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斷了Uber和Waymo的後路?
根據美聯社報道,有四個州的議員表示,是通用公司的政府關系疏通人員要求他們提起立法議案。其中三名議員曾收受過通用提供的競選基金,金額從2000美元到3500美元不等;另一名議員所在的政治行動委員曾接受過通用提供的3000美元;而第五名議員則表示之所以提起議案,是因為通用應允在該議員所在馬裡蘭州擴建傳動裝置工廠,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另有多名議員表示,通用的政府關系疏通人員還曾敦促其他各州議員提起類似的法案,但沒有奏效。
與此同時,通用也公開表示支持對自動駕駛汽車的部署資格進行限制,因為“公衆對這項技術的認可非常重要,如果讓難以确保安全性的公司在街道和公路上運用這項技術,可能會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截至目前,除了通用以外,并沒有任何其他單位贊同這一議案。在多方壓力之下,這項議案能否順利通過尚不明朗。
盡管通用對賄賂議員一事予以否認,但衆口之下,通用的名譽已經受到了影響。作為世界上最大的汽車公司,因為自動駕駛立法而鬧出這樣的醜聞,實在是因小失大。
近來因為自動駕駛引出的醜聞并不僅此一例。同樣在今年年初,同樣的主角與受害者,2月23日,谷歌母公司Alphabet的自動駕駛汽車部門Waymo向美國聯邦法院起訴,指控優步科技公司及旗下自動駕駛卡車公司Otto盜竊其機密和專有的傳感器技術。
Waymo在向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交的起訴書中表示:“Waymo經過多年的持續努力開發出LiDAR系統,而被告利用盜竊信息縮短了這一進程,隻用9個月時間就建造一個可比的LiDAR系統。”Waymo将尋求損害賠償,并要求法院發布禁制令,禁止優步使用其專有信息。
自動駕駛技術依然處在蹒跚學步的幼兒階段,但“宮鬥”卻已經殘酷上演。《汽車觀察》認為,此時應該是相關企業互相取長補短、抱團進步的寶貴時機,此時急于決出勝負并不明智。與其爾虞我詐、烏煙瘴氣,倒不如共同推進自動駕駛技術向前發展、建設健康發展環境,待到技術成熟再“相愛相殺”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