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一萬年前,你會發現人類為了生存,每天都必須疲于奔命地勞動:打獵、采集食物、制造武器和衣物、嘗試耕種。但如果你在某個月光高照的夜晚回到過去,你會發現,他們正在做一些浪費體力的事:列隊或圍成一圈跳舞。
史前時代的非洲、大洋洲、印度、意大利、土耳其、以色列、伊朗和埃及,這些地方均有岩石藝術,上頭描繪有手舞足蹈的人。畫中人物最清楚的動作應該是在表現歡樂。有些人物長發舞動,仿佛正在快速移動,随着一陣漫長的鼓聲搖頭晃腦。很明顯,舞蹈儀式對史前時代的人而言并非浪費體力——他們肯把時間用于設計面具與服裝,并記錄跳舞的場面。
人類學家普遍同意跳舞有演化上的功能,它鼓勵我們不要局限于自己親戚的小圈子,而要進入更大的群體中。原始人生活在荒野,從他們的角度來看,大團體的優點很明顯:保護自己不受掠食者侵略。
英國人類學家羅賓·鄧巴寫了一本書《哈拉與抓虱的語言》,他在書中提到,交談能幫助人們聚集成約一百五十人的團體。他還認為,交談無法完全滿足情感層面的需求,而“需要較深層且充滿感情的活動來超越冰冷的推理和辯論,看來我們需要利用音樂和身體接觸來達成”。
鄧巴認為,團體的舞蹈,尤其是列隊和圍成圈,能夠打破隔閡、凝聚社群。通過舞蹈,将身體投入到音樂中,就是将自己融入社群,而且比起享有共同的神話或習俗,這種融入的程度更深。随着音樂和唱誦動作,團體中競争對手和派系能以無殺傷力的舞蹈一較高下,或者一笑泯恩仇。因此對于團體和團體中的個人而言,借由舞蹈聚在一起,在演化上比幾個人的小團體有優勢。人類本身就有這種天賦,能夠交流對彼此的愛,這種愛,或說是凝聚力,把大于兩個人世界的團體結合起來。
我們喜歡有節奏的音樂,光看着别人跳舞就會興奮,很難克制自己不加入。有些西方人觀察土著或奴隸的儀式時,發現跳舞是會傳染的:人們能察覺到強烈的欲望,想跟着其他人一起舞動。這樣的刺激可能是聽覺的或視覺的,或來自人體内肌肉對節奏的反應。某位精神科醫生研究過,跳舞能夠“刺激大腦皮質,繼而于人類身體制造強烈的快感以及難以言喻的體驗”。
人類是具有高度模仿性的動物,很多父母都很訝異,小嬰兒能以笑容回應笑容,當父母伸出舌頭時,他們也會跟着伸出舌頭。嬰兒是如何将伸出舌頭的影像轉換成肌肉的動作,自己也把舌頭伸出來的呢?鏡像神經元領域的研究發現也許可以解答。個體觀察到某個行為,以及執行該行為時,神經元都會有反應。換句話說,觀察與執行同一個行為是緊密相連的。我們看到一個舞者,神經系統就不自覺地開始運作,這便是為什麼我們會跟着跳進舞池。引用美國神經學家沃爾特·弗利曼的話:“跳舞是跟着節奏律動,并吸引其他人做一緻的動作。”舞者的一緻性、互動,以及輪流表演,都像是回到最初狀态。和其他人在相同的旋律裡一起作樂——行進、唱誦、跳舞——能引發非理性的、親密的歸屬感,還有相同的心理狀态。
(樂韻摘自北京聯合出版公司《街頭的狂歡:一部看透人類本性的犀利之作》一書,視覺中國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