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講述了蔣欣和劉恺威飾演的兩位律師在無數繼承法官司中并肩作戰,并最終解開自身身世謎團的故事。專業律師團隊的加盟讓這部劇在律政題材行業劇的專業度上達到了新的高度。“2020年,中國要建成法治社會,而講法治一定要跟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接軌,電視劇等文藝作品是對老百姓進行法治教育的有效方式之一。”該劇總編劇、同時亦是有着30年律師從業經曆的大狀(大律師)段祺華表達了創作初心。在《繼承人》之前,段祺華推出過一部專門講婚姻法律問題的電視劇《金牌律師》。他透露,未來還将推出股票金融領域的律政題材影視作品,名字都想好了,叫《股瘋狂》。
方家姐妹争産案是《繼承人》中出現的第一個案件,該案辯論的焦點在于親生女兒和養女的繼承權問題。劇中之後還出現了繼子與親生兒子、胎兒、試管嬰兒等各具特點和難點的遺産繼承官司。段祺華告訴記者,劇中出現的這些案子都有真實原型,且每一個都很典型。“《繼承人》中的這些案子是提煉了幾百個案件、濃縮改編而來,觀衆也可以看到季羨林、侯耀華以及謝晉過世後的股權糾紛等曾引發廣泛關注的名人遺産案。”
除段祺華外,《繼承人》還有四位聯合編劇。段祺華先寫故事框架和人物小傳,然後交給編劇團隊完成劇本的第一稿。“在第一稿中,聯合編劇基本上把法庭戲都空下來,而且有些與法律相關的戲他們有時候理解也不準确,因此第一稿完成後,我花了一年半時間,修改了六七稿。”段祺華說。
唇槍舌劍的法庭辯論場景是《繼承人》的一大看點。段祺華表示這些法庭戲的台詞是他花費9個月時間寫出來的,每一個字都“嘔心瀝血”,要做到“語不驚人死不休”。除台詞之外,在法庭戲的設計上,段祺華也将當前中國庭審的過程做了藝術化處理。方家姐妹的遺産案本來一天就能打完,但段祺華故意把案件打散寫成了4場,每次法庭庭審都隻講1個問題,如養女和親生女兒的繼承權利問題、不同遺囑的法律效力問題等。如此處理,即便是沒有法律經驗或是知識的普通觀衆也能聽得懂、看得懂。“如果完全按照庭審紀實方式拍攝法庭戲的話,會非常枯燥,觀衆可能會睡着,所以在劇中我要想辦法讓法庭‘動’起來。”段祺華表示。為了讓法庭“動”起來,一方面段祺華在劇中采用了抗辯制的形式,雙方律師你來我往,法官裁判;另一方面段祺華也加入了一些煽情描寫,如劉恺威飾演的鄭昊在幫方家姐姐打官司時,通過大段的煽情控訴妹妹對父親不孝。
雖然經過了戲劇化、藝術化處理,但《繼承人》中出現的所有法律知識點都是真實且準确的。“這個不能錯,這個錯了就會誤導觀衆。”段祺華表示。為了讓演員更好的進入律師這一角色,關于法庭戲的劇本段祺華寫得非常細緻,除了台詞之外,如何走位以及在庭審過程中有哪些肢體語言他都在劇本中注明。每次法庭戲拍攝基本都有一位法律顧問在現場,防止發生常識錯誤。導演閻建鋼表示,不論是行業劇還是其他題材,專業度是對一部電視劇的基本要求,每個劇組都應盡自己的努力最大程度地保證細節真實。
“《繼承人》中的這些案子是提煉了幾百個案件、濃縮改編而來,觀衆也可以看到季羨林、侯耀華以及謝晉過世後的股權糾紛等曾引發廣泛關注的名人遺産案。”
相較于第一部作品《金牌律師》,段祺華表示,《繼承人》最大的進步之處在于主線故事的紮實與懸念的設置。劇中每一次開庭都揭露了一個真相,但很快謎底又變成了一個新的謎面,讓觀衆帶着懸念期待下一次開庭。兩位主角鄭昊與湯甯的身世之謎以及由此産生的遺産糾葛則是《繼承人》貫穿始終的劇情主線,用導演閻建鋼的話說,《繼承人》暗含了一個大《雷雨》的結構。面對巨額的遺産财富,任何人都會有欲望,而從這欲望中觀衆能看到人性。從繼承人和“繼承法”角度切入,《繼承人》展現了不同人物的價值觀沖突,法理之外,觀衆亦能看到人情。
對話總編劇段祺華:
《繼承人》不遜于TVB律政劇
作為律師,段祺華1986年獲華東政法學院法學碩士學位,1990年獲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學位,是美國華盛頓州律師協會第一位外國法律顧問,回國後,他創辦了國内首家私人律師事務所。段祺華表示,制作《繼承人》是回歸自己最初的夢想。
曾是文藝青年的他,16歲開始在上海當地報紙發表詩歌,大學二年級發表了自己的第一篇小說《辯護律師手記》。但随着課業的加重,段祺華用于文藝創作的時間越來越少。他當時的文學老師——作家徐遲(《哥德巴赫猜想》作者)的一席話解開了他的困惑。“你現在還年輕,沒有生活經曆,要寫作是很困難的。你應該先讀好法律,到中年以後,寫作也許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之後,段祺華全力攻讀法律,但文青夢也沒有就此熄滅。“當年我16歲,現在61歲。我做了幾十年的律師,現在有時間了,也積累了經驗和素材,特别是也積攢了一點錢可以自己投資做律政劇。”
段祺華透露,律政題材有一定的風險性,社會上很少有資金願意投資此類項目,他的作品都有自己的資金注入。《金牌律師》他投了五千多萬,《繼承人》投資了一個多億,如果《繼承人》不能收回成本,段祺華可能将面臨破産的風險。為此,段祺華的太太有些不高興,不能理解他為何律師做得好好的,人到六十了卻要去做影視劇。“這是我年輕時候的夢想,同時我也覺得我們國家應該需要一批這樣的劇。如果大家都不做,不宣傳,那麼法律對于老百姓來說隻是一堆文件;如果老百姓沒有法律觀念又怎能建設我們的法治社會?說穿了,我還是帶點情懷的。”段祺華說道。
說到題材選擇,段祺華表示也是因為看到了當前社會對遺産繼承問題的法律需求。改革開放後創業緻富的老一輩都已至花甲之年,面臨着下一代财産繼承的問題。段祺華希望通過這部劇告訴觀衆正确傳承财富的方法和價值觀。
《綜藝報》:你對劉恺威和蔣欣的表演滿意嗎?當初為何選擇他們二人出演主角?
段祺華:我非常滿意。劉恺威是我親自選的男主角,他過去在TVB劇裡也曾經演過律師。這一次,我先是找了劉恺威的父親劉丹,通過他把劇本給劉恺威看,劉恺威非常喜歡,他認為這部劇能夠改變他的戲路。
《綜藝報》:戲劇真實與生活真實是否會有沖突?是否會為了讓戲更好看做出一些妥協?
段祺華:那是肯定的。真實的庭審很多時候是非常枯燥的,而且現在法院的庭審制度正在改革中。以往注重法官究問制,這個機制有一個弊病是法官容易先入為主,且法官不判案,需向庭長和院長彙報。審判的人不判案,不審判的人聽彙報然後開會判,容易造成司法不公。目前司法改革中的一個基礎點是要形成審判中心制,誰審判、誰判決,院長和庭長也不能幹涉。這部劇的法庭戲多采用了庭審中心制,發揮雙方律師的作用,法官居中裁判,用抗辯制的形式來取代國内目前的究問制。劇中的庭審形式要高于目前的生活,但它代表着中國司法改革的方向。
《綜藝報》:有評論認為主角人物關系過于複雜,甚至有些狗血,你怎麼看?
段祺華:相較《金牌律師》,這正是《繼承人》改進的地方。如果主人公永遠幫别人做案子,觀衆的代入感不強,就會像國外的系列劇而非連續劇。對于國内的大部分觀衆來說,美劇中的系列劇形式目前還不能接受,因此我把兩個主人公的案子作為主線串聯了劇中所有的繼承案。
《綜藝報》:劇中所呈現的這些案件是如何挑選出來的?有什麼标準?
段祺華:我花了差不多将近一年的時間收集和挑選案例。劇中呈現的案件有兩個标準:第一,必須有它的獨特性和典型性;第二,必須粘合主線與主人公的故事,能夠直接推進劇情發展,或是讓湯甯和鄭昊對自己的案子有所啟發。
《綜藝報》:相比于美劇、日劇以及港台劇,國内的行業劇經常被吐槽不專業,你認為是什麼原因?
段祺華:跟美國的法律劇來比,我們可能還有一定的差距,其中的原因非常多。但是相較于TVB律政劇,我覺得《繼承人》并不遜色。包括劇中的主演劉松仁和劉恺威也認為《繼承人》實際的水準要高于TVB律政劇。《繼承人》中的這些官司打起來是有法律難度的,而TVB劇法律案子的設計相對簡單。
《綜藝報》:《繼承人》中提到了關于胎兒繼承的案例,胎兒有繼承權是今年最新頒布的《民法總則》明确的,你是如何“超前”把握新《民法總則》的?
段祺華:也不能算是超前把握。在原來的《民法通則》中規定人的權利是從出生開始到死亡結束。《民法總則》的一個最大特點就是修改了這一點,把胎兒的權利也納入其中,也就是說人從胎兒開始就有權利。
關于胎兒繼承權的案件我兩年前就寫到了劇本中。盡管當時法律還沒有修改,但我覺得胎兒的權利是一個立法趨向。我們做案子比較多,有一定的經驗,加之我又做了10年的全國政協委員,每次立法我們都會在兩會上讨論,所以我比較準确地預測到了這一點。非常幸運,這次電視劇中,包括未成年人的年齡限定以及胎兒的權利等這些新的《民法總則》的修改亮點我們都預測到了,劇中的這些案件和故事在審批上一點沒有問題。
《綜藝報》:你平常看律政劇嗎?對你影響最大的作品是哪些?
段祺華:七十年代在美國留學時,我在曼哈頓一個台灣人開的雜貨店裡打工,裡面有一個出租錄像帶的櫃台,那時候就看了很多法律相關的電影和電視劇。《波士頓法律》《金裝律師》以及《LegalHigh》很多律政題材的美劇、日劇我都看過,但我最喜歡的還是《傲骨賢妻》(《TheGoodWife》)。
《綜藝報》:這次《繼承人》是主打繼承法,下一部作品打算科普什麼法律?會不會考慮做成一個系列?
段祺華:我正在做《股瘋狂》三部曲,第一部是講股票,第二部講股指期貨,第三部寫商品交易。像石油、鐵礦石等這些大宗商品交易是當前世界上最大的交易,而且關系到國計民生,這裡面的案子非常好玩。很多案件跟跨國集團有關,有不少商戰和陰謀詭計在其中,故事性非常強。當前《勞動合同法》也在修改,之後我們會拍“辦公室風雲”系列,但不同于《杜拉拉升職記》,我們會從《勞動合同法》角度切入。還有“舌尖上的安全”,從《食品衛生法》切入。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發生了巨大變化。改革開放之前是沒有私人公司的,之後才有了私人産權、才有了公司,出現了王健林、馬雲這樣一批中國新的富人。我還想通過一系列的作品回顧他們的整個曆史,怎樣從無到有成為商界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