若再分為具體語支:
1.漢語中還包括回族與滿族所使用的漢語。2.藏緬語族中包括:(1)藏語支(藏語、嘉戎語、門巴語);(2)彜語支(彜語、傈僳語、哈尼語、拉祜語、納西語、基諾語);(3)景頗語支(景頗語);(4)緬語支(載瓦語、阿昌語);語支未定有珞巴語、登人語、獨龍語、怒語、土家語、白語、羌語、普米語。
3.苗瑤語族中包括:(1)苗語支(苗語、布努語);(2)瑤語支(勉語)。
4.壯侗語族包括:(1)壯傣語支(壯語、布依語、傣語);(2)侗水語支(侗語、水語、仫佬語、毛南語、拉珈語);(3)黎語支(黎語);(4)仡佬語支(仡佬語)。
我國操漢藏語系的人數達十億以上,所屬語言有三十多種,分屬不同的語族、語支。僅漢語即分官話、吳、湘、贛、客家、粵、閩等七大方言,另有稱其為“話”而無歸屬的如黃話、村話、臨高話、木雅話、爾蘇話、爾龔話等。邊疆與中原雜居的少數民族兼說漢語的很多,其語言文字與曲藝說唱受其影響很普遍,故對此共同語言及曲藝需要深入探索與研究。
(二)阿爾泰語系
“阿爾泰語系”屬我國少數民族第二大語言體系,此語系有三個語族,十八種語言,諸如:
1.突厥語族,包括維吾爾語、撒拉語、烏孜别克語、哈薩克語、塔塔爾語、西部裕固語、柯爾克孜語。
2.蒙古語族,包括蒙古語、土族語、東鄉語、達斡爾語、保安語、東部裕固語。
3.滿-通古斯語族,包括(1)滿語支;(2)通古斯語支。滿語支中有滿語、伯語、赫哲語。通古斯語支中有鄂倫春語、鄂溫克語。另有如朝鮮語系屬何語族、語支未定。阿爾泰語系主要分布在我國新疆、内蒙古、甘肅、青海與東北諸省。在國外則分布在蒙古人民共和國、土耳其、伊朗、阿富汗、前蘇聯各加盟共和國與東歐諸國,由此而産生跨國、跨民族語言文化。正是因為此曆史原因,操阿爾泰語系的民族語言文化具有濃郁的國際性,此據有關曆史學家與比較語言學家考證:使用阿爾泰語系各種語言的人民在曆史的早期都起源于中國的北方并長期生活在這個地區。匈奴、烏桓、鮮卑、室韋、突厥、契丹、女真、蒙古、滿等民族在這一地區建立過幅員遼闊的家園,在一定的曆史年代又把他們生活的地域向西擴展,直至西亞和東歐。
(三)南亞語系
“南亞語系”,舊稱澳斯特羅-亞細亞(簡稱澳亞)語系,操此語系的民族主要分布在南亞和東南亞諸國與我國雲南的西南部。南亞語系通常分為四個語族,即1.孟-高棉語族;2.蒙(扪)達語族;3.馬六甲語族;4.尼科巴語族;其中以操孟-高棉語族語言人數最多,文字方面傳統最為古老。而我國的西南地區所流行的佤語、崩龍語、德昂語與布朗語,原稱佤-崩龍語支均屬南亞語系孟-高棉語族。
(四)南島語系
“南島語系”,又稱馬來-波利尼西亞語系,此語系分布區域北自夏威夷,南至新西蘭,西自馬達加斯加,東至馬克薩斯群島。其中包括高山語、馬來語、印度尼西亞語、爪哇語等。其語言數目有300至500種,在我國少數民族中隻有台灣的高山族語言劃分在此語系的印度尼西亞語族之中。若再細分,可分為三個語群,即排灣語群、泰耶爾語群、鄒語群。另外還有耶眉語等。
(五)印歐語系
“印歐語系”是當代世界上分布區域最為廣闊的一個語系,使用者幾乎遍及整個歐洲、美洲、澳大利亞、新西蘭,還有非洲與亞洲部分地區,使用此種語言的人數達世界人口的半數左右。在我國隻有俄羅斯族與塔吉克族語言可劃歸此語言體系之中。
總之,語言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現象,它随着社會的産生而産生、發展而發展,它是社會鬥争和進化的工具與武器。當語言作用于藝術表演時,傳達的是人們的七情六欲、喜怒哀樂之豐富情感。用少數民族及其所屬語言文化來為少數民族曲藝定型與分類,從中亦可感受到民族稱謂與語言學對曲藝屬性的影響與規範。少數民族曲藝作為曲藝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曆史與現實中與各民族的語言文化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系。曲藝中的語言藝術是語言文化的重要分支,它不斷地随着所依附的民族文化藝術變遷而發展,從中所顯示的物化形态則更多地集中于大量遺存的少數民族曲藝表演與口頭文學之中。
五、語言系屬中少數民族分布及其曲種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曲藝表現形式并不是一個民族獨有的表現形式,如叙事歌、宴席曲、打調等,在很多民族中都存在。我們在學習和研究時,需要注意同一曲藝表現形式在不同民族中的共性與個性,它是在各民族文化特質下的文化功用的表征和體現。現歸納語言系屬、民族分布及曲種形式表。(見上表)
注釋:
①下劃線表示該民族尚無曲藝和曲藝音樂,下同。
②滿族在清代之前是說滿語,屬于阿爾泰語系中的通古斯語族,但現在的滿族基本是說漢語。
(作者: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教授、《全國少數民族曲藝藝術概論》作者之一)(責任編輯/朱紅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