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福特劉洋/譯/文
雇主的目标,應該是給工人提供比同行業中任何一家企業更高的工資;工人的目标,應該是幫助雇主,使這成為可能。
當工人了解到他們的最大努力并沒得到任何回報時,他們自然會對工作沒有興趣。如果他們看到勞動的果實就在他們的工資袋裡,看到更努力的工作意味着更高水平的報酬,他們就會認識到,他們是公司的一部分,公司的成功要依靠他們,他們的成功同樣也要依靠公司。任何企業都不可能建立在支出多于收入的基礎上。你不可能從一家隻掙10萬美元的企業中,分配到15萬美元的報酬。
高工資是指工資高于10個月前或10年前的工資。我們并不是指支付比應該支付的工資更高,我們今天的高工資,也許在10年後成了低工資。如果一個企業的經理想得到更多的分紅,他就應該努力支付更高的工資,但并不是付給企業經理自己的高工資。當然,如果他可以支付高工資,他卻不願意,他就該受到指責。高工資無法自動支付,除非工人自己掙得。他們的勞動是生産因素之一。但它不是唯一的生産因素,錯誤的管理方式會造成勞動和原材料的浪費,使勞動的努力化為烏有。良好的管理和誠實的勞動結為夥伴關系時,工人獲得高工資成為可能。工人投入了他的精力和技術,如果他誠實地、全身心地投入工作,那他的回報應該是高工資。
無所事事對我們任何人都沒有好處。工作是人最大的幸福,而絕不是詛咒,社會正義隻能來源于誠實勞動。那些多作貢獻的人,所獲得的也應該多,因此,在工資的支付中,不應有任何慈善的考慮。那種把自己的最大精力奉獻給公司的人,是公司裡能得到的最多的人。如果他的貢獻不能被自己充分認識到,他是不可能做到這點的。
如果一個人感覺到,他每天的工作,不僅能提供他的最低的生活需要,而且還能提供相當舒服的生活,能夠讓他為他的兒子和女兒提供受教育的機會,并給他的妻子一些生活的樂趣,那麼,在他看來,他的工作便是美好的,他會很願意盡最大努力來工作。
一個人不能從他每天的工作中獲得滿足感,那他便失去了工作的樂趣,即工作回報中最重要的部分。工作是我們自尊的基礎。老闆應該承擔比工人更勞累的工作。一個認真履行自己職責的老闆,一定也是這個世界上最勤奮的工人。他不能說:“我有幾千人在為我工作。”事實上,是幾千人在使他為他們而工作,工人工作得越好,老闆就越忙于處理他們生産的産品。
工資和酬金都應當有一個固定的數目,這是必須的,這樣便有一個計算的基礎。工資和酬金一般是以預先固定的數目進行的一種利潤分配。但經常發生這種事情,當一年将近結束時,發現還可支付得更多一些,那時,就應該支付工人更高的工資。
除非每個人都能夠自給自足,不需要其他人的任何服務,否則我們絕不可能不要夥伴。這就是工資的基本内涵,它是在夥伴關系中的利潤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