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記載了一個名叫曹欽程的家夥的劣迹。此人進士出身,當了吳江知縣,拜大太監魏忠賢為父親,被稱為魏閹麾下“十狗”之一。堂堂一個讀書人,卻拜閹人作父,夠無恥吧?但這個曹欽程還有更無恥的事迹呢,堪稱無恥小人中的“戰鬥機”。
史載:“欽程于群小中尤無恥,日夜走忠賢門,卑谄無所不至,同類頗羞稱之。”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曹欽程當然是整天跟一群小人混在一起,但他無恥到同類小人都瞧不起他了,最後甚至連他的太監幹爹都瞧不起他。“忠賢責以敗群,削其籍。”意思是說,魏忠賢批評這個無恥得不可救藥的家夥是敗類,将他免職,剝奪了他作為幹兒子的權利。
魏忠賢本來就是小人,什麼小人沒見過?但曹欽程這樣的小人還真是把他給驚着了。曹欽程被撤職之後,還在魏忠賢面前大哭一場,邊哭邊說:“君臣之義已絕,父子之恩難忘。”最後抹着眼淚走了。後來到了崇祯朝,魏忠賢被誅,魏閹一系遭到清算,曹欽程被算作同黨關入死牢。“系獄久之,家人不複饋食,欽程掠他囚餘食,日醉飽。”在牢裡關得久了,家裡人不給送飯了,他就搶奪其他囚犯的酒飯,吃得飽飽的,喝得醉醉的——能夠想象他曾經當過知縣嗎?
可以說,曆史照着曹欽程的模樣,給小人畫了像:不懂敬畏,沒有廉恥,嫉妒心強,見不得别人好,最愛挑撥離間,而且,生存能力極強——做官時自然飛揚跋扈,坐牢時也能從其他囚犯嘴中奪食,真可謂“我是流氓我怕誰”。
《明史》中沒有說清曹欽程的下場如何,隻是記載當李自成打進北京後,“欽程首破獄出降。自成敗,随之西走,不知所終。福王時,定從賊案,欽程複列首等”。魏忠賢死于1627年,李自成攻陷北京是1644年,也就是說,曹欽程在大牢裡待了17年,還能帶頭“破獄出降”,真是一個“小強”式的人物。
(暢暢摘自《新華每日電訊》,王原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