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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深迷戀那種因為對某一件事情的絕對自信,舉手投足間揮灑自如的霸氣。
最近一次有這樣強烈的感受,是在聽一個雅思老師講課的時候。
他本科學了生物,研究生和博士讀了應用語言學。現在除了在一些學校給學生講課,業餘時間給各種國際會議做同聲傳譯。
他的英文,說得比我講繞口令都快。
他的西班牙語和韓語講得一樣棒。
用郭大爺的話講,和八國聯軍罵架都不帶重樣的。
可惡的是,他的韓語和西班牙語都是自學。
我問他怎麼做到的,他說,因為我大學的時候辦了一個語言社,裡面有一個講西班牙語的學生;研究生的時候又辦了一個語言社,裡面有一個講韓語的學生啊!
我從來沒聽說,精通一門語言竟然還有這麼簡單的方式。
他很自然地聳聳肩:“我從來不覺得,學習是一件一本正經的事。”
他說自己對口語特别感興趣,學校後面的那一整條街,沒有他沒有搭讪過的外國人。起初,他說的英語一口濃重的東北味兒,外國人聽不懂,他就用手比劃,慢慢地,說的次數多了,他從對方的回答裡辨别有用的單詞,然後一路不停地重複,竟然在幾個月之後就能用正常的語速和外國人進行相對複雜的溝通了。
我一定是驚異之情溢于言表,他看着我問:“你一定認為不可能?”
他說:“其實我們學的知識足夠用,說起來磕磕絆絆,是因為不熟練。你試試把一句話說上10遍和100遍之後,錄下音聽它們之間的差别。什麼語調啊、停頓啊,練的次數足夠多,你就發現根本不用刻意為之。這和中文是一樣的,難道你在講話的時候腦子裡還要先過一下用什麼樣的語調、在哪裡停頓嗎?”
他說:“有一個‘一萬小時天才原則’,意思是什麼事情經過一萬小時的錘煉,你就會從平凡到卓越。雖然我們做絕大多數事情沒有一萬小時那麼久的時間足夠你支配,但至少,你可以做上幾百小時。”
“我從來都不是坐在教室裡找一個老師或者拿起一本書的時候才學習,而是把走路、郊遊、閑談、吃飯,都當作學習的場合,不斷地重複地說說說……”
我忽然有點嫉妒他。作為同齡人的我,時至今日也沒總結出一種指導自己前行的方法論,每天都在一種不知所雲的生活裡耗盡心神。
村上春樹說:任何一件小事,哪怕是簡單的、重複性的行為,都會在其重複的過程裡,生出一種樂趣和意志,自我蛻變成為一種哲學。
總覺得清醒又執着的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們從不像我們被動地被時間裹挾,而是把時間釀成一層層口味不同的雞尾酒,深知什麼時間該喝掉哪一層。
告訴我,你要幹什麼?在這野蠻又寶貴的人生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