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說:“大抵清代經學之祖推炎武,其史學之祖當推宗羲。”梨洲對史學抱頭等的重視,“拘執經術,不适于用,欲免迂儒,必兼讀史”,認為史的意義不在經之下,可補經的不足,尤其是使人不迂腐。當然,中國人對史的重視,由來很久,梨洲的看法也不甚新鮮。不過,很多人所謂重視曆史,是沉湎舊史,“自将磨洗認前朝”,所謂鑒古知今,從舊史中讨生活。但梨洲不同,梨洲的史學直指當下,肆力于當代史建設,斷非尋章摘句老雕蟲。這是他一項了不起的貢獻,乃至某種意義上,他與新朝官員有所來往、對新朝一些舉措有所回應,實與他積極建設當代史的抱負有關。
康熙十七年诏征“博學鴻儒”,梨洲百般推辭。翌年開明史館,總裁徐元文舉梨洲參與修史,梨洲自己雖通過地方官“代以老病疏辭”,卻贊成弟子萬斯同參與,又讓兒子黃百家代己前去,對徐元文說:“今吾遣子從公,可以置我矣。”兩件事本身有區别,“博學鴻儒”屬于接受清廷職務,而修明史雖是清廷官方行為,事情本身卻僅關著述,可以個人身份預其間。萬斯同開出的條件便是,“給他官,他不要,請以布衣參史事,不署銜,不受俸。”黃百家當亦如此。除了這點差别,更主要的還是梨洲對當代史的修撰很看重、很迫切,覺得責無旁貸,必須參與、廁身。他可不是那種置現實于不顧、徒标氣節、獨善其身、把愛惜羽毛放在第一位的遺世之士。他推崇史學的價值,首先是使人“免迂腐”。像修史這麼緊要的事,以個人品節為重置身其外,就是迂腐,甚而對曆史放棄責任。所以他态度非常積極,說白了,修撰當代史不能缺席,必須有“自己人”參加。他多方考慮,覺得自己回避,而由兒子和弟子參與,具有合适的分寸,是兩全之策。
萬斯同動身之際,梨洲專門寫詩三首,給以囑咐:
史局新開上苑中,一時名士走空同。是非難下神宗後,底本誰搜烈廟終。此世文章推婺女,(明初修《元史》,以宋景濂、王子充為總裁,皆金華人。今以徐立齋、葉讱菴為監修總裁,皆昆山人,故以為比。)定知忠義及韓通。憑君寄語書成日,糾謬須防在下風。
管村彩筆挂睛霓,季野觀書決海堤。卅載繩床穿皂帽,一篷長水泊藍溪。(餘所居地。)猗蘭幽谷真難閉,人物京師誰與齊。不放河汾聲價倒,太平有策莫輕題!
堂堂載筆盡能人,物色何緣到負薪。且莫一詩比老婦,(楊鐵崖有《老婦行》,上太祖。)應憐九袠有萱親。重陽君渡盧溝水,雙瀑吾被折角巾。莫道等閑今夜月,他年共憶此良辰。
第一首強調高度重視修明史的工作,尤其是萬曆至崇祯這一段“當代史”,以此對萬斯同寄予厚望,甚至是托付;“糾謬須防在下風”,要他很好地把握這段曆史,和各種謬誤、不實做鬥争,争取寫出一部信史。第二首告誡弟子,在編撰工作中大膽發揮和釋放才學,有充分自信,敢與任何别的作者較其短長——但是僅此而已,不參與當下政治、絕不為當朝出謀劃策。第三首講了兩方面的意思,一是史館羅緻一時之士,作為山野布衣能廁身其中,機遇難得,值得珍惜;然而其次,勿因而生出“非分”之想,以緻出離參預其事的本意。他用了楊維桢(号鐵崖)的典故。楊由元入明,朱元璋召其修禮樂書,初不應,賦《老客婦謠》,“豈有老婦将就木而再理嫁者耶”,後無奈至南京,百有一十日,俟所修書叙例略定,即乞歸家。梨洲要萬斯同以楊維桢為榜樣,事畢即還,勿陷染朝中。“應憐九袠有萱親”,是說時刻想着家中還有老母。“重陽君渡盧溝水,雙瀑吾被折角巾”,則說你重陽節過盧溝橋抵達北京時,要記得故鄉還有一個戴折角巾的老師。雙瀑即梨洲化安山書屋雙瀑堂;折角巾乃從前漢族布衣文人服飾,清人因辮發不用能,梨洲此時亦然,所謂“吾被折角巾”借指内心。
假此三詩,我們于梨洲對子弟參與清修明史之事,為何支持,以及要求他們怎樣做的态度,可謂了解得一清二楚。康熙二十八年(1689),萬斯同再度去北京,梨洲又以詩相送,句雲:“四方聲價歸明水,一代賢奸托布衣”。康熙三十一年(1692),複寄詩至北京,就修明史事諄諄教導萬斯同:“一部十七史,遷固與宋祁。但取征存亡,不貴修文辭。”“史臣職褒貶,權與宰相夷。”“布衣入史館,明初則有之。子今踵盛事,莫負此良時。”“不肯媚巨子,何況随纖兒!”都是講曆史叙述極其重要,治史責任之重大不亞于宰相治理當世,一定要積極參與,兢兢業業對待,使正确的曆史認知得存其中。他顯然是抱了對曆史的高度責任感面對此事,否則把個人名節放在第一位,置之不理,那才愧對曆史。
除讓子弟赴明史館,他自己也以各種方式支持明史編撰,努力施加影響。“先公《大事記》,神廟逮光熹。餘有《三史鈔》,《實錄》及家稗。傾筐授萬子,庶為底本資。”他把父親生前所寫萬曆至天啟年間《大事記》,自己所藏《明實錄》及多種野史,悉數送給萬斯同,作為修明史的資料。在當代史方面,他過去多年中早已下了很大功夫,編有《明史案》二百一十四卷,寫有各種回憶錄、親曆記、論傳、墓表,這些工作聞名在外,故有旨:“凡黃宗羲有所論著及所見聞,有資《明史》者,着該地方官鈔錄來京,宣付史館。”郡中奉旨來求,梨洲欣然出其著錄,據說郡中為此組織了幾十人,“繕寫進呈”,可見梨洲對《明史》編撰在資料方面貢獻頗巨。對《明史》的編寫體例,他亦有貢獻,如“儒林傳”之外不再單立“理學傳”。其他作用,略如梁啟超所說:“他雖不應明史館之聘,然館員都是他的後學,每有疑難問題,都咨詢他取決。《曆志》則求他審正後才算定稿,《地理志》則大半采用他所著《今水經》原文,其餘史料經他鑒别的甚多。”
我國曆代官史中,《明史》頗以高水準有美譽。梁啟超說:“現行《明史》,在二十四史中——除馬、班、範、陳四書外,最為精善,殆成學界公論了。”如今《明史》署名“張廷玉等撰”,是因張廷玉乃最後一任修書總裁。實際上,《明史》稿本主體,乃是王鴻緒《明史稿》。王在康熙、雍正年間,曾三度任《明史》總裁。但他這部《明史稿》,卻可謂史上最大一樁剽竊事件,剽竊對象就是萬斯同。這段故事,我們借梁啟超的撮述略窺一斑:
錢竹汀錢大昕說:“乾隆初,大學士張公廷玉等奉诏刊定《明史》,以王公鴻緒《史稿》為本而增損之。王氏稿大半出先生手。”《潛研嘗集·萬季野傳》蓋實錄也。乾隆四年張廷玉進《明史表》雲:“惟舊臣王鴻緒之《史稿》,經名人三十載之用心……”名人即指季野,不便質言耳。關于這件事,我們不能不替萬季野不平,而且還替學界痛惜。……季野費十幾年工夫,才把五百卷的《明史稿》著成。季野卒于京師,旁無親屬,所藏書籍數十萬卷,都被錢名世其人者全數乾沒去,《明史稿》原本,便落在王鴻緒手。……他得着這部書,便攘為己有,叫人謄抄一份,每卷都題“王鴻緒著”,而且闆心都印有“橫雲山人集”字樣,拿去進呈,自此萬稿便成王稿了。
簡而言之,高質量的《明史》,真正作者是萬斯同,或主要是他的傑作。按照“學界公論”,《明史》在二十五史中水準僅次于《史記》、前後《漢書》和《三國志》,因而可以說,萬斯同也是我國能與司馬遷、班固、範晔、陳壽比肩的傑出史家,可是就因為這樣一次剽竊事件,他不但失去了自己的成果,于今在一般讀者中也默默無聞。
全祖望《萬貞文先生傳》載:“諸纂修官以稿至,皆送先生複審,先生閱畢,謂侍者曰:‘取某書某卷某頁有某事當補入,以某書某卷某頁當參校。’侍者如其言而至,無爽者。”造詣這樣深,于史料文典簡直爛熟于心。且不光是飽學而已,眼光見識都高人一籌,史館凡“建綱領,制條例,斟酌去取,譏正得失,悉付萬斯同典掌”,“必就正折衷于先生而後定”。
這位《明史》主要作者,不光是梨洲的得意門生,且其參修《明史》,某種意義亦因徐元文說不動梨洲,遂以萬季野為其替身。對此,梨洲送季野北上詩是認可的,他借“此世文章推婺女”一句下面的自注,特别提醒季野注意自己實際上是作為浙東學者的代表前往。之後,又多次指點季野在北京以及史館做人做事的原則,而季野都恪遵不渝。他堅持不受俸、不領銜,以客人身份館于徐元文家,以示自己隻是民間曆史研究者,而非官方在編人員,“斯同與人往還,其自署則曰‘布衣萬某’,未嘗有他稱也”。我們知道這正是梨洲所至囑。另據方苞《萬季野墓表》,季野逝世前兩年,欲以所著史稿托其保存,“因指四壁架上書曰:‘是吾四十年所收集也,逾歲吾書成,當并歸于子。’”“吾欲子之為此,非徒自惜其心力。吾恐衆人分操割裂,使一代治亂賢奸之迹,暗昧而不明。子若不能,則他日為吾更擇能者而授之。”當時方苞有事南歸,“逾年而季野竟客死,無子弟在側,其史稿及群書遂不知所歸。”這其實可視為季野的臨終囑托,而其中所談,核以先前梨洲贈詩,處處見出季野對師囑念念不忘,包括向方苞介紹自己修史方法時提到“昔人于《宋史》已病其繁蕪”,也來自梨洲觀點。所以,萬斯同明史寫作,很忠實地貫徹和體現着梨洲的主張;換言之,這位《明史》主要作者背後,确有梨洲高大的身影。《明史》的修撰,梨洲雖未親為,所給予的影響卻應謂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