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市場期待已久的《商業銀行理财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20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降低投資門檻、打破剛兌、規範投資非标、消除多層嵌套等一系列要求,将給銀行理财業務帶來深刻變化,有利于行業規範轉型,實現可持續發展。
投資門檻降至1萬元
作為一項重要調整,辦法将單隻公募理财産品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
專家表示,投資者門檻降低,意味着銀行理财的客戶範圍擴大,有利于增強資金募集能力,做大行業規模。
為加強投資者保護,辦法規定,理财産品銷售前在“全國銀行業理财信息登記系統”進行登記,銀行隻能發行已在理财系統登記并獲得登記編碼的理财産品,切實防範“虛假理财”和“飛單”。個人首次購買理财産品時,應在銀行網點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和面簽。
打破剛兌産品淨值化管理
與資管新規的要求保持一緻,辦法要求銀行銷售理财産品時不得宣傳或承諾保本保收益。這意味着打破剛兌在銀行理财領域将成為現實。
辦法要求銀行理财産品實行淨值化管理,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以市值計量所投資資産,允許符合條件的封閉式理财産品采用攤餘成本計量,通過淨值波動,及時反映産品的收益和風險,讓投資者在清楚知曉風險的基礎上自擔風險。
打破剛兌,淨值化管理的原則在資管新規中已經明确,一些銀行已經開始對産品進行調整,投資者對此也要有心理準備,選擇适合自己的理财産品。
規範投資非标
非标資産透明度較低、流動性較弱,有的還投向了限制性領域。資管新規對投資非标進行了嚴格規範。該辦法中,期限匹配、限額管理的原則得以延續,表明監管部門嚴格規範非标投資的态度。
辦法規定,理财資金投資非标準化債權類資産的,資産的終止日不得晚于封閉式理财産品的到期日或開放式理财産品的最近一次開放日;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的,應當為封閉式理财産品,且需要期限匹配。
在限額管理方面,辦法要求銀行理财産品投資非标準化債權類資産的餘額,不得超過理财産品淨資産的35%或銀行總資産的4%;投資單一機構及其關聯企業的非标準化債權類資産餘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淨額的10%。
據了解,目前20多萬億元的銀行理财産品中,非标準化債權類資産投資占比為15%左右。
消除多層嵌套
針對部分銀行通過購買資管産品,形成層層嵌套,難以及時、準确掌握底層資産情況等問題,辦法要求理财産品不得投資本行或他行發行的理财産品;理财産品所投資的資管産品不得再嵌套投資其他資管産品。
專家表示,這有助于縮短融資鍊條,防止資金空轉,增強理财資金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規範管理現有保本理财産品
目前,銀行發行的理财産品主要有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産品兩大類。在打破剛兌的要求下,現有保本型理财産品該如何管理?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保本型理财産品按照是否挂鈎衍生産品,可以分為結構性理财産品和非結構性理财産品,應分别按照結構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進行管理。
該負責人表示,結構性存款在國際上普遍存在,在法律關系、業務實質、管理模式、會計處理、風險隔離等方面,與非保本型理财産品存在本質差異,要納入銀行表内核算、計提資本和撥備等。
過渡期自主制定整改計劃
辦法的過渡期與資管新規保持一緻,到2020年12月31日。辦法規定,在過渡期内,銀行新發行的理财産品應當符合辦法規定,同時可以發行老産品對接未到期資産,但應控制存量理财産品的整體規模;過渡期結束後,不得再發行或者存續違反規定的理财産品。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銀行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财業務整改計劃。過渡期結束後,對于因特殊原因而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标準化債權類資産,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産,經報監管部門同意,可以适當安排,穩妥有序處理。
與資管新規的要求保持一緻,辦法要求銀行銷售理财産品時不得宣傳或承諾保本保收益。這意味着打破剛兌在銀行理财領域将成為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