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媽媽的集郵冊。媽媽就是這樣收藏了兒子的行蹤,暴露了她的牽挂。
不知終點在哪裡,隻曉得往前走。為了生存,19歲的我要遠行。
媽媽頭一次跑郵局買回一整版郵票。收拾行李時,她扯一半給我,留下一半,說:“走吧,别忘了,往家裡寄信!”
人在他鄉,第一個景點就是郵局。放下行李,我就撕下一枚小小的郵票,用舌頭舐濕,然後就“啪”一聲,将它扔進郵筒。然後,就一天一天算着:這個時候,信應該到了哪裡?
貼上郵票的信封,那就是回到了家的我;每收到一封信,就等于是看到一次媽媽。
後來,我就弄了各種各樣的好看的郵票,各種各樣好看的信封,想給媽媽一點新鮮。
過年了,我回家了。
高高興興的媽媽給我看一大摞信封。她笑出一臉皺紋,說:“你看,這全是你的。”我寄到家裡的信,一封一封按照日期疊在一起,媽媽一封一封摩挲着,然後一封一封在床上展開。
媽媽又給我看了一個大厚本子。硬皮的大本子裡面,夾着許多花花綠綠的郵票。
“媽,你也集郵!”我問。
“啥集郵!隻不過看了這個,不就等于看見了你?”真是這樣,我用心買的郵票,全在這裡——其實,沒有幾張可以稱得上藏品。
後來聽鄰居大媽大嬸說,聊天時,你媽經常拿着她的“集郵冊”,對大家說“看見了嗎!俺家老大,到了深圳。看郵戳,深圳。”
這就是媽媽的集郵冊。媽媽就是這樣收藏了兒子的行蹤,暴露了她的牽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