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财業務新規表達了監管層對銀行理财業務投向非标資産的限制,這對于信托來講,是一大利好,畢竟另外一個通道受限,業務就會集中在信托公司文|《小康》記者吳潔2016年7月28日,銀監會加急下發《商業銀行理财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商業銀行征求意見,力求從根本上解決理财業務中銀行的“隐性擔保”和“剛性兌付”問題,推動理财業務向資産管理業務轉型,實現理财業務健康發展。《征求意見稿》引起市場廣泛關注,其中限制投資權益類市場的條款,一度引發股市盤中恐慌性殺跌。這次下發的《征求意見稿》與2014年版本相比有哪些變動?這些變動影響又有幾何?理财業務進行分類管理此次《征求意見稿》共六章。在2014版征求意見稿裡,新增了對銀行理财業務分類管理一條。《征求意見稿》拟對銀行理财業務資質進行分類,分綜合類和基礎類兩大類。資本金不達标的銀行隻能進行基礎類理财。根據相關信息,50億元人民币的淨資本金将是銀行獲得綜合類理财業務的門檻。顧名思義,所謂“基礎類”理财産品,就是隻能投資銀行存款、債券等風險較低的資産,而隻有“綜合類”理财産品才有資格投資非标債權和權益類資産。海通證券分析師林媛媛對記者表示,50億元人民币的門檻并不高,資本淨額規模和管理規範是主要标準,大行、股份行和較大規模的城商行占理财市場絕大部分,無須擔憂。“考慮到目前有一定規模的銀行均有開展理财業務并投資非标和權益資産投資,已經成為常态化業務,預計實際資本金門檻不會太高。”參考50億資本淨額的要求,按淨資産計算,Wind機構分析彙總銀行财務數據中約2/3銀行可以滿足。“預計大行、股份行和規模較大的城商行理财管理規模占銀行業理财總規模的絕大部分,絕大部分理财業務或不受影響。隻要資本金門檻通過,其他條件可逐步整改獲得綜合類資質。”同時林媛媛表示,如果監管對小型城商行和農商行限制部分理财非标和權益業務,隻能經營國債、票據理财等較為安全的理财産品,也會有過渡期。限制投資各類資産收益權《征求意見稿》拟對理财資金原則上不能投資股票,但私人銀行、高淨值客戶和機構不受此限。非标準化債權資産投資拟不得對接資管計劃,隻能對接信托,不允許多層嵌套。記者了解到,這是首次明确要求理财投資通過特定目的載體進行,須向上穿透到認購理财的客戶進行合格投資者認定,也就是說未來銀行理财将基本停止與證監會、保監會下屬機構的特定目的載體通道合作,尤其是非标投資将僅可通過信托進行。“7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其中涉及投聯貸和債轉股的内容來看,管理層對銀行介入股權投資大方向是支持的,考慮到銀行後續資産配置壓力,權益類持續增加概率仍然非常高,預計限制不會影響權益投資在資管業務中發展。”林媛媛認為,全面落實可能性低,或有過渡期及進一步細則。“2016年一季度整個資産管理行業規模42萬億元,其中券商資管業務規模14萬億元,基金子公司14萬億元,兩者合起來28萬億元,這兩塊業務與銀行表内表外非标或其他融資通道相關度較高,如果一半與銀行理财相關,短期徹底叫停對流動性壓力較大,增量嚴格限制可能性較大,存量打壓可能性較小。另外,銀行的多層嵌套怎樣識别和監管在實際操作上也是有難度的。”禁止銀行發行分級産品《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商業銀行不得發行分級理财産品。分級理财産品是指商業銀行按照本金和收益受償順序的不同,将理财産品劃分為不同等級的份額,不同等級份額的收益分配不按份額比例計算,而是由合同另行約定、按照優先與劣後份額安排進行收益分配的理财産品。目前銀行分級型理财存量規模并不大,根據普益标準數據庫進行粗略統計,不到0.5%,許多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并沒有發行分級産品。2016年5月份,銀監會已窗口指導多家商業銀行,要求暫停新發分級型理财産品,存量産品到期後将不得再滾動發行。林媛媛表示,因為體量小,對市場沖擊不太大,且徹底禁止的可能性較小,後續或有更進一步規定。“但這也反映監管層現階段對風險低容忍度。”計提理财産品風險準備金《征求意見稿》規定銀行必須從淨利潤中計提理财産品風險準備金。1%或将成為風險準備金的重要紅線。即當風險準備金餘額達到理财産品餘額的1%時可以不再提取;風險準備金使用後低于理财産品餘額1%的,商業銀行應當繼續提取,直至達到理财産品餘額的1%。風險準備金并不會對利潤産生實質性的影響。銀行需從淨利潤中提取準備金,業内不少分析人士認為,這更多可被視為是從可分配利潤中計提風險準備金,不會對淨利潤産生影響,對銀行股東利潤分配的影響也很小。落地執行或好于預期可見,銀行理财業務新規表達了監管層對銀行理财業務投向非标資産的限制,一方面通過業務資質進行限制,基礎類銀行理财業務不能投向非标和權益類資産;另一方面,限制可投非标資産的種類,即不能對接資管計劃。這對于信托來講,是一大利好,畢竟另外一個通道受限,業務就會集中在信托公司。從監管層來看,資管計劃曆來監管标準都低于信托,整體風險水平高于信托,限制資管通道也是防範業務風險的一種措施。此外,銀行和信托都是銀監會監管,而資管公司是證監會監管,限制資管通道也可能考慮到便于統籌監管,防範多頭監管導緻的監管不到位。近兩年,理财業務利率回落,增速放緩,資産配置風險偏好已經降低,特别是2013年以來監管施壓,銀行自身管理更為規範,理财監管重點逐步改變。雖然政策尚未正式出台,但監管框架搭建明确理财業務範疇已經逐步明朗,逐步轉為根據新問題和宏觀政策持續規範。對流動性監控的不斷加強,對金融機構、銀行間信用風險的防範。在這樣的背景下,監管趨嚴是必然,但大幅影響流動性的舉措或較為謹慎。林媛媛表示,“嚴格按本次披露的《征求意見稿》實行有難度,對流動性沖擊較大,政策實際出台大概率很大程度上好于目前的信息,執行落地時預計業務影響有限。”業内不少人士亦認為,本次理财監管指向中小銀行、多層嵌套産品模式,分級産品和股權産品,思路延續2015年底以來對規範表外融資對金融機構,銀行間信用風險的防範,并提示杠杆風險。政策出台對流動性影響略偏負面,政策實際出台的概率很大程度上好于目前的信息,産生影響的條款亦會采用存量到期增量限制,或有較長的過渡和整改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