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王彥霞
《梨園春》作為河南衛視1994年10月8日開播的、以傳統戲曲為主要内容、以“選手+嘉賓+主持人+現場觀衆”為節目形式的綜合性欄目,以弘揚傳統戲曲、繁榮民族文化為宗旨,以喜愛中國戲曲及傳統文藝的普通百姓為主要服務對象,以“戲迷擂台賽”為主要特點,20多年間收視率居高不下,成為河南電視台支柱性的品牌欄目。2016年1月31日晚,《梨園春》“擂響中國”2015年度總決賽進行了四個多小時的現場直播,并在六小齡童、于榮光、周炜、範軍、何賽飛等明星評委助陣下強勢推出APP,通過掃描電視屏幕二維碼,觀衆不僅能為選手投票,還能參與抽獎互動。在直播過程中,節目的網絡收視率(酷雲數據)高達全國第四,APP正式上線4小時内下載量近3萬,微信“搖一搖”參與人數突破450萬,河南衛視及《梨園春》微信公号“增粉”10萬餘人。該欄目為傳統戲曲走上新媒體平台邁出了堅實的一步,也為民族傳統文化借助新媒體進行傳承與創新探索出了一條新路。
一、民族文化傳承創新的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等許多場合都公開強調民族文化傳承與創新的重要性。當今,我國綜合國力雖然顯著增強,但對外要抵禦各種敵對勢力散布的種種“文化霧霾”,對内則要迎接新媒體、微媒體、自媒體迅速普及帶來的各種挑戰。民族文化的傳承與創新是抵制“文化霧霾”、樹立文化自信的内在力量,在“人人都是傳播者”已經成為現實的背景下,民族文化的傳承和發展遇到了新的問題,面臨着新的挑戰,如何借助于現代科技手段為民族文化的傳承與創新探尋道路,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嚴肅問題。
美國傳播學者拉斯韋爾在上世紀40年代就曾提出,“大衆媒體具有傳遞文化遺産的作用”,尼爾·波茲曼則在《娛樂至死》(2004)中指出,“在我們的文化裡,信息、思想和認識論是由電視而不是鉛字決定的”。電視作為視聽綜合藝術,在傳播速度與傳播效果上都遠非書籍等傳統媒介所能比拟,它以大衆傳播特點吸引觀衆的注意,在為觀衆提供娛樂休閑節目的同時,對民族文化傳承、文化産業發展、産業鍊構建、文化軟實力形成與提升發揮着重要作用。遺憾的是,随着新媒體的發展,諸多在以往占據強勢地位的電視欄目遭遇了觀衆減縮、節目衰退乃至最後關張的結局。
《梨園春》欄目二十多年來不斷适應傳播環境與觀衆需求的新變化,在每期節目的形式與内容上不斷嘗試變革:既發揮實體演出的優勢,先後多次組團前往新疆、台灣、北京、巴西、澳大利亞等地區和國家進行展演,走出河南、走向全國、走向世界,影響越來越深遠,傳播越來越廣泛;又加強軟件建設,在面對新媒體帶來的沖擊和挑戰時主動調整演播策略,實現了逆勢上揚,創造了收視奇迹。對《梨園春》傳承民族文化及其創新發展進行研究,在縱向上能為其自身更好地發展提供建議和對策,在橫向上則為其他相關電視欄目與節目提供借鑒,具有一定的理論價值和實際意義。
二、《梨園春》對民族文化的傳承
《梨園春》雖然是以豫劇起步,但又不限于此,而是從傳統唱腔到科技傳播,從單純表演到打擂比賽,從演播“小舞台”到社會大舞台,逐漸探索出了符合當今觀衆欣賞興趣的傳播方式。二十多年來,《梨園春》傳承的既有河南的諸多地方劇種,還包括其他省區的劇種;不僅吸引了河南、山東、山西、江蘇、内蒙等國内省份及國外觀衆的參與,而且為曲劇、京劇、昆曲、平劇、呂劇、川劇、梆子戲、黃梅戲等劇種提供了展示平台。我國自古有“得中原者得天下”的說法,河南是中華文明的重要發祥地,中原文化地域特色顯著,文化優勢突出,是民族傳統文化的優秀代表。鄭州的黃帝文化、安陽的殷商文化、洛陽的河洛文化、開封的宋文化、三門峽的虢國文化、商丘的“火”文化、濟源的愚公移山文化等都極具個性,其中包含的自強不息、和而不同、兼容并包、故土難離等思想,既是形成國家核心價值觀的基礎,也是《梨園春》二十多年來生生不息、愈演愈火的前提,其中經典唱段《花木蘭》中的自強精神、《打金枝》的和諧理念、《朝陽溝》的時代精神等家喻戶曉、婦孺皆知,成為傳播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窗口。
《梨園春》把選手與觀衆、表演與競賽、藝術與傳媒捆綁在一起,在抓住核心觀衆的基礎上吸引邊緣觀衆,培養潛在觀衆,使觀衆範圍越來越寬,形成了以河南觀衆為核心、同時向周邊地區乃至全國、國外輻射的廣大觀衆群。從地域看,包括本省觀衆、外省觀衆、國外觀衆;從文化程度看,包括文盲、小學生、初中生、高中生、本科生、研究生;從職業看,包括學生、農民、工人、個體戶、自由職業者、退休人員、領導幹部、部隊官兵、空姐、警察、醫生、教師等;從年齡看,包括少兒觀衆、青少年觀衆、中年觀衆、老年觀衆;從選手看,以豫劇戲迷為主體,同時向京劇、昆曲、黃梅戲、評劇、川劇、河北梆子等其他劇種的戲迷延伸;逐漸成為覆蓋面穩步拓展、影響力不斷增大的強勢欄目,以實際行動為文化軟實力建設做出了貢獻。
“軟實力”概念是美國學者約瑟夫·奈在其著作《誰與争鋒》(1990)中首次提出的,是指“通過吸引而非強迫或收買的手段來達己所願的能力,它源于一個國家的文化、政治觀念和政策的吸引力”。當前,敵對勢力仍在以這樣那樣的方式對我國的文化與意識形态進行侵襲,必須有效地防止出現“文化真空”并通過優秀作品的傳播建立我們的文化高地,才能真正使軟實力得以提升。所謂“文化真空”,如果沒有優秀文化支撐,就會出現“文化霧霾”;所謂“文化高地”,如果不以優秀的作品去占領,就會被劣質甚至反動的作品去占領。從這一角度說,《梨園春》的唱段、擂台、比賽及其制作出售的CD、光盤等,都在使以中原文化為代表的民族傳統文化走向當今、優秀戲曲文化走向觀衆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都為傳承民族文化、樹立并傳播核心價值觀做出了積極貢獻。
三、《梨園春》在“互聯網+”時代的創新與成效
在當今網絡無處不在、智能移動終端日漸普及的情況下,電視欄目必須充分運用互聯網平台,把互聯網思維貫穿到所有工作中,并上升到“互聯網+”的高度,才能立于不敗之地。“互聯網+”不僅是一個新的概念,也是一種思維方式;不僅是一種傳播手段,也是一種運營思路;不僅是一個創意起點,也是一種互動平台。《梨園春》正是掌握了這個平台,才在保持原有優勢的同時,掌握了在當今多樣化的文化市場中站穩腳跟并大步前進的兩個抓手。
一是充分發揮創意優勢,建立産業鍊條,延伸“創意+廣告”的商業價值。據調研,《梨園春》每期節目需要費用十萬多元,年經費超過五百多萬元,需有強大的資金保障,廣告收入雖是最可靠的資金來源,但過多的廣告收入既可能引起受衆的不滿,也可能妨害欄目的發展。為此,《梨園春》在打造品牌、制作音像作品的同時延伸了産業鍊,生産了“梨園春礦泉水”、“梨園春酒”,辦了“德克士梨園餐廳”等,在為欄目發展提供服務的同時節約了成本,提供了資金。我國自新世紀初期提出“文化産業”概念并很快被“文化創意産業”概念替代,産業鍊條、創意元素都因對産業發展具有決定性作用而越來越受到重視,《梨園春》比較平衡的産業鍊條、比較合适的循環力度、比較穩定的資金回報等,都是其傳承傳播民族文化的必要基礎。
二是以“打擂”增強吸引力和創意感,并帶來了源源不斷的廣告。一般情況下,《梨園春》每一場節目中手機短信投票約10萬人次,金、銀、銅獎選手獲得價值分别為10萬元、6萬元、4萬元的轎車,優秀獎選手獲得價值1萬元的筆記本電腦,同時對選手所在院團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3萬元的扶持基金,使觀衆參與的熱情不斷高漲。不僅如此,《梨園春》還創造性地在選手“打擂”過程中采用了名家“助演”的方式,不但從演唱技巧等方面為小選手、新選手提供指導和幫助,而且從明星效應等方面把戲曲名家、影視明星等作為參演嘉賓或評審專家請到現場,比如元月31日的“擂響中國”2015年度總決賽把全國知名的戲曲名家王希玲、汪荃珍、張寶英、湯玉英等聘為少兒組選手的助演,她們作為國家一級演員、享受國務院津貼者、“梅花獎”獲得者、“文華獎”獲得者等,如今卻作為配角為三四歲的小選手配戲,僅僅是這一點就足夠吸引廣大戲迷,何況還請到了六小齡童、于榮光、周炜、範軍、何賽飛等著名影視明星擔任評審專家!
盡管曾有人從戲曲文化整體性的角度認為,《梨園春》以3分鐘擂台賽的形式破壞了原作本身的完整性,但筆者認為,這恰恰是該欄目在當今新媒體形勢下發展的一個潛在優勢。戲曲文化如何更完整地傳承,對于電視台等主流媒體來說屬于另一個問題,但從文化傳播及軟實力提升的角度說,《梨園春》作為大衆傳媒背景下誕生的群衆性文化娛樂節目,能夠使其傳播的戲曲唱段在受衆中廣為流傳,能夠在二十多年間面臨諸多沖擊與挑戰時持續發展并吸引越來越多的受衆,已經證明它的成功。如今,欄目又在保持現有優勢的基礎上,借助二維碼、APP等“微平台”更多、更快、更廣地推廣傳統戲曲,并借此實現了節目本身的創新發展及對民族文化的傳承與創新。
基金項目: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項目“河南衛視《梨園春》欄目20年間傳承中原文化及産業化研究”(項目編号:15YJA760040)
(作者單位:北京聯合大學廣告學院表演系/責編:馬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