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2001年去世前,喬布斯展示給世人的,從來不是一個“完美企業家”形象,但是,這并不妨礙他成為一個光芒四射的人物。
常理來說,在人們眼中有些不入流的“混小子”,怎麼可能成為世界之驕子?
蘋果“源于對抗流行觀念的一貫傾向”
喬布斯曾自稱是個反主流文化的孩子,一生都認為自己在精神上屬于60年代。
1960年的舊金山,正掀起一股轟轟烈烈的“嬉皮士運動”。“嬉皮士”在西方,代表一種叛逆精神。當時有一部分年輕人蔑視傳統,有意識地遠離主流社會,以示他們對現實社會的“反叛”。而喬布斯出生于1955年的美國西海岸庫比蒂諾,離舊金山很近。
1967年,代表反主流文化的嬉皮士運動進入高潮期,此時,相伴而生的計算機熱潮也開始盛行。在兩股潮流的交織進行中,喬布斯和他的另一位小夥伴,也就是蘋果聯合創始人——史蒂夫·沃茲尼亞克,在一間車庫裡,開始共同栽培一個日後大名鼎鼎的“蘋果”……
和喬布斯一樣,史蒂夫·沃茲尼亞也是長頭發、光腳闆的另類代表,他們是那個時代徹頭徹尾的極客。在“對抗”美國主流文化中,二人反而成為具有革命精神的代表符号。
《叛逆精神:喬布斯與企業文化》一書作者盧克·多梅爾,長期追蹤、采訪蘋果員工期間發現:蘋果在那個時代的崛起,不是追随其他公司的模式,或者把革命熱情簡單揮灑到市場中,而是“源于它對抗流行觀念的一貫傾向”。
這一點,在喬布斯一手将蘋果帶入巅峰的過程中,已經表現得淋漓盡緻。
從反主流到主流
對于蘋果的成功,人們很難将它歸入到“叛逆者”之列。
直至今天,“果粉”們對于蘋果的癡迷與狂熱,可能更多停留于其開創性的産品創新,以及引領全新的消費需求上。
然而,最初的蘋果成功于重新定義了創新,也創造了一種獨有的文化。尤其是作為創始人的喬布斯,其“離經叛道”無形中給蘋果的企業文化注入了極客式的“反主流文化”,形成了蘋果富有靈魂性的東西。
後來,這種反主流文化已經變成了主流。
“墨守成規者不屬此列。”這從蘋果一貫的廣告宣傳中可以看出:産品不為迎合大衆消費者追趕時髦而推出,而是為一部分追求個性自由的反叛者而設計。但是,它卻擁有了越多越多的擁趸以及模仿者。
基于“與衆不同”的信念,喬布斯和他創造的蘋果,完成了對現實世界的改變與引領。這正是反主流文化賦予他的“叛逆”基因,所孕育出來的成果。
1977年的美國西海岸計算機展上,喬布斯第一次穿上了西裝,似乎表明他從赤腳嬉皮士向主流企業家轉變。
然而,如果沒有1960年反主流文化的熏染,就沒有叛逆的喬布斯,也不可能“長”出一個獨特的蘋果。
責任編輯:謝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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