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給側改革的五個基本概念
第一,既然中共中央已把供給側改革的重要概念表述為戰略方針,那麼它就不是一般的方針。這一戰略層面的方針是建立在原來需求管理的關系上,并不是要否定需求側的意義、作用,需求管理不僅需要繼續優化,還要考慮怎樣适度擴大總需求。
第二,經濟生活中需求側必須得到供給側的響應機制,而供給側是決策層經過全面分析和慎重考慮以後認定的“矛盾主要方面”。供給側發力要落在“改革”上,在改革的社會經濟轉軌道路上承前啟後,繼往開來。改革必然要解決有效制度供給的問題,而有效制度供給必然要涉及供給側複雜的結構問題,包括制度結構、利益格局等,其間蘊含着改革到了深水區應怎樣攻堅克難,進而實現“沖破利益固化的藩籬”目标。結構優化是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引領新常态最實質的内容,而結構優化必須觸碰既得利益、優化利益格局,這就需要沖破既得利益的阻礙。因此,改革提供的有效制度供給就是解放生産力。
第三,供給側改革要提升整個供給體系的質量和效率,是中國推進現代化過程中的全局性、長遠性的系統工程。當然,中國要借鑒美國裡根經濟學概念的供給學派中所強調的減稅等主張代表的積極因素,但也不能一概而論。有人說中國人是在照搬西方供給學派以減稅為主的主張,這說得太窄了,中國現在是要借鑒減稅和其他所有的經濟學理論和實踐中有益、積極的成果,處理好中國走向現代化的全局和長遠的系統工程問題。
第四,供給側改革要緻力于在“問題導向”下實現“可持續發展”、“包容性發展”,關鍵是實現發展中動力體系的轉型升級。顯然“可持續發展”是問題導向,中國經過30多年的高速增長以後,矛盾凸顯的威脅已經非常明顯。從可持續性來說,2016年入冬以後一直到2017年新年開始後的幾天内,中國的首善之區——北京,屢屢遭受嚴重的霧霾打擊,網上已經是“民怨沸騰”,這次人們感受到霧霾的實際沖擊和影響的範圍比過去又擴大了,一百多萬平方公裡的國土受到非常嚴重的霧霾沖擊,甚至南方、西部都有霧霾嚴重困擾的區域,石家莊的霧霾情況甚至比北京還要嚴重。況且,除了大氣污染問題,還有水流、土壤等的污染問題,這已經關乎到人人都在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等。中國應把“發展是硬道理”的觀念升華為“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是硬道理”的科學發展觀。目前中國貫徹的科學發展、可持續發展、包容性發展必須掌握好動力體系裡的供給側支撐要素,有一些支撐力已經在下滑。比如中國的勞動力低廉的比較優勢正在迅速喪失,中國的土地還有開發的巨大空間,但開發成本在迅速提高,很多資本是雄厚了,但是大量的投資主體找不到合适的投資項目,甚至有大量的“三農、小微”等類似的經濟活動苦苦得不到應有的融資支持。這些矛盾所帶來的發展中不利的下行因素,必須得到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潛力發揮出後形成的上行因素的對沖,在對沖下行因素以後,還要實現中高速的升級版發展,這是動力體系在轉型升級的過程中更多地依靠科技是“第一生産力”以及制度創新即改革的“最大紅利”這樣的新動力結構。
第五,所有努力的效應要落實于鄧小平同志當年設計的“三步走”現代化戰略實施中能夠繼續實現整體躍升式的發展,從學術上講就是一個一個上台階的“階躍式”發展。中國是在工業革命以後落伍的,常規的發展解決不了中國實現現代化和中國夢,必須是超常規發展。但與此同時,必須尊重客觀規律的發展,中國的超常規發展特别要把握好和平發展的要領,中國的發展和其他經濟體的發展是“人類命運共同體”式的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曾提出的五句話已經包括了非常豐富的内容——“要在适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着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推動中國社會生産力水平實現整體躍升”。
供給側改革應建立以經濟手段為主的制度框架
2017年,深化供給側改革就是掌握好應有的正确機制。“三去、一降、一補”是供給側改革的操作要領,也是切入點,但“三去、一降、一補”并不代表供給側改革的全部内容,目前各個地區、行業、企業可以先從“三去、一降、一補”切入,把握結構優化的要領。其中,最引人關注的就是“去産能”問題,“去産能”應該怎樣理解呢?通常宣傳都說去過剩産能,而我認為這并沒有點到問題的實質,真正“去産能”的關鍵是要去落後産能。一個行業、一個領域裡高高低低的産能在一起,把它落後的、靠下的部分去除,去除的機制不能過于注重計算表面總規模以後砍掉多少,關鍵是怎樣把那些真正要淘汰的落後産能擠出去。以中國最典型的鋼鐵、煤炭行業為例,整體産能規模過剩,成為了“去産能”的重點,但在實際生活中如以行政手段為主把鋼鐵和煤炭産能的總量作為目标下達而“排頭砍去”,這樣的操作能如願“去産能”嗎?在這種方式下,應有的行政甄别實際上就落入了不甄别,本來面對的就是千千萬萬分散的市場主體,政府管理部門沒有能力去一一甄别全部企業中每一個是什麼樣産能的代表。本來落後的産能代表應該主要通過市場競争中的優勝劣汰被去除,但靠行政官員去試圖覆蓋總計幾千萬個市場主體去一一甄别,這不可能真正掌握好準确度。在實際生活中,很遺憾地看到在矛盾面前,管理部門的很多手段越來越傾向于靠行政手段給出指标,切塊下達任務,最終落入了不甄别的“一刀切”,把整個鋼鐵和煤炭行業去多少萬噸的産能作為任務,然後層層切塊,下達到各個區域,各地區再在本地相關的企業裡靠行政手段挑選“去産能”對象,結果往往是進一步的扭曲與不公正。
目前煤炭行業已經過了曆時幾年的困難時期,在産能總體過剩,價位一路走低之後竟然在2016年的二、三季度迅猛回暖,動力煤以及焦炭價格成倍上漲,逼着相關管理部門召開了多次緊急會議,重新考慮在全國應怎樣調配煤炭的供給能力,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背景就是之前有關部門要求所有的煤炭礦井一年隻能按278天封頂運行,這完全改變了過去煤炭行業早已經形成全套經驗的365天連軸轉的工作狀态。一方面,從經濟學角度來說,這種新規看起來可以把整個煤炭行業的産能往下壓,但實際上違背了規律,使一個個運行中的煤礦的固定成本分攤不充分,原來攤到365天的成本按行政要求隻能對應278天的生産運行,實際上是行政性地壓低了煤炭生産企業的效率。另一方面,新規可能增加了礦難的隐患,煤田的煤層氣需要不斷抽取,瓦斯爆炸等不安全因素要靠這樣的方式來控制,那麼,在停工的天數裡,抽氣還是不抽氣呢?很多一線的具體工作管理者自然會因考慮經濟利益而把抽氣系統停下來,開工再恢複,但要提前多少天恢複通風,把氣抽到什麼狀态才可以施工都需要大量的實踐與經驗,處理不好會進一步增加瓦斯爆炸之類的礦難隐患。
總而言之,“去産能”工作進行了一年,不客氣地說,煤炭行業的落後産能并沒有被排除,反而由于“一刀切”的行政控制而被一起保護下來了,在形式上好像有交代,但實際上并未起效,這是供給側改革要追求的合理結果嗎?真正體現了全要素生産率的提高嗎?沒有!這種問題必須得到重視。我無意否定“去産能”的成果,但煤炭行業的迅猛回暖必須引起重視,可能會導緻下一階段的不良影響。一個大起之後很容易出現臨界點,跟着便是大落,我們不希望經濟的運行是大起大落式地“打擺子”,以行政手段為主要引導因素最容易造成“打擺子”,類似的中國房地産業也存在“治标不治本”的問題。如果以經濟手段為主的制度框架遲遲不能建立,前十幾年的調控就會從一端擺到另外一端。
按照中共中央供給側改革的實質性要求,我認為在“去産能”概念上,關鍵是讓市場充分起作用,維持一個公平競争的環境,在市場競争中優勝劣汰,有效去除落後産能,這樣才能真正走上一條加快發展方式的正路。好比股權投資領域,最基本的運行思路就是要尊重、順應和依靠市場,一定要特别強調直接融資是要在市場導向下,在公平競争中承擔風險,實現優勝劣汰,一定要順應中共中央确立的讓市場在資源配置機制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的指導思想。以優勝劣汰論英雄的供給側改革才能夠在中國發展現代化的關鍵階段上引領新常态,如願打造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升級版。
(國際融資記者曹月佳報道并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