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願不願意和我結婚
時間:2024-11-07 09:58:39
——《新約全書·馬太福音》第五章
張敬之走後兩個月,徐曉雯從重生家裡搬出來,和楊柳一起住進了知青點。他們向大隊申請打了一張結婚證明。兩張黑白照片貼在一起,蓋過公章後,就算領了結婚證。楊柳記得徐曉雯是除夕前不久來找的他。那天一見面,她就面色凝重地坐在他的面前。她說:“楊柳,我以後,過來和你一起住,好嗎?”楊柳不解地看着她。“我是說,如果我想來陪伴你,你願不願意?”楊柳說:“我有拐杖,能行走,我能照顧好自己。”徐曉雯的臉色陡然變得煞白了。她無助地說:“楊柳,你真的聽不懂我的意思嗎?我想要你娶我。”楊柳怔住了。他不敢相信,連想都不敢想,所以他不敢面對。他說:“你是在可憐我嗎?”徐曉雯搖頭。“不是可憐你。是我在求你可憐我。”眼淚從徐曉雯臉上滾落下來,她說:“楊柳,我懷孕了。”“是他的?”他問。她點點頭。“他知道嗎?”她搖搖頭。“你為什麼不等他回來?”“我不想等。因為他不會回來。”“你為什麼不告訴他呢?是怕影響他在部隊的前途?”她搖搖頭:“不想告訴。從一開始就不準備告訴。”她擡起頭來看着他:“楊柳,你願意和我結婚嗎?”她臉上的表情是如此無助,寂寞和憂傷。他的心一陣抽痛。“你不想和他結婚?”“不想。因為我們根本就不可能結婚。從他走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我們不會再在一起了。所以我才要來求你,讓我生下這個孩子!”楊柳說:“我懂了。”他有些傷感地看着她,“你和我結婚就是為了這個孩子?”她點點頭,說:“我不想孩子生下來就沒有父親。你,願意做他的父親嗎?”“你就不怕我把真相說出來?”他問。“你不會。”她說。“如果我願意和你結婚呢?”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她說:“謝謝你,楊柳。”他說:“不用謝。其實,要謝的應該是我。”他想起那個夜晚,她裸身站在他面前的情景,設若沒有這一幕,他或許已經在羞恥中離開這個世界。她突然掀開他的褲腿,看他那截過肢的斷面。問他:“還疼嗎?”“不疼了。”他說。其實,有時會疼。當他想起他的母親時,這種疼就會突然跑出來,就像他的腿和腳都還長在那裡,還好好的,隻是疼得要命。有時在夢裡,他會在疼痛中醒來,以為他的腳還在那裡,直到他伸手摸到空空的褲管,或者他的斷肢,他才确信它已經不在了。那時,疼痛就會突然消失。她微笑着伸出手,指向他的斷肢:“我可以摸一下你嗎?”他點點頭,帶一點嘲諷地看着她,說:“你不怕?”她說:“不怕。我見過它健步如飛的時候,為什麼要怕?”她用手觸了一下他的斷肢,希望自己可以坦然地面對它,隻要他願意,她準備面對它一輩子。他微笑地看着她,問:“什麼時候結婚?”她歎了一口氣,再次觸了下他的斷肢,說:“楊柳,你真傻啊!”她想,也許她不該來找他,這對他太不公平。可是除了他,她能找誰呢?隻有他會對她心懷仁慈。他不明白她說他傻是指和她結婚,還是指他的腿受傷的事。不管怎樣,為了她,他願意當一個傻瓜。兩天後,他們就結婚了。此時,他們都剛好達到婚齡。她實歲二十,他虛歲二十二。實際上他隻比她大一歲零幾天。考慮到他剛受了傷,傷腿需要有人照顧,大隊搶在年關到來之前給他們開了結婚證明。結婚那天,是除夕前夜。他們都沒有通知自己的親人。隻是在巫書記的主持下,兩個人請來了一塊兒下放的幾位知青,給每人發了一包喜糖。大家像過去一樣,圍在知青點上吃了頓帶葷菜的大鍋飯。盡管他們的婚結得有些倉促,結得大家有些不理解,但還是覺得他們是般配的一對。大家都清楚,張敬之這一走,已經不可能回頭。徐曉雯選擇楊柳,雖是退而求其次,倒也不失為一種理性的選擇。婚後,徐曉雯搬出重生家,和楊柳一起住進了星光小學。為了讓他們有家的感覺,巫書記特意讓人把原來用作代銷店的一間倉庫騰出來,給他們做了新房。這以後,徐曉雯和楊柳一起成了星光小學的代課老師。結婚那天,楊柳搬了一床被子住進了給學生上課的教室裡。這天晚上,他坐在教室的講台上,在一盞昏暗的煤煙燈下翻閱自己的日記,日記是半年前寫的,那時,徐曉雯還不是他的妻子。他怎麼就成了他的妻子了呢?他讀着下面這些文字,感到困惑——原本應該她去小學當老師的,去的卻是林紅纓。住進巫書記家的人,也原本該是她,不是我。可生活中總是發生這種陰差陽錯。看得出來,巫書記更希望把她選進學校去當老師,而不是林紅纓。我們這批知青中,巫書記最偏愛的就是她,雖然她和我一樣,家庭出身并不好。論出身,也許隻有我和她最般配:我們兩個都是黑五類。但巫書記仗着自己參加過朝鮮戰争,又是二十多年的老黨員,出身和經曆都過得硬,不在乎什麼政治覺悟。在他眼裡,人隻有好壞,沒有階級。其實,徐曉雯比我們任何一個人都更适合做一名老師。她能在半年之内,讓一個不能開口的啞巴識寫八百多個漢字,這本來已是一個奇迹,一個教育的奇迹。試想,這樣的奇迹,我們誰能創造呢?誰都不可能有她那樣的耐心,更不可能有她那樣的愛心。我們沒有誰能像她那樣,持之以恒地去教一個跟自己毫無關系的啞巴孩子。這是與生俱來的對弱小者的同情,這同情隻有她才有。從見到那個叫小軍的孩子的第一眼起,我就看出來了藏在她心中的這種同情,遺憾的是,她同情的那個孩子死了,同情成了那個孩子死亡的誘因,這給她的傷害和打擊該有多大!我知道,那個陰影一直留在她的心中。那個春節,我陪她去看望小軍的媽媽,路上,她對我說起了她的弟弟,說起她弟弟走失的原因。她說她還從沒有對任何人說起過這些,可她卻把這些坦誠地告訴了我,一如那晚她向我袒露她的身體。我深知,她那樣做不是出于信任,而是為了獲得信任,好讓我徹底釋放内心的羞恥感與罪惡感。正因為我洞悉這一切,她身上所顯示出的那種神性,就更燭照出我靈魂的卑微。假如我曾經愛戀過這個女孩子,現在我已經不配有這種念頭。記得那天在路上,她有些悲切地問我:“楊柳,你覺不覺得人對人的愛,人對人的恨,最終都是對自己的?”我不知該如何回答。“我們人不是同類嗎?既是同類,為什麼要互殘呢?”她困惑地問。“同類相殘,不也是生物的共同屬性嗎?”我隻能這樣回答她。“可是,我們是人。人類之間應該相愛,不是相殘。每當我愛别人時,我就告訴自己:我這是在愛我的同類,愛我的同類,就是在愛我自己。”“問題是,人類也是弱肉強食的。正因為如此,人類才會爆發戰争,才會有擴張和侵略。”“是啊,縱觀人類社會的發展史,幾乎就是一部殖民史。你認為馬克思所說的共産主義能實現嗎?”我警惕起來,這樣的問題,我連想也沒想過,怎麼能随便回答?我不敢回答,有些緊張地沉默着。她卻輕松地笑了,有些嘲諷地看着我,說:“楊柳,其實你和我是一樣的,我們所在的階層都低人一等。我想,馬克思所說的那種共産主義社會,恐怕是沒法實現的。至少,人與人之間,首先要沒有階級的差異吧!”她擡頭望望天,似乎在天上尋找着理想中的“共産主義社會”。我保持着沉默。我想,正因為她認為對他人的愛與恨,最終都是對自己的,她才不忍心去傷害任何一個人吧。我記得一位叫愛爾維修的哲學家說過這樣的話:一切愛别人的行為,最終都是為了愛自己。他這樣說,是為了證明人的愛是自私的,愛人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愛欲。我原來并不這樣以為,以為出此言者,是在故意歪曲人的愛。現在,我相信了。不是相信它的主觀動機,而是相信它的客觀結果。她不是說了嗎?“人對人的愛,人對人的恨,最終都是對自己的!”這肯定是她内心深處的想法。可她為什麼要和我聊這些?是因為我們的處境一樣?是因為她确認我不會傷害她?我當然不會傷害她。永遠也不會。我相信,即使有人把刀擱在我的脖子上,我也不會吐出半句傷及她的言辭。現在,與其說她是我心中的最愛,毋甯說她是一個散發着聖潔光芒的女神,隻在倏忽間,便可以照亮我黑暗的内心。可是,她身上背負着太多的罪與罰。小軍之死不是她的錯,她卻為此負罪。也許她身上承擔了太多的神性,這神性是為了讓接近她的人感到自身的卑污,并使之望而卻步。是的,她讓我望而卻步。那個可怕的夜晚,她為我所付出的,我這一生将無以回報。因為,任何一種回報,在這樣的行為面前,都隻能顯出它的蒼白和貧弱。他在下面的空白處繼續寫道:是的,蒼白與貧弱。可是,我仍然願意愛她,發自内心地去愛。隻要她願意,我願意為這愛,竭盡我的一生。我的心,我的靈魂,我的肉體,我整個的一切,都可以為她做出犧牲。就像植物把春天獻給大地,種子把生命獻給泥土。我願意把一切獻給她,獻給我心中唯一的愛人和女神。這些,她是不會知道的。他也不會讓她知道。他從内心裡希望她能獲得她想要的幸福。他妒忌過張敬之,但他更祝福他。祝福他能得到她的愛,也祈禱張敬之能像他一樣愛她,甚至比他更愛她。三年來,他幾乎每天都生活在這種妒忌與祝福中。這感覺既是痛苦的,又是幸福的。因為無私的痛苦而感到純粹的幸福。但是,張敬之卻沒有像他祈禱的那樣守護好她。他走了,把她獨自留在這個平原上,把她和他們的孩子一起留給了他。他和徐曉雯不是因為相愛而結婚,而是因為現實的需要走在一起。但這有什麼關系呢?隻要她需要,他願意為她支起自己的斷肢。對一個念頭終其一生,與其說是一種信念,還不如說是一種信仰。從某種程度上而言,他已經把她看成他的一種信仰,他靈魂的皈依。即使她從他的女神變成了他的妻子,是的,他們領了結婚證,他們是名義上的夫妻了,但她仍是他的女神,他的信仰,他靈魂的皈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