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忘不了三十年前的一件小事。原本我覺得它微不足道,但後來事情的發展完全超出了我的預料,并且不為我所控。
我讀七年級那年,每天走路去上學。由于經常晚起,再加上路上貪玩,所以我經常遲到。那天,瓊斯老師嚴肅地對我說:“佩克,你已經連續遲到一周了,如果你明天再遲到的話,班裡所有的雜活全部由你一個人幹。”
不幸的是,第二天,我又遲到了。我可不願意一個人幹那麼多活,擺椅子、擦黑闆、收拾桌子……于是,當瓊斯老師問我為什麼遲到時,我突然想起幾個星期前學校裡開過一次大會,提醒學生們注意安全之類的。我靈機一動,脫口而出:“我走到學校操場的時候,有個陌生男人開着車停到我身邊,問我想不想跟他一起去看小狗。因為說了幾句話,就耽誤了時間。”
說實話,我覺得這個理由完美極了!學生撒個小謊以逃避懲罰,本來就是一件小事情嘛!可是,當我看到瓊斯老師驚慌失措的表情時,我突然覺得事情可能不會那麼簡單了。果然,接下來瓊斯老師立刻把這件事告訴了校長。然後,整個學校立即就停課了。接着,警察被叫了過來,同時,我的爸媽也被叫了過來。我一整天都在被詢問那個陌生人長什麼樣子、車是什麼樣子等細節。
好幾次,看到他們一個個認真的樣子,我都差點兒想要說出真相。可後來,因為缺乏面對現實的勇氣,我還是忍住了。第二天,學校就在操場安排了一個保安,裝了幾個監控攝像頭,而且每個月學校都要開大會,對我們反複重申安全問題。直到我畢業那年,學校還在追查我口中的那個“陌生男人”。
三十年來,我的内心一直很不安、很愧疚,我沒想到自己随口編的一個謊言竟然受到這樣的重視。我總是告誡自己,一定不要随便撒謊,如果不幸撒了謊,要有勇氣承擔它所帶來的後果,而不是一味逃避、任其發展。不過,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我當時所在的韋納科學校此後從未發生過學生安全問題。
(田龍華摘自《山東青年》2017年第1期,小黑孩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