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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羲傳略 成人

時間:2024-11-07 01:06:08

黃尊素蒙冤血海,死不瞑目。但千般恨愁之中,有一點大概可讓他聊為自慰,那就是總算趕在被逮之前,為長子完婚。

天啟五年,麟兒年滿十六歲。是年年底,娶同邑葉氏為妻。親事當然是父親做主替他訂下。新娘子比新郎官年齒還長一歲,乃葉六桐之女。說起葉家,底蘊比黃家可要深厚許多。葉六桐曾任廣西按察使,本人是名詩人和劇作家;論其祖上,則“宋石林先生夢得先生之後也”。葉夢得,号石林居士,是兩宋間南渡前後的大詞家,官至刑部尚書。

十六歲,為明代男子法定婚齡。麟兒既娶,标志着他的成人。依禮,古時對已成人的男子不便直呼其名,或者說,本名僅供本人自稱,旁人直呼其名都為失禮;故有身份的人家子弟,要另取一個與本名含義相關的别名,作為表字,作為與人交際之用。黃尊素為麟兒所起表字,是“太沖”。眼下麟兒既已成人,我們也就不宜仍呼乳名,而應依其表字,改稱他太沖。

新婚不過三個月,缇騎就将父親緝拿。太沖“送至郡城”,郡城即紹興。到紹興後,不能再送,父子就此分手,不意竟成永訣。餞别時,黃尊素請他的好友,此時亦因得罪閹黨削籍還鄉的大儒劉宗周,收太沖為弟子。雖非托孤,心迹相同。古雲,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對男孩子來說,良師的意義不遜慈父。完婚、拜師,從黃尊素替太沖最後安排的兩件事來看,他于此去的結局,胸中仿佛已經豁然。

又三個月,兇信自京傳至。姚夫人“痛哭至暈絕”,祖父黃日中“大書‘爾忘勾踐殺爾父乎’八個字”貼在太沖每日出入處。失父之痛,在男孩當更為刻骨,蓋因所失遠不止父愛,每個男孩都下意識以父親為榜樣,故而失父對于他們還有一層精神歸屬的亡佚之痛。

許多年後,兩位好友為他六十之壽,寫來賀文,他卻因此錐懷傷臆:

某不勝愕然,如昏沉夢中,忽然搖醒,記憶此身,方才痛哭。某十七失父,斯時先忠端公年隻四十三耳,某亦何忍自比先公,而以四十三年私為己有,乃不意頑鈍歲月,遂赢先公之十七,某之赢一年,是先公之縮一年也,何痛如之!人子之壽其父母,大約在六十以後,最蚤則五十耳。某不得遇先公之五十,申其一日之愛,又何敢自有其五十、六十乎?先公就逮之日,題詩驿壁雲:“中官弟侄皆遺蔭,孤孽何曾敢有兒。”齒發易銷,斯哀難滅,是馬毉夏畦皆得為壽,惟某有所不可也。

這時,距父親之死四十三年。父親時年四十三歲,自己十七歲,至今自己又比父親多享十七年人壽。這幾個數字巧合,令太沖五味雜陳、莫可名狀。在他心裡,無喜可言,反為至恸。幾十年渾渾噩噩,少年失父那份哀悃深深壓在心底,眼下被朋友賀壽“忽然搖醒”,令他面對如此凄慘的人生。“齒發易銷,斯哀難滅”幾個字,可讓我們了解四十三年前一幕,于太沖是怎樣揮之不去的噩夢。

巨禍突降,太沖因長子長孫之故,雖齡僅十七,肩膀尚猶稚嫩,也不得不擔起整個家庭的重擔。

首當其沖的難題,是所謂“完贓”。如同曆來慣用的手法,魏忠賢搞的是政治迫害,加諸政敵的罪名卻為貪賄。下獄東林諸君,不同程度被追贓,幾萬兩至數千兩不等。黃尊素被追數目算少的,兩千八百兩,饒是如此,對家底并不厚實的黃家來說,亦屬驚人巨款。然而錢款一日未齊,則酷刑嚴拷一日。後來,太沖給崇祯皇帝的頌冤奏章述之:

臣痛父血比,遍貸臣鄉之商于京者,并父之同年門,至差足交贓将完,而殺機遂決矣。

眼看将要繳畢,人卻已活活打死。由這段叙述我們又知,父親逮去後,太沖緊跟着也北上京城,在那裡四處求貸。短短兩年,這座城市對于昔時禦史官邸少爺來說,可謂冰火兩重天。

重創之下,黃家生計維艱。“先忠端公殉節之後,室如懸磬”,太沖幾以一人之力支撐所有。父親扔下其弟兄五人,除他以外,皆在沖齡,而上有母親姚氏、祖父母,下有妻室、子女。過了幾年,幾個弟弟也先後成親,更是“食指繁多”。太沖憶那十來年的日子:“際此喪亂,藐是流離,身挽鹿車,投足無所”,“自念養生送死,多少不盡分處,未嘗不痛自勉強”,“不孝支撐外侮,鞅掌家塾”,“夏稅秋糧,猶不孝一人辦之”。家中老的老小的小,既要養生送死,又要應付“外侮”鄉闾有閹黨同夥,趁機落井下石、滋生事端,還要擔負弟弟們的教育、幫助他們成家,沉重的稅賦更險些将他壓垮。

其子黃百家《先遺獻文孝公梨洲府君行略》,對這一段經曆有詳述,謂之“府君少丁家難,母寡弟幼,覆巢之下,僅存完卵,兼之禍患頻仍,太沖内外百凡,隻身肩距”。具體談到四件事。

一、為祖父黃日中采備棺木:“曾王父病革,匠事未敦,府君步行四百裡,冒暑至諸暨,購歸美槚,計直二百金。曾王父力疾出視,摩挲久之,喜曰:‘汝後日即封贈及我,亦是虛名,今日之孝乃實事耳。’”古人極重棺椁,視為最後歸宿。太沖知祖父心事如此,勉力為其了此願,二百金想是東借西湊而來,不假舟楫、靠腳力徒步四百裡,無非是為了省幾個錢。

二、安葬父親黃尊素:“先王父喪歸,蔔葬隐鶴橋,鄉人之在逆案者甚妒,天子有表章忠義之事,出而為難,府君禦之。已建王父祠于西石山,又出為難,府君号于當事,蕺山助之曰:‘不佞,白安先生之未亡友也,請以螳臂當之。’卒得禦史蕭公奕輔助金,推官陳公子龍作祠堂碑銘,檄縣立石,又邀兩馮公留仙、邺仙暨陸文虎、萬履安、劉瑞當凡數十先生,會祭祠下,大鳴攻鼓,而逆黨始沮。丙子,王父遷葬化安山,明年二月,分守台紹道謝公雲虬奉命論祭,府縣各官紳士皆來,馔者數千人,府君應之,不露寒儉之态。”黃尊素靈柩歸故裡時,客魏已倒,但鄉間閹黨氣焰不減,對下葬頗事刁難,太沖勇于抗争,得劉宗周等支持,才辦成葬事。後來遷葬化安山,此時閹黨不複嚣張,儀式比較隆重,太沖雖然年輕、家貧,在整個過程中卻能應對自如,亢卑得體。

三、撫教諸弟:“叔父輩四人,王父被難時,四叔父司輿、五叔父孝先更幼,讀書任之外傅。二叔父晦木年十一,三叔父澤望年九,府君身自教之……如是兩叔父學成矣。為娶二叔父徐、馮兩叔母,三叔父劉、梁兩叔母,四、五叔父宋、姚兩叔母。”二弟黃宗炎、三弟黃宗會,俱系太沖一手教成,四個弟弟中,恰也是這二人後來學識文章最好。他還替每個弟弟娶妻辦婚事,二弟、三弟甚至各娶兩房。

四、完納田賦:“庚辰,點解南糧,充是役者,家無不覆,又值歲連大饑,叔祖輩皆相向而泣。府君告籴黃岩,一身竭蹶,又值遏禁甚嚴,馳驅台、越間,謀于王峨雲、倪鴻寶、祁世培先生,而其事得集。”明代從宮廷供應到官俸、軍饷,專賴“南糧”,東南一帶田賦極重,且不光納糧,還得負責運輸,所謂“點解南糧”即民間完賦者輪值充任征解工作,不能完成,唯點解人是問。庚辰年即1640年,輪到黃家負責“點解”。時連年災亂,饷糧極缺因而“遏禁甚嚴”,然而曆來人口、田畝實際變動極大,朝廷卻概不理會,仍按從前登記在冊的情況征收,充點解者無不焦頭爛額。太沖四處奔走,所幸得到紹興幾大望族幫助,将事情應付下來。有此親身經曆,難怪他日後在《待訪錄》裡嚴厲抨擊賦稅政策及朱棣“都燕”永樂遷都北京,造成南糧北解的沉重負擔。

太沖生于安逸,而長于憂患。家中橫遭變故,與成人同時。無憂無慮的少年時代戛然而止,旬月間踏入完全不同的人生,黃百家感歎這巨大懸殊,以“勞逸之判,逾于霄壤”形容,說父親就此“茹苦一生”。然而有道是生于憂患,死于安樂。艱辛苦難,磨砺了太沖性格,亦廓大了其胸襟,令他為人治學迥異乎通常的“世家子”,身為書生卻有一番罕見的豪傑氣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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