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張明芳樊邦英
山西衛視《頂級咨詢》自2015年10月28日首播以來,無論在業界還是民間都引起了一定的關注。作為一檔生活服務類的法律咨詢節目,《頂級咨詢》從一開始就摒棄了形式主義,從主持人到律師團隊都完全卸下明星光環,面對前來咨詢和求助的百姓(每期邀請5位當事人),他們認真傾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提供切實可行的法律意見,盡可能地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節目的可貴之處在于傳遞了兩個重要的理念:“用法律解決問題”的意識和“如何用法律解決問題”的方法,也就是普法和懂法的重要性。本文以山西衛視《頂級咨詢》為例,探讨法律咨詢類節目如何打造為百姓服務的法律咨詢平台。
一、高權威、低姿态打造為百姓服務的普法平台
權威性是一種令人信服的力量和威望,使人對産生的結果不産生疑問。對于受衆來講,權威人士的意見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信息的準确性及解決問題的有效性,而這些都與他們的專業性不可分割。《頂級咨詢》在律師團隊的選擇上遵從了“權威”,選擇了一大批有豐富辦案經驗的知名律師,體現了節目的專業性。節目還根據自身所長,對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分别處理,如錢列陽、易勝華偏于刑事案件的法律咨詢,嶽山、崔爽側重對民事案件的咨詢等,這種處理使團隊能最大限度地為當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幫助。
“用法律解決問題”不僅僅是節目喊出的口号,更是法律人士通過電視平台向廣大觀衆傳遞的重要觀念。古往今來,中國人講究“情面”,不到萬不得已才選擇對簿公堂,而面對糾紛,也總抱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結果不僅沒能解決問題,還為自己惹來了麻煩。法律專家一再“普法”,目的就是希望民衆學會用法律解決問題。節目中當事人的困惑一般都集中在财産、婚姻矛盾等方面,“普法”首先可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其次,可以避免當事人的損失。無論是“面對婚姻突變是否能拿回禮錢”,還是“遭遇詐騙如何挽回損失”,大到生命安全,小到眼前所見,法律法規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發揮着重要的作用。增強法律意識,才能更好地規避風險,保護權益,普法節目的播出就是通過電視平台為廣大群衆上的一堂普法教育課。
二、全方位、多角度打造為百姓服務的法律咨詢平台
全方面地看待問題,多角度地思考問題,盡可能地解決問題,是節目裡每一位嘉賓的目标。台上的人員共分為三個陣營履行職責。第一陣營是律師團隊,他們會根據當事人的口述或者視頻資料了解情況、提出疑問、解答疑惑、給予解決的辦法。第二個陣營是乙方聯盟,多是情感專家、評論家、心理學家,代表被質詢的一方發言,用反向思維避免事件的單一性。第三個陣營是主持人李艾,她是百姓的代言人,代表當事人向律師求助,同時又把律師所提到的解決方法一一總結,把專業化詞彙轉化為熟知的平民語言告知當事人,讓當事人徹底清楚要解決的問題。《頂級咨詢》在面對當事人的求助時,采取了“串聯式”的咨詢過程,即按照事情發展的過程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思路進行,“接地氣”地完成每一個案件的咨詢。以2015年11月25日“校園保護費”這期節目為例:
1.說出困惑(求助人):兒子被打,對方未滿18歲且父母離異,怎麼辦?
2.律師提問:打人的那個孩子幾歲?學校怎樣答複?
3.普及法律:刑事責任有幾個年齡節點,分别是14歲、16、18歲。14歲以下是無刑事責任能力人,14-16歲之間,觸犯八類罪名要承擔刑事責任,16歲以上要對所有的犯罪承擔責任,隻不過因為不滿18歲,當他們觸犯《刑法》的時候,應從輕減免。
4.乙方聯盟反問:兩位爸爸平時有多少時間是花在孩子身上的?父母對孩子的關注度不高,沒有及時發現孩子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5.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打人的孩子—承擔刑事責任;傳話的小鄧—未滿14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民事責任難免;學校—對孩子的人身傷害、财産損失賠償承擔責任。
6.引申話題:校風怎麼好起來?通過法律手段讓學校的經營者、管理者能夠承擔一定的管理責任和民事責任。
7.結束:告知兩位父親律師的觀點,并且送上祝福。
整個過程多為乙方聯盟與律師集團與當事人的沖突。這種“沖突”一方面是節目“懸念”和“故事化”的設置,另一方面為解決“沖突”尋找突破口。為了盡可能地做到客觀公正,律師們會選擇反複詢問,确保事件的性質,主持人李艾也會代表當事人反複确定可以執行的辦法,乙方聯盟會反複地追問,為什麼會引發這樣的後果。這不僅是節目和嘉賓們的“良苦用心”,也是一種認真精神的體現。法律案件節目不同于其他類型的節目,它追求的是準确性、科學性、客觀性,容不得一點馬虎,所以要反複确認。值得肯定的是,節目對“沖突”和“反複”的設置拿捏得比較恰當,既不過分矯情,故意抓人眼球;又避免啰嗦,做到清晰明了。雖然節目播出時每位當事人的求助隻有15分鐘左右,但節目組盡可能地呈現出事件的前因後果,所咨詢的案例講解也是有理有據。不僅為當事人提供了科學有效的解決辦法,也為電視機前的觀衆朋友提供了法律援助。
當然,在這個過程中,主觀性大于客觀性也成為節目争議的焦點。雖然在錄制節目之前,節目組以及台上的嘉賓會對案件有過較為充分的了解,但隻聽一家之言容易讓受衆陷入“群體情緒”中,特别是當事人,雖然在上場之前有過“我承諾,我對我的言行負責”的儀式行為,但不能避免當事人在訴說過程中的“挑揀”,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言詞,并且把自己放在受害方,“群體情緒的誇張受到另一個事實的強化,即不管什麼感情,一旦它表現出來,通過暗示和傳染過程而非常迅速地傳播,它所明确贊揚的目标就會力量大增”。①如“貨車被幼童意外啟動導緻路人死傷”(2015-12-09)節目中,貨車司機一直在掩飾自己的過錯,推卸責任,如果不是律師們發現漏洞,提出質疑,案件可能就向着不同的方向發展。雖然節目組設置了乙方聯盟代表另一方發言,但乙方聯盟是根據台上當事人的口述發表看法,隻能為事件本身提供一個考慮的角度,到底真相如何無從得知,另一方的缺席也就成為節目的一大遺憾。要做到盡可能真實地還原事實真相,避免主管幹預過多,這對節目組以及嘉賓們的準備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正能量、真性情—法理無情,人間有情
電視的公共服務以及媒體的公共性正在日益建立。“公共性要求媒體站在政府和市場的中間地帶,面向所有人服務。在政府和市場調控或救濟不到的地方,就應該有媒體去關注,如對弱勢群體的關注。”②《頂級咨詢》舞台上的當事人多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以及文化層次相對較低的社會階層,他們因為在生活中遇上了糾紛問題,走上一條艱難的“尋理”之路。來到舞台上的人看似淡定,但背後可能早已經曆了告狀難、被騙、生活困難的辛酸,很多當事人在說起事件時甚至難以控制自己情緒,淚灑現場。《頂級咨詢》的嘉賓們在給予法律意見的同時,也體現出法理外的人間真情。
首先是律師們的真性情。面對需要幫助的當事人,他們願意在節目結束後提供無償的幫助,甚至接手案件,為當事人讨回公道。如“昔日恩人霸占三姐妹千萬資産”(2015-12-23)節目錄制一周後,錢列陽律師再次和三姐妹聯系,面對她們遇到的問題,向她們推薦了一位擅長處理詐騙案的律師,同時也給出很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如“花季少女遭男友暴力毆打,跳河身亡”(2015-11-18)節目,在得知被害女孩兒的家人還未請律師時,易勝華律師主動提出為她們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節目錄制結束5天後,易勝華律師及其團隊就和求助人楊海英簽訂了案件的法律代理合同,并且在事發現場找到了有利于弄清案情的關鍵信息,《頂級咨詢》的律師團隊也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内為楊海英提供法律援助。
其次是主持人李艾的真性情。《頂級咨詢》的舞台上,李艾沒有将自己置身事外,而是以參與者的身份成為當事人的正能量代言人。每次律師們在提出可行的建議後,李艾總是耐心地總結出一二三,目的就是希望當事人明确自己接下來要做的事情。如“種植高昂西洋人參”事件中的劉道明,對于律師們的專業話語不能完全領會,李艾用通俗的話告訴他,首先要去找那個搞藥材的朋友,告訴他你要找一個蓋大紅章的地方去做這個鑒定,來确定這是不是人參。一句話讓他明白了道理。比如“保險公司該不該賠?”(2015-12-23)節目,在聽從了律師的衆多解釋後,李艾還是會耐心地問一句“現在思路還有沒有不順的?還可以再問一下”,在确保當事人沒有疑問後,才讓當事人李一鳴離開。再比如李艾面對三姐妹的遭遇,忍不住走到她們身邊,告訴她們:“我們山西衛視《頂級咨詢》這個節目以及節目裡的四位大律師都站在你們身後,接來下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繼續來咨詢我們”,就連乙方聯盟的成員也從情感的角度安慰三姐妹盡快走出“傷害”。三個陣營成員的幫助和鼓勵,也讓觀衆看到法理外的人間真情。也正是這樣的“真性情”,讓節目多了一份人情味。
總的來說,《頂級咨詢》以高權威(頂級律師團隊)、低姿态(為平民百姓服務)、全方位(台前幕後)、多角度(反複論證)、正能量(傳遞主流價值觀)、真性情(關注人文情懷)的理念兌現着節目的宗旨。作為一檔法律咨詢節目,《頂級咨詢》肩負着更多的社會責任。堅持全心全意打造為百姓服務的法律咨詢平台,盡心盡力解決百姓的實際問題。我們相信,通過這檔節目,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受益。
此文為項目“媒介融合背景下的山西廣播電視台品牌化之路”(項目編号2015041024-3)的研究成果
注釋:
①胡智鋒、潘祥輝:泛娛樂化時代的電視傳播與公共堅守—訪教育部“長江學者”、中國傳媒大學胡智鋒教授,《浙江傳媒學院學報》,2012年第6期。
②[法]古斯塔夫·勒龐著,馮克利譯:《烏合之衆—大衆心理學研究》,中央編譯出版社,2004年版。
(作者單位:山西大學文學院/責編:倪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