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沒有比寫自己的老媽更費事、更害臊、更愚蠢也更無聊的事了。寫好了是給自家人臉上貼金,俗不可耐;寫得不好則免不了不肖子孫之嫌,還會遭别人嘲笑。
那些恨不得殺了才好的讨厭老太婆,想來也必是某戶人家無上尊貴的娘親;對自己來說這世上唯一神聖的存在,在别人眼裡也不過是個普通老太太。誇不得,又藏不住,真是難纏之至,就連寫作本身也多少變得蹊跷了。
說我家老媽與衆不同,當然不是指她有吃生蛇,或是脖子伸得老長,一到半夜三更就舔油之類的怪癖,隻是稍微比别人做得過分些,或者稱執拗,要不就叫窮講究吧!
幾年前,她給我那在西班牙工作的弟弟寄去一個裝滿海苔、梅茶、脆餅等日本風味食品的包裹,可不知怎麼回事,包裹最後沒寄到弟弟那兒。她因此對整個郵政行業起了疑心,開始心懷敵意。自那以後每次去郵局,她都要把郵局配備的圓珠筆據為己有,再抓上一沓填寫單——這些“戰利品”就成了她開的小酒吧裡的常備品。
要是就到此為止,那還不能算怎麼怪,她對郵政部門的報複可是愈演愈烈。有一天,這“複仇鬼”給我打來電話:“明後天你會收到一張明信片。給回一張啊。”
“知道了。就這事嗎?”
“就用原來那張明信片回啊!”
我一時沒明白她說的意思,心想:又不是棒球,一張普通的明信片能這麼傳來傳去嗎?
“沒問題的,”她怕被竊聽似的壓低了嗓門,“我已經在該死的郵局可能會蓋戳的地方都塗了蠟,隻要仔細把蠟刮掉,戳就沒了。地址和内容是用鉛筆寫的,用橡皮擦掉就行了。這麼一處理,明信片煥然一新,可以再用一次啦!”說到這,她痛快無比地大笑起來。
第二天還是第三天吧,我仔細觀察老媽寄來的明信片,果然發現在正面左上角塗了薄薄一層蠟。用刀一刮,郵戳随着蠟一起掉了。要照“複仇鬼”指示的做,正符合《郵政法》第八十四條“僞造有關郵政費用的代用票證、改造或消除已使用痕迹者”,被發現的話要處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雖說是父母之命,但這可聽不得啊!她不知道,我是拿另外一張新明信片寫好寄過去的。那段日子,她一直自以為報複成功,讓郵局損失了七日元明信片費,所以揚揚自得,開心得要命。上面說到的這種多少有點古怪的獨創功夫,其實源自老媽的天性,我從小便為此傷透了腦筋。
關于她的出生年月,她也是一會兒說是明治末年,一會兒又說是大正初年,随當時的心情變來換去。要強調年長功高,就說是明治末年生的;想方設法顯年輕時,便堅持說自己生于大正初年。出生地也一樣,談起小田原,她就說:“哎呀,那是我的出生地呀!”話題涉及橫濱,又吓唬人:“我可是土生土長的橫濱娃,所以得在這說兩句。”提到新宿,便煞有介事地開口道:“就連我這新宿生的,對新宿如今這變化也……”真搞不懂到底是怎麼回事兒。我們幾個兒子姑且理解為,老媽是明治末至大正初出生于關東地區南部的。
她确實是新宿柏木某醫院人家的女兒,同東京藥專畢業、在這家醫院當藥劑師的我父親戀愛,之後嫁到父親的老家山形縣。父親家是開雜貨店的,從文具到雞飼料,從中小學教科書到普通圖書,什麼都經營。不久便是千篇一律的婆媳不和,而且媳婦一張刀子嘴,八面威風,不僅不逆來順受,還對婆母頤指氣使。心軟的父親夾在中間,哄哄這個,騙騙那個,到頭來不知是因操勞過度,還是由于生來體弱,在昭和十四年(1939年)就突然亡故了。老媽沖出婆家,猛學三個月後,拿到了藥材商執照,就在原先的鎮上開了一家藥店。債台高築,還要撫養三個正處于發育期的男孩子,所以老媽千方百計想賺錢。想着想着,天性裡某些古怪的獨創癖就擡起了頭。
一到夏天,鄉下藥房最好賣的就數盤式蚊香了。老媽注意到點蚊香可是項大工程,即便現在,這種盤香也還是不好點,用一根火柴很難點得着,當時的話就更是困難,都用木頭尖上塗着硫黃的點火棍來點。老媽考慮到這太不方便了,要是能把蚊香的點火部分做成火柴頭樣就好了,隻要在哪擦一下,就能“嘭”地着火,蚊香的主體部分也就随之點燃——這辦法要是能成功,所有的問題就解決了,蚊香就會暢銷,勢必能大賺一把。
糟就糟在老媽當時最愛看的書是《居裡夫人傳》,雖沒打算靠改良蚊香來得諾貝爾化學獎,可她想到居裡夫人是人,她也是人,沒有什麼人家能幹成自己卻幹不成的道理。于是老媽在藥房裡廢寝忘食,将自己參加藥材商執照考試時那點可憐的藥品知識倒騰來倒騰去,終于成功地給蚊香主幹部分添加了點火藥。沒想到她剛試着在火柴盒的擦紙上一擦,那火力太猛了——哪裡是什麼蚊香,分明是熏香煙花!眨眼工夫火星飛濺到廢紙簍上,起了一場小火災,結果消防分隊隊長把我們家臭罵了一頓。可是藥量減少的話,又不容易點燃,就是沒法把握适中的量。
随着夏日暑熱漸漸消退,老媽的研究熱情日益枯竭了,她最愛看的書《居裡夫人傳》,不知何時也給塞進了書架最裡頭。老媽的“化學家時代”就這麼無所建樹地結束了。
不過在那種時候,就算順順當當造出一種十分方便、一擦即燃的盤香,也不知能否賣得出去。當時正值太平洋戰争前夕,想來也沒什麼客人會為圖那點方便特意趕過來。那時候“方便”可是“奢侈”的近親,而奢侈則被視為大敵。
一開戰,物資漸漸匮乏,老媽的獨創功夫甚至波及我們穿的衣服。在風雪交加、咫尺難辨的山形縣,冬天得裹上羅紗鬥篷。有一年初冬,老媽把我塞着衛生球的鬥篷拿出來一看,原本長遮膝蓋的鬥篷這會兒還不及腰——大概是我這一年長得太快了。上學前,老媽見我把短小的鬥篷拉來扯去想拽長點,便說:“把這件給弟弟穿吧,我給你做件新的。”雖說我也從“給你做”這句話裡覺察到一絲不祥,那時卻還無心懷疑她,于是歡呼雀躍地去上學了。上課時我眼前飄動的盡是新鬥篷。放學時大雪霏霏,披上鬥篷的同學問:“哎,井上,你怎麼回事?沒有鬥篷嗎?”我回答:“是的,不過我今天會有一件新鬥篷!”我興沖沖地踏着積雪回到家一看,鬥篷确确實實做好了。
可這鬥篷不過是塊蔓藤花紋的包袱皮兒,正中間剪了個口子,好能伸出頭,襯裡上縫了各種各樣的碎布片。這鬥篷裹得嚴的話或許不會不暖和,但我實在穿不出去。從那以後,每當我許下什麼無法實現的諾言後又食言,遭人責備“别盡攤大包袱皮兒”時,總會記起那件蔓藤花紋的鬥篷。老媽的“大包袱皮兒性格”似乎已經準确無誤地遺傳到我身上,想到這一點便夠煩的。“什麼樣的父母養什麼樣的兒女”“有其子必有其父母”,這些格言似乎都是真理。
有些時候,我對老媽這種獨創癖也反其道而用之。剛進新制中學時,我總是莫名其妙地肚子餓。早晨肚子塞得再滿,一到第三、第四節課還是咕咕亂叫,于是我背着老師啃飯團,中午沖回家又幹掉兩三碗飯。當然肚子确實是餓了,再加上在課堂上偷吃盒飯,在當時該算是英雄壯舉,所以我動不動就來上一次。有一次,這種把戲連續三天被老師發現,結果班主任老師跑到我家裡來了。我想,不采取措施的話肯定得挨罵,于是等老師一走趕緊問老媽:“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讓早餐盒飯絕對不被發現呢?”
老媽本準備對兒子上課吃盒飯好好教訓一通,就這一句話,估計一下子刺激到她那根獨創癖神經,于是說教之事立馬被忘到了天邊。她說了句“這個嘛,簡單得很”,馬上從書架上取下個書的外包裝盒,拿糨糊和剪刀把飯盒改裝成一本書。說得準确點,是将飯盒四周都糊上封皮,合上是一本書,揭開封皮就是飯盒,再掀開飯盒蓋子,便露出盒飯。她讓我将蓋子藏到書桌裡,等老師走遠了就吃盒飯,走近了就合上封皮紙放到桌上——真是太有創意了!見我看得目瞪口呆,她趕緊喝令:“明天趕緊試試!”
就這樣,訓人的一下子成了共犯。我免了挨罵自然可喜可賀,可一想到自己在獨立生活之前隻能依靠這個胡作非為、變化無常的老媽,就不免心生不安。記得當時我還後悔,不如幹脆讓她罵一頓算了。話說回來,這個早餐飯盒也沒派上啥用場。第二天的第三節數學課上,我吃盒飯時輕而易舉就被老師發現了。因為用作書皮的外盒上貼的是亡父藏書《近代劇全集》中的一冊——明明上數學課,桌上卻擺着《近代劇全集》,當然要露餡了。數學老師一看到飯盒便咆哮不已:“如此愚弄教師實屬可惡,得趕緊告訴你媽媽,讓她狠狠教訓教訓你!”
“老實說,這是我媽的傑作。”聽我這麼說,老師大感失望。自那以後,學校再沒就偷吃盒飯的事向我家提什麼警告,大概因為知道母子同謀後都目瞪口呆了吧。
(心香一瓣摘自百花文藝出版社《冬天的富士》一書,本刊節選,沈璐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