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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O2O模式研究

時間:2024-11-06 04:43:09

摘要:2016兩會期間,共享經濟、綠色出行新模式等與新能源汽車相關的話題引起了熱烈的讨論。本文從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現實需求出發,從國内汽車租賃業務的發展曆程入手,闡述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業務的總體發展情況。通過比較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企業營運情況,分析分時租賃運作模式的可行性。結合分時租賃O2O模式分析了當前分時租賃業務的主要影響因素。最後采用SWOT分析方法,對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模式的未來發展趨勢進行了深入地探讨與總結。

關鍵詞: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O2O模式

引言

基于技術革新與環保并重的新能源汽車産業化已成為我國實現經濟轉型的重要途徑。根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1-6月我國新能源汽車銷量達17萬輛,同比增長126.9%。其中,純電動汽車銷量12.6萬輛,比上年同期增長161.6%。但由于我國新能源汽車産銷仍表現出較強的政策依賴性,為應對補貼政策逐步退坡的情況,新能源汽車的銷售網絡正在加快建設中。

2016年1月6日商務部發布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提出要“推動汽車流通模式創新,積極發展電子商務,大力加強新能源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體系建設”。意味着國家對新能源汽車電子商務服務的支持态度日漸明朗。在探索新能源汽車新模式的過程中,共享經濟的理念開始被接受并運用,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的模式也由此産生。

1、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模式發展概況

1.1分時租賃概念

分時租賃顧名思義即為以小時或天計算,随取即用的一項汽車租賃服務。分時租賃較為普遍的兩種取車方式為:租賃站點模式,在租賃站點提取和歸還車輛;自由流動模式,在某些區域内任意地點提取和歸還車輛。與一般汽車租賃服務相比,具有租賃時間靈活的特點,車主可以根據自身用車需求确定租車時間、時長。

分時租賃的車型主要是純電動汽車,其續駛裡程普遍在100-200公裡之間,正是針對純電動汽車續航裡程的特點,分時租賃采用将一整天車輛使用權限拆分開來進行出租的方式成為了純電動汽車租賃的突出優勢。

1.2市場主體

在我國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領域,市場主體可分為汽車主機廠和互聯網平台公司。在我國國内主要的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産商中,北汽集團、上汽集團均已推出新能源車的分時租賃業務,北汽集團通過與綠狗租車、寶駕租車達成戰略合作,開展北汽新能源汽車的租賃業務,而上汽集團則是推出了“e享天開”計劃。

根據分時租賃公司控制主體分類,我國分時租賃企業的營運模式有三種:

表1分時租賃模式對比

分時租賃業務離不開線上推廣,而整車企業不具備線上優勢,因此新能源汽車整車廠與互聯網電商平台合作,共同設立新能源汽車租賃公司成為整車廠涉入分時租賃市場的主要途徑,例如原上汽集團旗下的分時租賃公司e享天開與電動車租賃公司EVCARD整合,合資成立環球車享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由于整車廠處于産銷鍊上遊,其推廣新能源汽車的主要驅動因素在于消化自身産能,側重點在于新能源汽車。而互聯網平台公司推出分時租賃業務的起源更多地受到效率、連接一切的“互聯網”思維的影響,其業務發展的着力點在于共享平台的構建。主機廠與互聯網平台企業合作可以實現優勢互補,而傳統租車企業已有一定客戶資源,推出分時租賃服務的獲客成本比電商企業聯合型公司低,更易于培養用戶的消費習慣。

因此,在我國當前的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領域,無論是由主機廠與互聯網平台企業聯合成立的租車公司還是傳統租車公司都是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市場不可或缺的發展力量。

1.3發展現狀分析

我國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企業多成立于2014至2015年間,與我國新能源汽車産量的快速增長相呼應,其中有多家企業從P2P租車企業轉型而來,P2P租車是指個人車主将私家車租借給個人車主,實質上是一種C2C的租賃方式,而分時租賃采用的則是B2C的租賃方式。

由于分時租賃與P2P租賃之間有相同的技術基礎,比如計費處理技術、虛拟鑰匙管理技術以及車身維護、防盜技術等,但P2P租車對車主間的匹配要求高、交易頻率低,難以跨區域推廣,但分時租賃B2C的模式解決了車源的問題,跨區域租賃點的設置提高了流通效率,因此分時租賃B2C的營運方式更具備推廣的可行性。

截止2016年7月,我國推出分時租賃的城市有:北京、上海、杭州、甯波、南京、常州、成都、廣州、蕪湖、青島等。從各地區汽車投放數量上來看,各租車企業多集中在一線城市進行業務布局,但也有部分企業例如易開租車選擇将推廣重點放在安徽省蕪湖市。

在租車公司主要的經營城市,租賃站點數量與充電樁數量比例約為2∶1,有部分覆蓋的城市存在有租車站點但沒有充電設備的情況,這是因為部分租賃公司推出了異地還車業務,但使用這項業務的車主比例不到1%,充電設施情況仍是制約業務開展的重要原因。

2、分時租賃O2O模式分析

分時租賃的消費對象分為兩類:個人車主以及企、事業單位。因面向對企、事業單位的分時租賃業務由租賃公司與企業線下協商決定合作意向,故不在本文研究範圍之内。本文就ToC端分時租賃服務的O2O模式進行分析。

如圖1所示,消費者注冊、選車均于線上完成。消費者選定車輛之後,取車至還車環節轉向線下完成,而費用結算、鎖車又轉向線上(具體用車流程如下文圖2所示)。從消費者整個使用流程來看,分時租賃O2O模式對線上技術服務系統要求更高。

支持分時租賃O2O模式的技術服務系統可分為IT系統、車輛系統和充電系統三部分,其中主要涉及到的技術服務有:訂單後台管理、車輛分配管理、鑰匙管理、計費處理、取/還車後台管理、能量管控以及保修處理等。

車輛來源與傳統租車公司無異,但分時租賃模式對整車廠的車源依賴性更強。因此制約分時租賃模式推廣的影響因素之一就是整車廠投放租賃市場的汽車數量,缺乏“新能源汽車”這一載體,租賃服務難以展開。

圖1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O2O模式個人消費者在分時租賃模式下的租賃過程中(如圖2所示),由于沒有交付車鑰匙的環節,從而擺脫了對門店的依賴,除取車以及還車之外,其他步驟均在線上完成,用車流程十分簡便。

圖2分時租賃租車流程圖基于汽車循環使用的考慮,各租賃公司對歸還車輛的剩餘電量有最低要求,消費者在車輛使用完成後需尋找最近的還車點。因此對于充電設備較少的城市而言,消費者的用車體驗将被降低。

3、基于SWOT的發展趨勢分析

SWOT分析法即通過分析企業自身的優勢、劣勢以及面對的機遇與挑戰,該方法将内部資源與外部環境有機統一,可作為企業制定發展戰略的依據,因此本文從上述四個維度對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模式總結分析。

3.1優勢

通過分時租賃的方式,可以使汽車的使用權在一天之内進行多次拆分,從而将汽車使用率提升2至3倍,使用成本降低至傳統汽車的20%。對于短時間用車者而言,特别是對于目前各租車公司推出優惠活動以實現市場推廣的階段,分時租賃模式更具有價格優勢。

傳統租車公司在出租汽車時雖然簡化了用車流程,但用車者需前往門店簽訂用車協議、取還車鑰匙,而新能源汽車采用虛拟鑰匙,減少了用車者需前往門店進行交付的麻煩。

此外在消費者對車輛性能、電池可靠性、使用便捷性顧慮較多的情況下,消費者通過租車的方式接觸到新能源汽車,而無需支付購置成本,使得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能夠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車的各項性能,從而提高對新能源汽車的認知和接受程度。

3.2劣勢

一方面租車行業滲透率不高,消費者暫未養成租車出行的習慣;另一方面,在車主不了解傳統租車服務與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服務之間差别的情況下,為滿足短期用車需求,租車仍以日租為主,分時租賃的價格優勢難以突顯。

對于出租公司而言,新能源汽車購置成本高,增加了單次租賃的成本。充電設備數量少、覆蓋範圍小等問題的存在影響了新能源汽車租賃行業的盈利能力以及規模,同時充電設施後期維修服務體系還不完善,租賃公司難以及時發現、維修已損壞的充電設備。

租賃站點模式下的租賃服務對線下門店數量、覆蓋範圍要求高,門店覆蓋範圍和密度将會影消費者的用車體驗;自由流動模式下,汽車維修保養以及車輛回收所使用的人工成本将高于租賃站點模式,不利于前期業務範圍的拓展。

3.3機遇

由于受到道路資源的限制,私人汽車保有量今年增速有所下滑,汽車産業進入微增長階段,為滿足不同的出行需求,消費者必将轉向租賃市場尋求車輛使用權。随着各地政策對新能源汽車路權的開放,部分車主将選擇駕駛新能源汽車出行,屆時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将會成為最便捷的使用途徑。

目前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市場仍處于發展起步階段,早期市場的培育與發展離不開政策的扶持與引導。2016年1月1日電動汽車充電接口及通信協議5項國家标準正式實施。此次5項标準修訂全面提升了充電的安全性和兼容性,有利于打破當前電動汽車充電的孤島格局,從而緩解充電基礎設施的短缺局面。随着充電設備數量、質量水平的不斷提升,對新能源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将産生很大的促進作用。

3.4挑戰

由于汽車本身是一種“重資産”,線上信息資源的整合離不開線下實體企業的支持,消費者消費習慣的養成具有一定慣性,因此未來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行業或将出現寡頭壟斷的局面,較早進入市場的在位者将具有發展優勢。新能源汽車租賃費用在經過“燒錢”補貼階段後,價格會有所上升,但由于傳統汽車租賃業務的存在,分時租賃的費用将趨于平穩。各服務提供商之間的價格差距來源于成本控制的能力以及服務質量的高低等方面。

從供給側改革的角度來講,分時租賃模式是新能源汽車租賃服務較為适用的模式。但由于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不完善,後期維修、保養服務水平低等痛點的存在,新能源汽車的分時租賃業務普及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4、結語

文本研究分析認為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模式的推廣受到汽車數量、充電設備情況以及地域因素影響較大,在不斷滿足消費者出行需求的基礎上,使得新能源車分時租賃系統運轉與城市運營協同發展成為分時租賃業務落地的關鍵。

與傳統汽車相比,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份額小,以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産商為主導的分時租賃企業具有穩定的車源支撐,就目前而言更具備發展優勢。在個人車主對新能源汽車接受程度還不高的階段,各企業間應避免行業的惡性競争,将推廣重點落實在提高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租賃的認知上。這樣才能在未來具體場景中,激發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共享經濟的認同感,普及綠色出行的環保理念,探索企業新的盈利模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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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王茜,碩士生,現就讀于上海理工大學管理學院,研究方向:國民經濟學;

方華,副教授,現就職于上海理工大學管理學院,研究方向:金融學、國民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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