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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愛就要相讓

時間:2024-11-07 05:27:46


    王純/文

結婚後,閨蜜向我傳授“禦夫術”:“夫妻兩個,一定是一個強勢,一個弱勢。在家裡誰的話有分量,取決于他(她)在家中的地位。兩個人呢,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我疑惑地問:“怎麼說得跟對付敵人似的?”她說:“夫妻本來就是一對冤家嘛!”

好吧,首先要給老公一個下馬威,把财政大權掌握在手。我提出,老公的所有收入都要如數上交給我。他同意了,還樂滋滋地說:“終于有個人管着我了,這是一種幸福哦!”但他卻提出,每月拿出500塊錢給婆婆。我一聽不高興了:“你們兄弟姐妹好幾個,别人不給錢,為啥偏偏你給?”老公說:“我們家就我一個大學生,我媽把我供我上學不容易。”

我還是很猶豫。不行,這次不能妥協,妥協意味着讓老公做主,我的地位會受到威脅的。

我和老公各不相讓,開始冷戰。一氣之下,我回到了娘家。

我把和老公鬧矛盾的事告訴了老媽。她聽完後,耐心地對我說:“這事你做得不對,他給你婆婆錢,說明他孝順,你要支持他。你不同意,他會覺得你不通情理。”我辯解說:“我也不是不想孝順婆婆,隻是讓他做主,我很被動。”老媽說:“兩個人過日子,要學會相讓。每個人的思想都不一樣,肯定會有矛盾和摩擦。有了矛盾,不要總想着戰勝他。你退讓一步,以後他也會讓你的。”

仔細想想,老媽說得有道理。夫妻之間,能争出什麼輸赢?因為相愛,所以相讓。

回到家,我主動和老公和解,還把給婆婆買的衣服拿給他,讓他寄給婆婆。老公驚奇地看了我一會兒,突然給了我一個大大的擁抱,說:“老婆,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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