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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初中的時候,學校組織學生去魯迅博物館參觀。講解員說,魯迅先生的木箱打開可以當書櫃,合住馬上就能帶着書走;另有一隻網籃,也是為了裝随時要帶走的細軟。
我尋思,這“硬骨頭”魯迅為什麼老要走呢?看了其生平介紹,我大體明白了,魯迅在後半生裡經常需要逃跑,以保全可以思考的肉體。北京、廈門、廣州、上海,各租界,中國還真有地方可避,讓魯迅這個文化偉人鑽了空子。
不過這也可能與魯迅屬蛇有關系。蛇是很機敏的,它的眼睛隻能感受明暗,卻能靠腹部覺出危險臨近而躲開。所謂“打草驚蛇”,就是行路時主動将危險信号傳遞給蛇,通知它離開。蛇若發起攻,快而且穩、準、狠,“絕不饒恕”。
1984年我和幾個朋友離職到社會上搞私人公司,當時允許搞個體戶,我也想透口氣。其中一個朋友,回家被50年代就離休的父親罵,說老子當年腦瓜别在褲腰帶上為你們打下個新中國,你還要什麼?你還自由得沒邊了?
我這個朋友還嘴說,您當年不滿意國民黨,您可以跑江西跑陝北,我現在不就是做個小買賣,自由什麼了?
我聽了真覺得是擲地有聲。
我從七八歲起就時常處于進退不得的境地,其中的尴尬,想起來也真是有意思。長大一些之後,我就一直琢磨為什麼退不了,為什麼無處退。當時自己幼小無知,當然琢磨不清。
其實很簡單,就是沒有一個可以自為的世俗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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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就來說這個世俗。
以平常心論,所謂中國文化,我想基本是世俗文化。
老莊孔孟的哲學,都是老人做的哲學,我們後人講究少年老成,與此有關。隻是比較起來,老莊孔孟的時代年輕,所以哲學顯得有元氣。
耶稣基督30來歲時殉難,所以基督教富有青年精神。若基督是50歲殉難,基督教恐怕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
我們若是大略了解一些商周甲骨文的内容,可能會有一些想法。那裡面基本是在問非常實際的問題。比如牛跑了,什麼意思,回不回得來?女人懷孕了,會難産嗎?問得極其虔誠,積了那麼多牛骨頭、烏龜殼,就是不談玄虛。早于商代甲骨文的古埃及文明的象形文字,則有涉及哲學的部分。
甲骨文記錄的算是中國“世俗”觀的早期吧?當然那時還沒有“中國”這個概念。至于哲學見于文字,則是在後來周代的春秋戰國時期。
我到意大利去看龐貝遺址。公元79年8月,維蘇威火山爆發,灼熱的火山灰埋了當時有800年曆史的龐貝城,也将龐貝城圖書館裡的泥闆書燒結在一起。
自1748年發掘龐貝以後,不少人對這些泥闆古書感興趣,苦于拆不開。我的一位意大利朋友的祖上找到一個拆解的辦法。
我于是問這個朋友,書裡寫的什麼?朋友說,全部是哲學。吓了我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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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與兵家淵源頗深,一部《道德經》,的确講到哲學,但大部分是講治理世俗。“治大國若烹小鮮”,煎小魚兒如果常翻動就會爛不成形。社會理想則是“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衣、食、住都要好。“行”呢,因為“老死不相往來”,所以不提,但要有“世俗”可享樂。
“無為而無不為”,我看這是道家的精髓。“無為”是講在規律面前,隻能無為,熱鐵别摸。可知道了規律,就能無不為,你可以用鏟子、用夾子,總之你可以動熱鐵了,“無不為”。後來的讀書人專講“無為”,是為了解決自己的困境,隻是越講越酸。
《棋王》裡撿爛紙的老頭兒也是在講“無不為”,後來那個老者滿嘴道禅,有點兒世俗經驗的人都知道那是在虛捧年輕人,其實就是為遮自己的面子。這是中國人常用的世俗招法,“中華之道”。
道家的“道”,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然秩序,所謂“天地不仁”。符合這個秩序,是為“德”;違犯這個秩序,就是“非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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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呢,一本《論語》,孔子以“仁”講“禮”,想解決的是權力質量的問題。說實在的,“禮”是制度決定一切的意思,但“禮”要體現“仁”。《孟子》是苦口婆心,但是傾向好人政府,是政協委員的口氣。
孔、孟其實是很不一樣的,不必擺在一起,擺在一起,被誤會的是孔子。将孔子與曆代儒家擺在一起,被誤會的總是孔子。
我個人是喜歡孔子的,起碼喜歡他是個體力極好的人。我們現在開汽車,等于是在高速公路上坐沙發,超過兩個小時都有點累。孔子當年是乘牛車、握轼木周遊列國,我是不敢和他握手的,一定會被捏痛。
平心而論,孔子不是哲學家,而是思想家。傳說孔子見老子,說老子是雲端的青龍,這意思應該是說,老子講的是形而上的東西,也就是哲學。
孔子是非常清晰實際的思想家,有活力、肯擔當,并不迂腐。迂腐的是後來人。
後世将孔子立為聖人而不是英雄,有道理。因為聖人就是俗人的典範、樣闆,可學。
英雄是不可學的,是世俗的心中“魔”,《水浒傳》就是在講這個。說“天下大亂,群雄并起”,其實常常是“群雄并起,天下大亂”。曆代尊孔,就是怕天下亂,治世用儒,也是這個道理。
儒家的實用性,由此可見。
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有點形而上的意思了。其實是要落實“生”,所以“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這态度真是好,不像老子有心術。現在老百姓說“死都不怕,還怕活嗎”,到底時代不一樣了。
接下來,我們不妨從非儒家的角度來聊聊孔子這個人。
儒家的“道”,由遠古的血緣秩序而來,本是樸素的優生規定,所以中國人分辨血緣秩序的稱謂非常詳細。“五服”之外才可通婚,亂倫是大罪過,“倫”就是“道”。
之後将血緣秩序對應到政治秩序上去,所以“父子”對“君臣”。父子既不能亂,君臣也就不許亂了。符合這種“道”,是為“德”;破壞這種秩序,就是“非德”。
人們常說的“大逆不道”,“逆”就是逆秩序而行,當然也就“不道”。同亂倫一樣,都是首罪。
“道貌岸然”,說的是你在秩序位置上的樣子,像河岸一樣不可移動錯位。科長不可擺出局長的樣子來。
所以儒家的“道”,可以用“禮”來俗說。我們現在講待人要有禮貌,本義是說對方處在秩序中的什麼位置,自己就要做出相應的樣貌來,所謂“禮上”的貌。上級對下級的面無表情,下級對上級的逢迎,你看着不舒服,其實是“禮貌”。
(語冰摘自作家出版社《閑話閑說》一書,劉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