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宣傳法》對我國的影響
該法案的提議者之一、共和黨參議員羅布·波特曼在華盛頓智庫大西洋理事會主持的專門小組讨論中說:“我們的法案不是為了某種目的而針對某個國家或某些國家,(而是為了創造)一種能打赢思想戰的更全面、更積極的方式。”但其在自己的網頁中卻有另一番比較露骨的表達。①同時,另一位提議者、民主黨參議員克裡斯·墨菲也直言,美國的媒體環境主要來自中國的威脅。“中國每年在對外宣傳上的花費數以十億計,在南中國海的造島活動讓美國及其盟友措手不及,這個最近的例子說明,利用散播虛假情報來占據主動是多麼有效。”而中國人民大學中美關系問題專家時殷弘教授也認為,雖然還不清楚特朗普政府将如何對待該法案,但他認為,該法案将可能被用來針對中國。“該法案最初的目的當然是針對俄羅斯。但鑒于特朗普與俄羅斯的密切關系及其在俄羅斯的商業利益,現在看來,該法案似乎完全針對中國。”②如果未來美國利用該法案針對中國,會對我國國際傳播領域造成何種影響?
1.對我國開展宣傳戰
該法案明确提到新成立的機構——美國全球接觸中心的一個功能就是對外國政治宣傳和謠言進行反制和曝光。所謂反制就是對敵對人物和勢力的行為進行回擊,所謂曝光就是事物暴露或被揭露。無論是反制還是曝光,都是冷戰時期管用的手段。冷戰時期,美國為了應對蘇聯的政治宣傳,曾經簽署了NSC68号文件,即美國國家安全的目标和計劃(UnitedStatesObjectivesandProgramsforNationalSecurity)。該文件從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對美蘇關系進行了戰略部署,在宣傳領域,強調争奪思想或者取得意識形态的勝利,并提出了具體的方案,如開展心理戰,鼓勵背叛行為,選擇蘇聯衛星國進行宣傳活動等。随後,美國還圍繞該法案提出了被稱為“意識形态領域的馬歇爾主義”的“真理運動”,開始與蘇聯針鋒相對的全面宣傳戰。真理運動并不是一紙空文,而是有實實在在的具體措施和經費保障。一是增加VOA的廣播節目、播出語言,并改善技術來增強廣播的宣傳力度;二是加強新聞出版領域的宣傳力度;三是發動民間團體和民衆進行全民宣傳,促進公共外交;四是組織美國專家學者和記者進行專業的活動策劃。③對比1950年代的這些反制宣傳内容可知,美國的《反宣傳法》幾乎就是NSC68号文件的翻版,僅僅基于傳播技術進步而選擇的手段不同而已。因此,未來美國可能會啟動配套的如同“真理運動”一樣的宣傳活動,這不得不引起我國相關部門注意。
2.對我國進行滲透式活動
除了宣傳戰外,該法案的另一個目的就是鼓勵非政府組織對相關國家進行滲透和和平演變。1955年1月,美國批準了NSC5505/1号文件,即《利用蘇聯和東歐衛星國弱點》。該文件明确要求尋找蘇聯及其衛星國在意識形态上的弱點,針對這些弱點進行非武力的滲透活動,尤其是強化宣傳美國價值觀的活動。“為有效貫徹執行這一戰略,需要對軍事、政治、經濟、宣傳和隐秘行動進行靈活的整合以保持美國整體行動的主動性。”④曆史證明,該文件為美國打赢冷戰奠定了宣傳基礎。有學者總結說,自1971年基辛格秘密訪華以來,美國媒體對中國的報道經曆了20世紀70年代的浪漫化、80年代的天使化和90年代的妖魔化三個階段。“中國越是改革開放,越是在民主法制和個人自由上有進步,美國媒體對之的報道離中國的現實越遠。”⑤如今随着我國經濟社會的進步,美國媒體對我國的報道更加偏遠,甚至歪曲。這種現象其實已經說明,美國一直以來就沒有放棄滲透活動,隻是其包裝不同而已。由此可知,未來美國可能會在對我國的報道中更加注重針對我國受衆的愛好和弱點,從而進行滲透式宣傳活動。
3.對我國進行公共外交活動
《反宣傳法》強調成立一個基金會,定向支持非政府組織、民間社團、智庫、私營部門、媒體組織和政府外的專家進行反宣傳研究,本質上就是提供專項基金對外國開展公共外交活動,從而提升美國的形象。實際上,公共外交最早就是起源于美國。1965年,美國外交官埃德蒙·格裡恩在默羅公共外交研究中心成立時第一次提出“公共外交”(PublicDiplomacy)這一術語。格裡恩認為,公共外交就是通過媒體、電影等中間媒介影響對象國民衆的态度,從而影響其政策的活動。1983年,美國政府發布《與國家安全相關的公共外交之管理》,把公共外交定義為對國家安全提供支持的政府行為。1989年,美國公共外交咨詢委員會前主席埃德溫·富爾勒提出,公共外交是通過向其他國家的公衆解釋美國的政策,向其提供美國社會和文化的信息,協助他們體驗美國人民豐富的生活,為美國政府決策者提供境外輿論的咨詢。2000年,美國官方對公共外交做出了新的定義:公共外交是指通過國際間的交流、信息關系、新聞媒介、輿論調查、支持非政府組織等方式,了解并影響國外公衆,加強美國政府和人民與國外民衆的溝通,減少其他國家對美國的錯誤認識,改善美國的形象。由此可知,美國從來不避諱通過成立相關機構來開展公共外交活動。不過,由于我國已經出台了多部加強非政府組織管理的法律法規,美國很難支持在華非政府組織。但是,美國可能借鑒冷戰期間的做法,利用香港或台灣的非政府組織向中國内地進行公共外交。
應對策略建議
從提名的兩位參議員的背景可知,《反宣傳法》獲得了美國共和黨和民主黨的共同支持,這表明,該法案是美國上層意識的集中體現,一旦實施起來,受到阻礙的可能性較小。既然該法案已經成為既定的事實,就需要我國相關部門做好應對策略。
1.保持戰略定力
2015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吉林省調研時強調,保持戰略定力,增強發展自信,堅持變中求新、變中求進、變中突破。盡管這是習總書記針對經濟變化提出的要求,但是,面對複雜嚴峻的國際輿論環境,這個要求依然适用于宣傳領域。實際上,定力乃佛教用語,佛教講究戒、定、慧,定力即為修養達到較高境界後産生的處亂不驚、臨危不懼的一種狀态。對于國際政治傳播而言,保持定力,也就是面對對手發生變化而造成的迷惑時,依然能夠按照自己的節奏進行戰略部署,掌握戰略主動權,而不是打亂自己步伐被對手牽着鼻子走。這種思想也是革命時期毛澤東軍事思想“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創新發展。而所謂“堅持變中求新變中求進變中突破”,就是要求我們在“我打我的”方面有所作為,而不能為了保持定力而導緻故步自封,否則就失去了戰略主動性。
2.提升國際傳播力
所謂傳播力,清華大學的劉建明教授認為是媒介的實力及其搜集信息、報道新聞、對社會産生影響的能力。從外在層次上看,傳播力包括媒體規模、人員素質、傳播的信息量、速度、覆蓋率及社會效果,其中傳播效果是媒介傳播力的主要表征。⑥由此可以認為,國際傳播力也就是國際媒體的實力及其收集信息、報道新聞以及對社會産生影響的能力。而要提升國際傳播力,就需要在媒體規模、人員素質、傳播信息量等方面進行努力。具體而言,一是繼續增設海外媒體分支機構,尤其是技術先進的新聞信息采集和傳播網絡。二是加大本土化力度,包括新聞人才的本土化、操作本土化,以及新聞産品供給本土化。從RT電視台的成功運作中也能夠看到,本土化在對外傳播中占據着重要地位。RT在歐洲和美洲的主持人和新聞節目幾乎全部聘請當地知名度高的專業人才。同時,把編輯部前移,提高新聞的時效性和針對性。三是遵循新媒體傳播規律,尤其增強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的對外傳播能力。2016年12月30日,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創立,彰顯了中國對外傳播的新格局。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單純整合央視旗下的對外傳播資源是難以應付國際傳播要求的,根本解決之道依然是統一整合國内的對外傳播資源并利用民間的互聯網平台,按照媒體融合的發展規律,打造具有國際品牌和影響力的傳媒巨頭。
3.構建對外話語體系
話語即權力。根據法國思想家福柯的論述,話語不僅僅是語言與言語結合而成的更豐富和複雜的具體社會形态,也是在特定的語境中通過一定的主體、客體、載體、溝通環節、語境等要素實現的人與人從事溝通的具體語言行為。而話語體系指的是人們在言語活動中形成的,有特定的概念、範疇和語言構成的一套話語規範。在國際傳播中,話語體系不僅關注詞意的表象,更需要關注表達者詞意背後已經賦予它所承載的實際内容,關注表達者在表達詞句背後試圖獲得的權力、權利和權益。⑦RT電視台之所以能夠獲得成功,一個關鍵因素就是采取了适應國外用戶需求的話語體系。一是RT特别注重節目的歐美化,尤其是節目的制作和主持人、嘉賓的邀請上,必須是熟悉歐美文化的知名人士,而不是俄羅斯人。由于本地主持人能夠對本地的文化傳統、隐喻詞彙、典故傳說和流行元素了如指掌,自然就能夠更好地引起本地用戶的情感共鳴。二是要對歐美的傳播思維和新聞傳播體系了如指掌,尤其是對歐美觀衆的關注點有非常清晰的認識,而不是照本宣科,這就保證了節目的風格和收視率。三是貼近本地用戶生活。本地用戶最為關心的依然是和自身密切相關的生活和利益,這就要求報道内容和素材應盡可能地本地化。四是避免說教式的政治傳播,甚至出現過與母國“唱反調”的現象,如2016年的主持人批評俄羅斯有關烏克蘭政策的事件,雖然是突發事件,但是對于用戶而言,卻起到疏導用戶情緒的效果,反而提升了用戶的忠誠度。反觀我國對外媒體,盡管面對不同文化背景的用戶,可我們的話語體系卻依然是内宣的模式,這顯然不能起到積極的傳播效果。
4.進一步提升公共外交能力
與美國公共外交定義不同,我國公共外交指的是政府外交以外的各種對外交流方式,包括官方和民間的各種雙向交流。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院長趙啟正教授認為:“公共外交和政府外交組成國家的整體外交。參與公共外交的各方從各種角度向外國公衆表達本國國情,說明本國政府,解釋外國對本國的不解之處,并同時在國際交流中了解對方的有關觀點。開展公共外交的目的是提升本國的形象,改善外國公衆對本國的态度,進而影響外國政府對本國的政策。”⑧未來我國可整合非政府組織、社會精英、智庫、跨國企業等資源,進一步加強公共外交活動,提高我國的國家形象。
5.不斷深化國際合作
從文明交流的角度看,《反宣傳法》本質上是一種“逆全球化”的典型代表。實際上,随着世界經濟的深度融合,全球化已經是不可逆轉的趨勢,人們已經很難通過法令的形式阻礙全球化的步伐,故而,我國可順應世界大勢,舉起加強文明交流互鑒、反對文化霸權的旗幟,不斷深化國際合作。一方面,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傳播工作,用好文明交流的國際論壇和機制。一些成功的對外傳播工作表明,如果秉持合作共赢的理念,無論是美國的媒體機構、智庫、非政府組織,還是今日俄羅斯、BBC,都能夠為我所用。另一方面,提升我國文化領域國際運籌能力,加強對現有的全球性、地區性和雙邊、多邊的機制、平台和規則的研究,以“一帶一路”戰略沿線國家的對話與交流能力為抓手,構建反對文化霸權的國際統一戰線,參與國際文化規則的制定,甚至成立新的對外文化交流新機制、新平台。
小結
盡管《反宣傳法》的初始目的是針對其他國家的政治宣傳,但是由于美國總統特朗普與俄羅斯的特殊關系,我國尤其需要做好應對的準備。對于我國對外傳播而言,《反宣傳法》的實施極可能掀起新一輪的宣傳戰、輿論戰,也有可能産生新的滲透活動,甚至不排除和平演變的動作。鑒于此,建議我國相關部門首先要保持定力,按照自己的節奏部署戰略戰術,掌握主動權;其次,提高國際傳播力和構建話語體系;再次,整合我國非政府組織、社會精英等資源,做好公共外交工作;最後順應世界大勢,扛起國際合作的大旗。總之,《反宣傳法》是一個“逆全球化”的典型,未來必定會被曆史遺棄,因此,在此輪戰略鬥争中需要堅定必赢的信心。
「注釋」
①波特曼在其網頁上說,我們的敵人正在使用政治宣傳和謠言來打擊我國和我國的盟友,而目前美國政府卻對此在裝睡。但是今天,美國決定邁出關鍵一步來反制這些行為。我們還将采取手段削弱敵人對我們進行政治宣傳的行動。有了這個法案,我們終于可以讓敵人們知道我們受夠了。美國不會再坐視不管。我們将要直面沖突。當我們有了這個跨黨派的法案之後,我們有信心,外國的謠言和政治宣傳将會失效。http://www.portman.senate.gov/public/index.cfm/pressreleases?ID=F345D646-D202-4A26-88C0-E2821E02C195.
②http://news.163/16/1229/09/C9ENQME900018AOQ.html.
③範凡:《美國對蘇聯的宣傳政策演變》,《人民論壇》,2014年第17期。
④FRUS.Vol.XXIV,WashingtonD.C.[GPO],1955-1957.PP.20~21.
⑤李希光、劉康:《美國媒體為什麼總是消極報道中國》,《環球時報》2000年10月13日,第4版。
⑥劉建明:《解析媒體傳播力》,中國社會科學網,http://www.cssn.cn/xwcbx/xwcbx_cbx/201402/t20140211_961309.shtml。
⑦李慎明:《在“建立中國的理論研究和話語體系”座談會上的講話》(2012年6月21日),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網站,http://myy.cass.cn/news/499398.htm。
⑧趙啟正:《公共外交與跨文化交流》,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4~5頁。
責編:譚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