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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時代下的“僞智能”

時間:2024-10-27 07:14:31

編者的話:“我們要給優質産品‘點贊’,把不良奸商‘拉黑’。”這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2017年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中外記者會上說的話。這是一個“互聯網+”的生存時代。如今越來越多的消費者習慣通過互聯網解決生活中的一切,無論是穿衣吃飯還是出行住宿,互聯網化的普及率越來越高,以至于很多人不得不感歎,沒有了網,簡直是寸步難行。

然而,互聯網化生存為消費者帶來生活便利的同時,也遭遇了不少困境:網約車出行,消費者的出行路徑、信息遭遇洩露,網購商品質量欠缺,以次充好……類似的問題不勝枚舉,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商品還是服務,消費者都期待質量無憂。

随着網約車服務的普及,行業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步顯現,乘車安全、服務不足等各項服務标準不盡完善,由此導緻的消費糾紛成為投訴的新熱點。

案例1管理不足信息遭洩露乘坐滴滴消費者隐私堪憂

網約車的安全問題,一直是消費者最擔憂的。

安全,不僅包括消費者所乘網約車自身的車況、司機能否安全駕駛,也包括消費者在網約車平台的個人信息隐私。

近期,央視新聞報道了一則新聞:根據一個手機号,信息販子可以查到手機持有人在滴滴打車的出行軌迹,包括哪裡上車、哪裡下車,時間精确到秒,取消的訂單也記錄在内。

這些信息被洩露出去,不法分子違規查詢用戶出行記錄并從中非法牟利,消費者的安全存在巨大的風險及隐患。報道播出後,《商學院》記者随即聯系滴滴方面,對方回應稱:會高度重視媒體報道中反映的不法分子非法獲取用戶信息的情況,立刻在第一時間組成專項工作組,徹查原因。現已查明,此次報道中的問題是由于個别外包客服人員利用其權限,違規查詢用戶出行記錄并從中非法牟利,目前平台已報警,涉案嫌疑人已被停止一切工作,将移交警方處理。什麼情況下會導緻用戶的信息被洩露呢?滴滴方面給記者舉了個例子:

“當乘客手機落在滴滴車輛的時候,客服人員可以獲取該乘客手機信息及其乘坐車輛信息。”

随着共享經濟的不斷發展,“約車出行”這個新型出行方式為消費者的出行提供了便利,也節省了出行成本,受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青睐。随着網約車服務的普及,行業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步顯現,乘車安全、服務不足等各項服務标準不盡完善,由此導緻的消費糾紛成為投訴的新熱點。

記者注意到,在2017年的“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騰訊公司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在所提的議案中建議,加快法制建設步伐,加強大數據環境下個人信息安全保護。

曾推動“酒駕入刑”的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鼎立律師事務所律師施傑,2017年的關注點之一就是網約車新政。施傑表示,為加強管理,國家交通部聯合多個部門于2016年7月28日出台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然而,根據多家網約車平台公司的數據,在目前運行的網約車中,能滿足《暫行辦法》中主要限制條件的,僅占極少部分。

當下,信息洩露已經成為安全的隐患。滴滴方面表示,保護用戶信息和人身安全是滴滴的第一要務。為此公司建立了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了各種技術手段和措施,進一步加強與涉及的各個行業公司以及司法機關展開密切合作,共同打擊黑色産業鍊,與一切非法獲取用戶信息、危害公衆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盡管滴滴方面稱問題出于外包客服人員利用其權限從中非法牟利,但也暴露出滴滴作為平台方的管理問題。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告訴記者,根據《侵權責任法》,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像滴滴這樣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因故意或過失,将客戶信息處理不當,造成信息洩露,如果給客戶造成損害,應該承擔侵權責任。平台方有義務說明自己已盡到了應盡的管理義務,對客戶的信息采取必要的完善保護措施。

案例2銷量高、利潤多,亂象頻發空氣淨化器标準待統一

談霾色變!

每一次霧霾籠罩,口罩與空氣淨化器成為這一極端天氣的兩大必備神器。

霧霾天頻發,讓整個空氣淨化器産業處于行業爆發期,利潤巨大,但亂象也不少。中國空氣淨化行業聯盟主席戴自祝稱:空氣淨化器并不是高科技,整個産品成本不到500元,其中利潤巨大。

早在2015年9月15日,GB/T18801-2015《空氣淨化器》國家标準正式公布,明确了影響空氣淨化器淨化效果的四項核心指标,即CADR(潔淨空氣量)、CCM(累計淨化量)、能效等級及噪音标準。空氣淨化器新國标實施後,消費者終于有了購買空氣淨化器的依據,但由于新國标不具備強制性要求,很多空氣淨化器廠商出于吸引用戶、搶占市場的目的,虛标淨化參數的現象依舊未能得到有效改善。

國内空氣淨化器市場從2012年開始升溫。據奧維雲網數據顯示,2012年空氣淨化器零售市場規模為21.2億元,2016年市場規模已達135.1億元。

與此同時,空氣淨化器的投訴情況也屢屢發生。據國家工商總局網站數據顯示,2016年12月,北京12315、96315兩條熱線共接到有關空氣淨化器引發的消費糾紛多達60件,平均一天近兩件。投訴的主要原因有:誇大宣傳淨化器的功能;商家不守信,不履行事先約定不滿意包退的承諾或贈送的産品;保修期内出現有異味,噪音大,不具有淨化空氣的功能等質量問題。

2017年1月底,國家工商總局對流通領域空氣淨化器質量進行抽查檢驗工作,抽檢了37個品牌,抽檢樣品43個批次,檢出不合格樣品6個批次,其中僅标識不合格兩個批次。不合格樣品主要涉及三月雨、造夢者、3M等6個品牌。“SAMSUNG三星”空氣淨化器和“PHILIPS飛利浦”空氣淨化器3款樣品中,顆粒物CCM等級被測出虛标。甲醛淨化能力方面,“SAMSUNG三星”甲醛CADR的數值最低,與數值最高的産品相差近10倍。在京東等平台上,消費者反映三星空氣淨化器的主要問題包括:吹出的風有異味、價格波動大、淨化效果弱等問題。

對此三星家電方面表示,針對中消協的抽檢,三星又把産品送到中國家用電器檢測所進行了檢查,結果符合标準要求。

“很多外國品牌的空氣淨化器并不是從國外進口,隻是用了國外品牌,比如飛利浦等品牌的空氣淨化器,所有的生産研制基地都在中國。”戴自祝表示,現在空氣淨化器有上千個廠家,80%以上是針對PM2.5,也有的針對甲醛、微生物污染等問題,在檢測标準上難以用一種方法來比較。新國标的出台明确了影響空氣淨化器淨化效果的四項核心指标,他建議消費者在選購淨化器時主要參考兩個标準:一是潔淨空氣量,它的大小決定使用面積,每小時處理的清潔空氣量;二是累計淨化量,它決定更換濾網的頻率。

“總的來說,好的空氣淨化器符合三高一低:高潔淨空氣量、高累計淨化量、高能效等級和低噪音。”戴自祝表示。

目前市面上售賣的空氣淨化器價格從幾百元到數萬元不等,甚至有不少網友教消費者如何自制淨化器。戴自祝表示,目前淨化器行業成本低、利潤高,除了提升行業進入門檻、規範行業之外,更要夠降低不合格品牌對行業和産品形象的損害,提升消費者對行業優質品牌和産品的信任度和認知度。

案例3四分之一羊絨衫質量不達标網購服裝品質待升級

互聯網生存時代,誰要是沒在網上買過服裝,一定就“out”了。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的《2015~2016年度中國服裝電商行業報告》顯示,2016年中國服裝網購的滲透率高達36.9%,同比增長10%;2016年紡織服務電子商務的交易額高達47006億元,較2015年的37100億元同比增長26.7%。

消費者通過電商方式購買服裝,質量如何呢?2017年2月,北京市消協對網購平台的羊毛衫進行了檢驗。

據了解,此次北京市消協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通過網絡購物平台,購買了來自京東商城、天貓、亞馬遜、當當網等網站銷售的40個品牌的羊絨衫樣品,購買價格376元至8588元不等,并且委托北京市毛麻絲織品質量監督檢驗站進行測試。

測試結果顯示:40件樣品中7件樣品産品标識标注不規範;10件樣品質量未達到國家标準要求;2件樣品用其它纖維冒充羊絨,涉嫌假冒。

《商學院》記者就此問題分别采訪了出問題的産品電商平台,京東方面表示,所涉假冒的第三方品牌已整改完畢,該批次産品也已下線;蘇甯方面也表示該第三方賣家也已按照要求整改完畢。

當當網相關負責人稱,看到報道第一時間調查了問題商品,報道中的兩件問題商品都是平台商家,目前問題商品已經全部下架。但截至記者發稿前,聚美優品沒有作出回應。

來自鄂爾多斯市超曼羊絨制品有限公司生産的WENYOU@溫友羊絨樣品,價格980元,标簽顯示羊絨為100%,但實際是用其它纖維冒充羊絨,涉嫌假冒,FANGRONG芳茸牌樣品同樣如此。同時,俞兆林牌羊絨衫樣品未達到國家标準要求,古茨伯帝GUCIBODI牌羊絨衫樣品混有微量其它纖維,存在瑕疵。麥紗紗牌樣品标注羊絨混紡,但實測羊絨含量僅為22%。此外,另有5件樣品起球性能未達到國家标準要求,容易起球。

此外,經測試,本次比較試驗的40件樣品中有5件樣品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質指标不符合國家标準要求。包括“柳伊人”“迪瑞羊”等品牌,抽檢樣品來自天貓旗艦店、聚美優品等電商平台。同時有兩款産品的松弛尺寸變化率不達标,洗後易變形。

許浩稱,作為電商平台,在知道商品為假貨或質量有問題時,應及時采取删除、屏蔽、斷開鍊接等必要措施。平台在收到權利人合格的侵權通知時,應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并通知被投訴人。

同時平台應建立侵權投訴的機制,供權利人發出侵權通知。依法向政府主管機關報告發現的違法情況;在收到政府主管機關命令時,按照法定程序提供協助。應對賣家的身份資料(包括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進行審查,在消費者購買到假貨後的投訴過程中,應将上述資料向消費者披露。如果違反上述義務,電商平台可能與假貨銷售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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