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對信任概念、人際信任和制度信任關系加以論述的基礎上,以傅瑩在人大新聞發布會上的發言為例,探究政府新聞發言人應該如何搭建人際角色信任,以構建公衆的制度信任。
一、信任:社會關系的一個重要維度
美國心理學家多伊奇通過囚徒困境實驗提出:信任是一種個體心理事件,是個體對情境的一種反應,是由情境刺激決定的個體心理和行為,情境的變化影響着信任的程度。這種理論可以解釋為何處于轉型期的社會更容易出現信任危機的現象,因為與原來的信任度相适應的情境被打破,個人的信任度自然出現波動。
與心理學家在個體層面上理解信任不同,社會學家更重視個體與他人、個體與社會的關系。他們從三個方面展開研究:信任雙方的關系、社會文化制度因素以及具體曆史事件對社會信任狀況的影響。在雙方關系問題上,社會學家認為雙方關系越緊密,彼此的信任程度越高。信任關系能夠形成雙方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加強彼此間正向的交往關系。以此為基礎,社會學家們進一步提出,建立在雙方情感關聯上的信任隻是一種“私人信任”,還有大量不存在個人直接關聯的信任,例如“基于制度的信任”和“基于文化的信任”。對于前者,學者認為,法規制度的制約作用使人們不敢有悖于自己的承諾。對于後者,研究者們認為,人們之所以信任他人,在于民族文化中有倡導誠信的道德規範。如:中國傳統儒家倫理思想和西方的契約精神中都蘊含着豐富的“誠信”思想資源,它們倡導為人真誠、信守諾言。
二、信任的二維劃分:人際信任和制度信任
德國社會學家盧曼提出,信任在本質上是簡化社會複雜性的機制①,它推動社會向前發展。盧曼采用“二分建構”的方法,将信任劃分為人際信任和制度信任。前者是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感情關系和熟悉度的基礎上,而後者則是建立在法律、制度、社會規範等措施和機制的基礎上。
(一)人際信任
費孝通在《鄉土中國》一書中指出,中國的傳統社會結構呈現出一種“差序格局”,即中國人是以“自己”為中心,向外推延出去,形成了有“差等”的互動關系和情感關系,離自己越近,關系越親,互動越密切,情感越厚;離自己越遠,關系越疏,互動越稀少,情感越薄。遵循這樣一種“親疏遠近”“情感厚薄”的行動原則,中國對待他人的信任也呈現出一種“差序格局”②。馬克思·韋伯就認為中國人的信任是“建立在親戚關系或親戚式的純粹個人關系上面”的特殊信任。中國人缺少以信任共同體為基礎的普遍信任。
當然,中國人對外人盡管可能存在“起點上的不信任”,但不是“永遠的不信任”。中國學者彭泗清就認為,“人際信任的程度取決于兩人之間的實質關系的好壞,而非兩人關系中先天的聯接(如血親關系)或形式上的歸屬(如同屬一個群體)”。通過互動交流,中國人可以建立起并發展對“外人”的信任。
(二)制度信任
制度通常指非正式的習俗、道德規範和正式的法律、法規等具有強制約束力的規則。制度性因素将其約束性力量内化于社會成員的心裡,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信任的意義。
工業化以來,社會發生劇烈變遷,人員流動頻繁,熟人圈子在經濟市場化的運作下,逐漸稀疏。被原子化了的社會成員,成為一群彼此之間缺乏内在聯系的大衆。在社會個體交換行為成為社會常态的當下,通過法律、法規等制度因素來規範交換行為,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顯得尤為重要。
自2003年“非典”事件後,中國政府加快新聞發布制度的建立。2004年國務院新聞辦、國務院各部門和省級政府三個層次的新聞發言人制度已基本建立。2008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頒布實施,它标志着中國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從三級化走向了法制化,政府的信息公開行為有了制度上的監督與約束。
三、人際信任推動制度信任
随着一個國家從傳統向現代轉變,制度信任一定會取代人際信任。在這個過程中,制度信任蘊含有人際信任的因素,而且從人際信任裡汲取支持性力量。
(一)人際信任與制度信任間的混融
從曆時态上,可将政治信任區分為傳統、過渡(轉型)和現代模式。在傳統模式裡由于法制的不完善,人際信任成為社會的主導。随着政治信任現代性一步步地累聚,制度信任會成長壯大,與人際信任交融,然後再逐步占據主導地位。
需要強調的是,在現實的演進中,現代模式和傳統模式很難徹底分開,現代元素浸透在傳統模式中,而傳統因子也滲透于現代模式裡。對現代和傳統政治信任模式做出區分不是想指明隻有一種信任模式存在于現代或傳統社會中,而是想表明哪種模式占據社會發展的主導位置。
中國目前正處于社會轉型期,政治信任的傳統元素在逐漸消解,而現代元素正在加快積累的步伐。在這個從傳統轉向現代的過渡階段,人際信任與制度信任必定相協同行、彼此交融。而由此推之,公衆對國家政治的信任度既來自于法律制度的保障力度,也源于公權力擁有者的自身作為。但客觀而言,在擁有兩千多年人治傳統的中國,建設法治國家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人際信任在中國的政治信任中依舊占有較大權重,社會交往講究的是“合情、合理、合法”。
(二)人際角色信任是推進制度信任的關鍵
角色是個人與社會的結合點,也是社會網絡上最小的紐結,每個人在人際交往中都擔當着某種角色。在角色互動中,我們期望對方這樣做而不是那樣做,換句話說,一個人的角色行為是否遵從了社會的期望,這就構成了我們是否信任對方的标準和依據。
政府新聞發言人扮演政府代言人的角色,在發布會上與作為公衆代言人的記者進行信息交流和觀點碰撞。中國設立政府新聞發言人旨在政府從信息的控制者轉變成信息的主動提供者,通過新聞發言人與記者點對點的信息傳遞,政府官員突破“訓誡”式的角色定位,拉近官民間的距離,增進人際互信,進而樹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政府新聞發言人的角色扮演與公衆對政府的信任息息相關。
四、案例分析:政府新聞發言人的角色扮演
話語是新聞發言人進行角色扮演和人際溝通的主要方式。在發布會的現場,發言人通過話語表達為現場的記者和場外的觀衆設定情境,維護自身形象。自從2013年傅瑩擔任人大新聞發言人以來,這位充滿智慧、愛與記者“拉家常”的發言人一直受到公衆的喜愛與信任。對她在2013-2016年新聞發布會上的話語表達進行分析後,筆者歸納出如下的角色扮演技巧:
(一)弱化機構話語,增強個人話語
在政府新聞發布話語中,有作為機構話語和個人話語的兩種語調。機構話語是負載權力的,其話語特點是嚴肅、權威、和交流對象保持距離感。個人話語的特點是親切、拉近同交流對象的距離。具體到語言的使用上,我們可以從人稱代詞、情态、話語方式等方面進行分析。
1.頻繁使用第一人稱代詞
代詞的使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人際關系的親疏。政府新聞發言人使用“我”來指代自己,指稱記者用“你”,這樣比較有親和力,反映了相互關系的平等,更便于與媒體溝通。在傅瑩的回答中第一人稱“我”使用得很頻繁,發言人常常談個人經曆,個人體會和觀點。通過統計分析2013-2016年傅瑩在人大新聞發布會上的發言原稿,筆者發現第一人稱“我”的使用頻率基本呈現出逐年上升的态勢。統計如下表:
2.注重情态系統、遵循禮貌原則
在陳述某個事實,例如“茶水是涼的”,我們可以肯定它(茶水是涼的),也可以否定它(茶水不是涼的),但是也會出現不太堅定的肯定或否定,如“茶水可能/大概/有點像是涼的),這就屬于情态領域。情态與語言的人際功能有關,情态動詞(可能/必須/應該)、模棱兩可的措辭(有點像是/是不是有點)等組成了情态系統。
情态可以是主觀的,以“我想”“我認為”等主觀情态标志。情态也可以是客觀的,例如“地球也許是平的”,在此情況下,誰的觀點正在被表達是不清楚的。客觀情态的使用往往暗示着某種權力。
對傅瑩的話語做出分析後發現,在她的答語中主觀情态動詞被頻繁使用,“我認為”“我也注意了”“應該說”“我想”等詞彙的使用,表明了該評價隻是發言人的觀點,弱化了官方話語的權力。如果我們将這些情态詞拿掉,話語的語氣變得強硬,所說内容不容置疑和商榷,透露着說話者的權威和權力。此外,發言人使用上述情态詞同樣遵循禮貌原則。我們每個人都希望被理解,被欣賞,不願被過多地打擾和妨礙。在反駁記者觀點時,傅瑩會用“是不是有點”這樣的措辭,降低反駁的力度,顧及提問者的面子。
3.轉變話語方式
話語方式指的是語言交際的渠道,是用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形式。我國新聞發布話語偏書面語,常使用“高度關注”“鄭重承諾”等常規詞語,具有嚴肅、正式的風格。句式方面以陳述句為主。另外,我國新聞發言人的話語沒有明顯的停頓、重複,多排比、格言等。這樣的文雅的語言脫離了日常的交際情境,給人一種距離感。相反,日常交際對話采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且使用感歎句、疑問句等加強說話者的感情,人際互動性強。具體分析傅瑩的新聞發布話語會發現,口語化的話語特征明顯,表現為多網絡語、流行語,句式多樣等。
在回答有關環境污染問題的提問時,傅瑩說,相關負責人“壓力山大”,新的環保法是“有牙齒的”,對污染是“零容忍”的。在駁斥記者對中國軍費增長的質疑時,傅瑩連用兩個反問句“我們的國防力量增強了,我們就是不和平發展了?”“那麼如果我們國家發展強大,我們繁榮昌盛,然後我們有一個很弱的國防力量,我們就和平了?”強烈的感情表達與中國人民的愛國情感産生了共鳴。
(二)重視“共同意義空間”在對話中的作用
社會學研究“表明自我披露常常能獲得各種回報”“進行适度的自我披露往往可以博取他人的好感”③。而從信息傳播的角度看,政府新聞發言人如果能主動擴展與記者的經驗範圍重合區,搭建“共同意義空間”,就可以減少信息流通中的障礙。
傅瑩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願意公開自己的日常生活。她“每天早上拉開窗簾都要看一下今天有沒有霧霾”。出于自己和女兒健康的考慮也買了口罩,“我家也有兩個口罩,我女兒一個,我一個,但是還沒有用過”,一下子拉近了她和記者及廣大公衆的距離,樹立起了平民官員的形象。2013年在回答有關人大代表産生的問題時,傅瑩附加的一句,“婦女代表有699人,增加了62人,我就是六十二分一之,我也很榮幸。”它既是一種自我感情的抒發,也通過調侃、幽默的方式營造輕松的對話語境,拉近了與公衆間的距離。
「注釋」
①[德]尼克拉斯·盧曼:《信任:一個社會複雜性的簡化機制》(瞿鐵鵬譯),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5年版,第7頁。
②秦啟文,周永康:《角色學導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版,第34頁。
③[美]邁克爾·E·羅洛夫:《人際傳播——社會交換論》(王江龍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97年版,第69-70頁。
責編:吳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