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我國經濟發展進入了新時代,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而實現高質量發展迫切需要創新驅動,加強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牢牢掌握創新主動權、發展主動權。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基礎研究是整個科學體系的源頭”“核心技術是國之重器”“核心技術受制于人是我們最大的隐患”“關鍵核心技術是要不來、買不來、讨不來的”。
那麼,如何推進創新驅動發展呢?在紀念改革開放40周年暨中國社會科學院财經戰略研究院建院40周年學術研讨會上,與會專家表示,科技創新既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體制機制改革,也需要建立完善的創新體系,營造有利于創新的環境,不斷激發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建立多層次和開放型創新體系
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辜勝阻6月26日在上述研讨會上表示,推進新時代核心技術創新,需要有“三大兩高一有為”創新體系。
一要發揮大學創新源頭作用。進一步深化大學、科研院所和企業的合作,構建原始創新、技術研發和成果産業化為一體的技術創新體系,推動産學研融通創新,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矽谷的“斯坦福工業園”是産學研合作平台的鼻祖,培育了大型科技型企業。大疆是粵港澳産學研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其無人機的核心技術來自香港科技大學,公司誕生、成長在深圳。
二要充分發揮科技型大企業的“龍頭”作用。強化大企業在技術創新投入、研發、應用中的主體地位,推進大中小企業協同創新、聯合開展核心技術攻關。2017年華為研發投入超過蘋果,技術人員占員工總數近50%,在全球企業歐洲申請專利總數中排行第一。強化大企業在技術創新投入、研發、應用中的主體地位,推進大中小企業協同創新、聯合開展核心技術攻關。三要堅持大開放。堅持技術引進與自主創新“兩條腿走路”,深化國際科技交流合作,在開放合作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開放格局,提高應對國際科技競争的“反制”能力。
習近平總書記在兩院院士大會上明确指出:“自主創新是開放環境下的創新,絕不能關起門來搞,而是要聚四海之氣、借八方之力。”
四要構建高效、包容、面向創新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為不同發展階段的高精尖産業企業提供多樣化的融資服務,完善股權投資鍊,有效疏通技術創新活動。創新始于技術,成于資本。
五要激勵吸引高端人才。強化科技創新人才要素投入,形成多元協同的培養機制、良性有序的流動機制、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使用機制和創新相容的激勵機制,保護和調動科研人員的創新積極性。
六要有有為的軍民協同創新平台。加快形成軍民融合型創新鍊、産業鍊。
香港科技大學經濟系教授謝丹陽在上述研讨會上表示,中國必須堅持改革開放,要想順利渡過“中等收入陷阱”,追趕發達國家,隻有開放發展一條路。
謝丹陽認為,開放不僅能讓我們向先進國家學習,還使我們受益于廣闊的國際市場。即便是激烈的國際競争,迫使我國企業提高效率也不無好處。開放發展還可以方便國内資本出海。從政府層面看,開放發展便于去了解國際遊戲規則,并在國際經濟金融事務上提升話語權,确保中國利益。
謝丹陽表示,要推動商業服務出口,比如金融、會計、法律、廣告、文化、後台服務、研發,中國應當從基于廉價勞動力和世界制造中心逐步過渡到基于廉價人力資本的貿易戰略和世界知識中心。中國商業服務出口的潛力是巨大的,隻有開放商業服務進口,才能學習并加大商業服務出口。
作為開放發展的具體着力點之一“粵港澳大灣區”,謝丹陽認為,大灣區應當是體制創新的灣區,是“一國兩制”法律法規取長補短融合實驗區。
大灣區還是開放包容和關懷的灣區。他認為,經濟體猶如人體,并存兩個世界,一個世界是馬歇爾在《經濟學原理》這本著作中于1890年觀察到的世界,它符合收益遞減,接近完全競争,這些導緻規模趨同和收入趨同;另一個世界是新經濟下的世界,它符合收益遞增規律,主要是源于網絡效應、知識外溢、模式推廣、聲譽積累等,這些将導緻赢者通吃與兩極分化。謝丹陽指出,新經濟的競争在于創新型人才的争奪,創新型人才有其獨特的習性,我們必須在文化、宗教和意識形态上有所包容,才能海納百川。同時赢者通吃意味着兩極分化,我們對中小企業和弱勢群體要有充分的關懷。
第三,大灣區是胸懷世界的灣區。大灣區要像舊金山和紐約灣區一樣,彙聚世界級人才,要成為世界年輕人向往的地方。這就需要良好的軟硬件環境和頗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健全科技成果産權激勵制度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鳴在上述研讨會上表示,今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最好的紀念方式就是把改革開放繼續推向前進。黨的十九大明确了經濟體制改革要以完善産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而建立科研成果的産權激勵制度是當前形勢下推進我國科技創新、培育發展新動力的一項戰略性改革舉措。
王一鳴指出,近年來,我國科技創新取得重大進展,已經成為有重要影響力的科技大國,但也要看到關鍵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的局面沒有根本改變,中興事件就是一個标志。我們還是在别人的地基上建房子,原創能力不強,科技人員的創新潛力也沒有充分釋放出來。這些問題的根源在體制機制,核心是科技人員的激勵機制不健全,最根本的是産權激勵機制不到位。
對此,王一鳴表示,雖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了對科技人員的獎勵機制,而且獎勵幅度提高到50%,有的地方甚至獎勵70%,但如果成果的所有權完全是單位的,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就很難釋放出來。事後獎勵好還是事前确權好,有的人将這比喻為“分糧”和“分地”,哪個好,實踐已有證明。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确提出,探索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
王一鳴認為,知識産權對中國從來都很重要,但從來沒有像今天這麼重要。國際競争的新格局,要求我們強化知識産權激勵,推動知識産權的權益化,釋放科技人員的創新潛能。知識産權激勵制度不僅是推動創新發展的緊迫要求,也是我國轉向高質量發展的一個重要的基礎性制度。
據介紹,現在不少地方已經在探索和實踐,比如,重慶開展科技成果初始權益分配改革試點,在科研項目立項之初或立項之前,由科研團隊與所在單位簽訂協議,明确知識産權處置辦法和科技成果的分配比例,讓科研項目研究與研發人員受益直接挂鈎,極大地激發了科研人員的創新熱情。
再如,西南交大也在這一領域進行了探索。根據2016年1月19日印發的《西南交通大學專利管理規定》,該校把對職務發明人或其團隊的獎勵,前置簡化為國有知識産權獎勵,高校與職務發明人可按“三七開”的比例共同申請專利,也可按同樣的比例分割西南交大持有的職務發明專利。此外,上海、浙江分别于2017年6月和2017年10月施行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都對科技成果的事前确權和産權激勵作出了新的規定。王一鳴表示,從實踐來看,這種激勵機制極大地提高了科研成果的産出率和轉化效率。比如,西南交大2010年到2015年六年間,職務發明成果轉化的隻有14項,但實現新的激勵制度以後,僅僅兩年就有180多項,是之前六年的近13倍;職務發明成果的收入,之前六年隻有158萬元,之後的兩年則達到1.3億元。
很明顯,這項産權制度改革對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科技生産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王一鳴認為,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有利于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科斯定理指出,産權的明晰是資源有效利用的前提條件。産權激勵是最有效的激勵。要承認科研人員的腦力(知識)投入與所在單位的資金投入、設備投入都是投入,科研人員應該分享共同投入所形成的成果的産權。
第二,有利于降低制度成本。首先,産權明晰了,激勵就有效了,就有了動力。其次,可以降低不确定性,如果預期不穩定,就很難有長期投入。再次,隻有個人擁有産權才會考慮科技成果的市場應用。最後,事先确定産權可以解除國有資産流失的後顧之憂。
第三,有利于推動科技成果轉化。鼓勵科研人員采用科研成果評估作價入股的方式進行科技成果轉化,這并不意味着科研人員要自己領銜辦企業,而是通過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的方法,使科研人員可以有收益、有回報。這樣既能夠使科研人員分享科技成果收益,又有利于企業成為科技成果轉化的主體。
構建完備的财稅政策支持體系
當前,世界各地都興起了減稅浪潮,推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2017年,深圳為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減免160億元,占減免稅總額的近10%。2017年深圳财政收入首破8600億元,占GDP比重接近40%,遠遠高于全國的21%和廣東的12%。在上述研讨會上,辜勝阻指出,我國迫切需要加大财稅支持創新驅動發展力度,其中減稅不僅是激發創新活力的重要舉措,而且可以大大提高政府的稅收收入,提升企業的研發投入。
辜勝阻表示,首先要強化創新的财稅扶持政策的系統性,營造“實業能緻富,創新緻大富”的環境,加強對潛心研究和創新的科研人員的稅收激勵,吸引并留住高端人才,讓風險投資為核心技術創新“撐腰”,實現技術創新與金融創新“雙輪”驅動。
要構建全方位企業技術創新财稅扶持體系,多措并舉促進高新技術産業發展,鼓勵企業加大研發經費投入強度、研發設備投資力度、推進技術轉讓和科技成果轉化等。人才是第一資源,要加強科研人員創新激勵,讓其能夠獲得基本收入穩定增長、績效收益合理增長和成果轉化的激勵獎勵,從而安心坐冷闆凳。
4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針對科研人員的包括股權獎勵遞延納稅、職務創新成果轉化獲得的現金獎勵減半計入計征個稅等優惠措施,有利于釋放優秀科技創新人才創新活力。
辜勝阻認為,風險投資是支持技術創新的堅實力量,但其主要針對初創期企業,失敗的風險較高。要完善風險投資激勵政策,引導其更多支持技術創新特别是核心技術創新。風險投資稅收優惠是各個國家普遍采用的激勵手段,包括資本利得稅減免、稅收抵扣等。近期我國出台的“科技型企業滿2年可按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就有利于激發投資熱情。特别重要的是減稅一定要科學合理,要針對創新“九死一生”的特性綜合考慮投資人盈虧收入來制定減稅政策。
辜勝阻建議,強化創新驅動發展,要多減稅、少補貼,構建完備的财稅支持體系,多市場化和法治化,少行政措施;多建制度、造環境,少微觀幹預;多穩定預期,少應急多變。
财政補貼和稅收優惠是政府激勵企業創新的主要手段。其中,财政補貼屬于“事前”激勵,而稅收優惠既有“事前”激勵也有“事後”激勵,可以直接減輕企業稅負,也可以間接降低企業成本。有研究表明,創新補貼可能誘發企業尋租和低效率研發投資,降低創新效率。
此外,辜勝阻指出,要提高創新的财稅扶持政策的精準性,針對不同行業特性優化稅收制度設計,減小企業研發失敗帶來的風險并将研發活動的經濟效益内部化,助力高新技術産業重點領域、重大專項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财政部和稅務總局的統計顯示,2017年減稅降費超萬億元,其中,科技型中小企業合計減稅200多億元,2018年一季度高新技術企業累計減稅904億元,同比增長61.4%。減稅大大提高高技術企業研發能力的同時,也大大提升企業創稅能力。要進一步完善鼓勵技術創新的稅收政策,不僅要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所得稅優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還要針對軟件和集成電路等産業高投入、高風險、長周期的特點制定更多優惠政策,增強企業自主創新動力,擺脫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的困境。
辜勝阻還表示,要降低減免稅政策門檻,在不同規模、不同階段的企業之間優化配置财政創新資源,避免研發資源的閑置與浪費,讓稅收激勵貫穿企業全生命周期、涵蓋創新活動每個階段,激發廣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活力。要放松、擴展稅收優惠政策條件與适用範圍,加大對初創期和成長期企業、中小企業扶持力度,增強高新技術企業全生命周期的稅收激勵,讓财稅激勵政策貫穿研發、轉化、生産各個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