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如果我們的愛會毀掉你的家人,它也會毀掉自身!”
湯姆:“不!”簡:“會!它會在内疚、悔恨和自責中慢慢消亡。”
湯姆:“胡說!”簡:“這就是真相,從矛盾中顯現出來的真相。我們要微笑着接受它,否則我隻能認為我們從來沒有相愛過。”
湯姆:“請别這樣……”簡:“再見。”真是一段驚心動魄、一針見血的對話,男女的分野,像被劈開的山谷,顯露出截然不同的地心。
簡·奧斯丁是個細膩的寫作者,《傲慢與偏見》的初稿寫于21歲。為什麼不能毅然做一個“在路上”的女作家,與相愛的人一道,在一無所有中創造别樣的生活?男性永遠不能問這樣的問題,更不能像湯姆·勒弗羅伊那樣毫無準備。漂泊的女作家世世代代都有,但那隻能是她們自己的選擇——赫塔·米勒、林芙美子、大衛·妮爾、蕭紅……
多年前,我曾得到一本冰心的散文集《拾穗小劄》,1964年出版,封面素淡。裡面有一篇,寫冰心到俄羅斯訪問,看到當年列甯藏身于山林,寫出《國家與革命》的那個樹樁。冰心十分慚愧,說自己寫作時一定要在窗明幾淨、舒适溫馨的書房裡才安心。大概世界上的作家無論男女,都可以分為兩種:屬于書房的和屬于路上的。要走哪條路務須想清楚,不然坐在書桌前想路上,走在路上想書房,一輩子彷徨。簡·奧斯丁想得很清楚,所以告别很果斷,雖愛,卻不流連。
(蔚摘自《文彙讀書周報》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