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薇/文
1985年7月,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著名海濱城市聖疊戈,七位技術大牛聚集在歐文·雅各布斯(IrwinJacobs)博士家中,決定創建一家通信創新公司,并把公司取名“QualityCommunications”,它便是以後著名的高通(Qualcomm)。
2003年3月,中國廣東海濱城市珠海,黃章辭去新加坡合資企業愛琴總經理一職創立魅族。與南方初創小廠一樣,魅族初期也主要是為國外品牌代工MP3産品。由于在工藝和音質上的追求,魅族MP3一上市便成為國産MP3行業的佼佼者。
2009年,魅族正式進軍智能手機産業并推出首款産品M8。由此,魅族與高通正式産生交集。
2016年盛夏,在酷暑難耐的北京,魅族副總裁李楠從珠海趕來,一臉疲憊地出現在一場媒體溝通會上。
“首先我要說的是,魅族一直相信專利應該保護并且應該付費,這個态度從來沒有變過。”這是李楠說的第一句話。
6月24日,高通宣布已以魅族未經授權使用高通旗下3G以及4G通訊專利為由,将魅族告上法庭,索賠5.2億元人民币。
成為被告後,李楠表明了魅族的态度:魅族堅決支持合理合法的專利保護并支付合理費用;魅族與高通的談判不是公平、合理、非歧視的,高通缺乏談判誠意;魅族不接受“黑盒”不透明機制下的強制收費行為。
不過,魅族的強硬似乎“激怒”了高通。6月30日,高通再次在北京和上海對魅族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以17項訴訟指控魅族侵犯了高通覆蓋智能手機多種功能和技術的多項專利,包括與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無線通信标準相關專利,索賠900萬元,并要求法院判令魅族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産品。
這是高通首次在中國發起專利訴訟,而這場訴訟來的讓魅族猝不及防。在李楠看來,魅族“不從”的底氣在于:在中國手機企業普遍使用高通芯片的時候,魅族可能是絕無僅有不依靠高通做大的品牌。
魅族成為被告,其他尚未與高通達成協議的廠商亦緊張,而已與高通達成協議的廠商也正在密切關注。如李楠所說:“這場訴訟并非高通和魅族的事兒,高通的真實目的,是通過一系列的動作探測行政、司法和行業的最低底線,由此獲取最高利潤率。”
一言不合
作為通信行業的上遊巨頭,除了通過售賣芯片獲益外,高通還積累了移動通信領域裡諸多基礎科學研究的專利。專利費用也是高通最重要的收入之一。不過,高通的壟斷地位在全球都面臨了各種挑戰,在中國也不例外。
2015年2月10日,中國國家發改委宣布,經過一年多的調查,認定高通違反了《反壟斷法》,對其處以60.88億人民币的罰款,并為手機廠商使用高通的專利授權設定了費率。這也是中國《反壟斷法》出台後最大一筆相關罰款。
公開資料表明,發改委為中國手機廠商使用高通專利技術設定的費率是:3G、4G專利技術和其他專利技術分開,廠商無需為3G、4G專利授權而被迫購買高通綁定的其他專利技術;高通将對使用其3G專利技術的廠商收取5%的費用;對使用其4G專利技術的廠商收取3.5%的費用,費用計算的基數是設備端銷售價格的65%。
不過,對于這個标準,李楠透露:“高通所提出的有關專利許可條件和專利費計算方法,隻是高通單方面的商業要約,不具備強制性。發改委要求高通收取合理的費用,但何為合理的費用,需要雙方來談判的。”
按照魅族方面的說法,從2009年開始,魅族就一直跟高通聯系和溝通,2015年發改委處罰高通,對其做出整改之後,魅族方面開始與高通進行實質性談判,并有數次深入的會議。
但高通則聲明,2015年5月,高通向魅族發出了無線标準必要中國專利許可條件,經過長期協商後,魅族仍然拒絕這個許可要約但持續使用着這些專利技術,因此發起此次訴訟。高通首席律師唐·羅森伯格(DonRosenberg)表示:“魅族試圖獲得超過其競争對手的不公平和不适當的成本優勢。”。
“與高通的談判就是一個‘黑盒’,并要求企業一定要接受,盒裡的條款是不公開不透明的,也就無法保證市場的公平和公正,所以我們難以簡單接受高通單方面的條件。”李楠再次提到了公平。
在李楠看來,針對中國手機行業,高通到底有哪種方式,找誰收多少,以及在整個收取過程中是不是侵害了三星或MTK的利益,造成了不公平競争,是不是對不同手機品牌收取了不同的費用,或者附帶了不同的條件都是不透明的。
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知識産權業務研究會主任、北京律師協會競争與反壟斷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姚克楓分析:“在業内一起談判和達成的協議中,可能存在專利收費标準不一的情況。不過就目前情況而言,難以判斷高通是否會根據每個企業與自己的關系不同而擅自相應調整收費标準。”
尴尬中方
在高通被罰并改變專利費收取規則後,華為、聯想、中興、TCL、小米等100多家中國手機廠商陸續與高通簽署專利許可協議。而除魅族外,這兩年迅速成長、跻身全球智能手機市場前五的OPPO及vivo也未與高通達成專利使用協議。
為什麼魅族會成為高通的首個訴訟對象?其他兩家未簽協議的企業會“安全”嗎?
這一切得追溯到魅族和高通的親密程度。自第一款智能手機開始,魅族早年使用的大多的是三星手機芯片,雖然也推出過高通芯片的手機,但在這兩年加大出貨量後普遍使用的是高通競争對手聯發科的芯片。
不過,雖然與魅族關系疏遠,但高通則是很多其他智能手機企業的愛寵。小米、努比亞、ZUK的旗艦機型都離不開高通,OPPO、vivo雖然還未和高通達成協議,但一直都與高通關系良好,市場熱銷款都使用了高通芯片。
2015年開始,中國手機廠商陸續和高通簽訂了專利使用協議,沒簽的是少數,這其中就包括和高通關系不那麼親密的魅族。在談判不那麼和諧之下,魅族突然成為高通第一個開刀的對象。
“魅族可能是絕無僅有的不依靠高通做大做強的手機廠商。”李楠表示。根據調研機構IDC的數據,魅族目前已成為中國第八大手機制造商,2015年該公司的出貨量為2482萬台。
按照新政,以魅族最新産品PRO6的32G版本為例,每賣出一台手機,魅族需要向高通支付2499×65%×3.5%=56.9元。這意味着光高通專利費這一項,魅族就需要每年付數億元人民币的費用。
“正是因為沒有依賴高通芯片做大做強,魅族才有那麼一點點的資本去要求一個公平、合理、互相尊重的談判。現在除了魅族還有誰?”李楠反問道。不過,他也無奈地承認:“3G的核心技術繞不開高通。我們也在布局5G技術,但在一兩年之内5G還不會到來。”
在國内成為被告的是魅族,但在魅族成為被告之前,因涉嫌侵犯愛立信所擁有的ARM、EDGE、3G等相關技術等8項專利,小米于2014年底在印度被愛立信訴至印度德裡高等法院。專利成為中國手機企業“出海”第一大障礙。
某位中國智能手機企業的高管毫不掩飾自身在專利上的短闆表示:“中國的智能手機企業普遍比較年輕,無論在财力上還是技術積累上都無法在短時間内能在專利上有所突破。”
不過,随着中國企業的成熟,它們在專利上已開始有所動作。華為在美國和中國同時對三星提起知識産權訴訟,指控三星未經授權使用了4G标準專利和智能手機功能相關的專利并要求三星就其知識産權侵權行為進行賠償。華為、中興、聯想、小米等正在通過授權協議、收購、自主研發等方式來擴大專利庫。
姚克楓認為,高通與魅族很有可能最終達成和解。不過,魅族至少要有和高通對抗的資本以便尋求談判的平衡,獲得最終的和解。如今,企業對包括專利在内的知識産權的重視,恰好體現了中國知識産權法律不斷健全和完善。國産手機要想占據各種有利地位,加大專利開發力度是關鍵。中國國産手機要想真正走向國際必須重視專利創造、技術創新。
相愛相殺
對于高通,中國智能手機企業可謂愛恨交集:的确是因為高通,小米才喊出了“性能怪獸”的口号,也是因為高通,OPPO、vivo才會短短幾年時間内出貨量成數倍增長。如今,大多數手機發布會都會有高通的身影;不過,隻要一提到高通的專利費,中國智能手機企業的高管們往往隻有躲閃和避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