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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血的紅玫瑰

时间:2024-08-16 01:20:17


   

貼紅玫瑰的奧迪


   

晚上七點二十一分,W市公安局刑警隊值班室裡電話鈴驟然響起。是一個叫梁斌的人打來的電話,說高速公路W市出口處銀河公寓305室發生了一起兇殺案。


   

隊長陳初和幹警們以最快速度趕到了案發現場。


   

報案人梁斌是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他說自己下了班,來林楓家想找林楓出去吃飯。按門鈴沒人應聲,他順手推了一下門,沒想到門是開着的。他走進去,發現林楓倒在地上,再看林楓身下有一大攤血,便打電話報案。


   

被害者林楓,看樣子有二十多歲,上半身都浸在血污中,身穿彩色的半袖衫和一條淺茶色短褲。


   

梁斌是高速公路服務區的服務員,和林楓相識不久,兩個人在一起打過幾次麻将。梁斌告訴陳初,林楓二十七歲,是個流浪畫家。除此之外,梁斌對林楓一無所知。


   

法醫鑒定表明,死者被一把水果刀刺進左頸部而死,傷口極深,死亡時間大約在晚上六點到六點半之間。


   

陳初認為,兇手之所以能一刀将林楓送上不歸路,說明兇手很可能是林楓生前比較熟悉的人。


   

這時,同事大梁在衛生間洗手池的排水口處發現有一支沒有蓋的紅色口紅,頭朝下卡在排水口處。


   

一定是哪個女人不小心落在這兒的。因為口紅卡住了,就沒有拿走。


   

陳初認為這是一樁他殺案,因為像這樣一個塗着指甲油的時髦青年是不可能穿得這麼随便自殺的,但是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是他殺。


   

梁斌還告訴陳初,林楓很招女人喜歡。他來林楓家之前去理發店理發,正好從這幢公寓前經過,當時是六點十分左右,公寓樓下停着一輛乳白色的奧迪汽車。


   

陳初打開窗戶順着梁斌的手向下望去,果然在公路入口處有一塊可以停放三輛車的空地。梁斌繼續說,他路過這兒的時候天還亮着。等他理完發回來時,車已經沒了。


   

陳初問梁斌可曾記住車号,梁斌說:“我沒留意車子的牌号,不過肯定是一輛奧迪。”


   

這時,梁斌突然想起了什麼,說:“那輛車給我的印象很深。因為車門和車蓋上都貼着紅玫瑰的貼畫。”


   

塗口紅的神秘女子


   

案件偵破工作迅速展開。不久,關于那輛奧迪車有了新發現。


   

這所公寓的一個婦女說,她在公寓門前也看到過那輛車。據她講,六點半左右,她從窗戶看到那輛車朝高速公路開去。遺憾的是她沒有看見司機的模樣,也沒有記住車牌号。


   

W市藝術館代理館長鄭繼儒聞訊也趕到現場,林楓就是藝術館的工作人員。鄭繼儒正巧給林楓打電話,警察告訴他林楓出事了。


   

鄭繼儒五十歲上下,他告訴陳初,林楓人不錯,在繪畫方面很有天賦。不過,私生活有些不檢點。鄭繼儒說:“林楓個子高,模樣也帥,再加上是獨身,對女人很有吸引力。”


   

鄭繼儒提供了這樣一個情況,前些日子有個叫左婷的女子常來藝術館來找林楓。左婷住在本市,三十歲左右,和妹妹相依為命。妹妹左娜二十二歲,兩個月前突然自殺身亡。據說是因為和林楓的感情糾葛。


   

鄭繼儒還說,一個星期前的傍晚,他看到一個成熟女人開車送林楓回來,兩個人很親熱,手拉手地進了公寓。


   

陳初問鄭繼儒那女子開的是一輛什麼車。鄭繼儒想了想說:“是乳白色的奧迪。我從未見過這個女人,隻是無意中聽到林楓叫她流蘇。這女人外表挺妖豔。她嘴上塗着濃重的粉紅色口紅,非常刺眼。”


   

又是白色的奧迪!陳初想,那麼這個開奧迪神秘的女子究竟是誰?


   

詭異的姐姐


   

案發當晚八點,陳初和大梁到了左婷家。左婷剛下班回家,她塗着橘色的口紅,身上散發出一股濃烈的香水味。


   

陳初出示了自己的證件,并提起了左娜的死。


   

左婷哀傷地說:“那天早上,我發現妹妹死了。我隻有那天晚上不在家。她在銀行上班,和一個叫林楓的畫家談起了戀愛。我知道她曾經幾次去和林楓約會。”陳初告訴左婷,今天早上林楓死了,而且有可能是他殺。


   

左婷聽了,說:“這真是報應!不管是誰殺了他,我妹妹在天之靈也算得到安慰,殺死破壞别人幸福的壞蛋理所應當!”


   

陳初聞言,沉默了一會兒,突然問左婷今天晚上六點到六點半之間在什麼地方。左婷說她七點鐘之前一直在會計事務所工作,因為月末工作多,所以比平常回來得晚一些。


   

從事務所乘車到林楓住的公寓大約要二十分鐘。如果七點鐘之前她一直在事務所的話,就足以排除對左婷的懷疑了。


   

陳初取出一張照片遞給左婷:“你記得在什麼地方見過這個人嗎?”


   

左婷拿着照片端詳了一會兒,最後搖了搖頭。陳初把照片用手絹包好裝進上衣口袋。


   

“我覺得這個女人有點怪!”從左婷家出來,大梁對陳初說。


   

又一血案


   

這時,陳初的手機響了起來。電話是值班室打來的,值班人員告訴陳初,剛剛接到一個叫陸星的學生報案,高速公路出口處向東延伸出的一條路上發生了一起血案。陳初看了看手表,現在是晚上八點二十分。


   

接到報警後,陳初和同事們再次以最快速度趕到案發現場。陸星所說的那條路通向一片不高的樹林。昏暗的小路上停着一輛乳白色奧迪,車門上貼着一幅紅玫瑰貼畫。


   

一個臉色蒼白的女人坐在駕駛座上,胸前滿是鮮血。女人左頸處有一處傷口,一把水果刀放在副駕駛座位上。


   

陸星說,自己偶然發現了這輛車。陳初看了看表,現在是九點十分,陸星報案時是八點零五分,案發時間應該在七點半到八點之間。通過死者包裡的駕駛證,證明她就是流蘇,三十二歲。


   

法醫檢驗的結論是,流蘇是大出血緻死,死因與林楓十分相似。


   

陳初還發現了一張W市到S市高速公路交費收據,是當天開具的。陳初立即讓人封鎖現場,讓大梁去W市高速公路出口收費處了解一下情況。


   

一個小時後,大梁回來了。大梁說,監控錄像顯示,晚上七點半,是有一輛貼有紅玫瑰貼畫的乳白色奧迪車從收費站經過,監控錄像上看得清清楚楚,當時車裡隻有流蘇一個人。


   

自殺,他殺


   

證據顯示,流蘇和林楓的死之間有聯系。


   

理由是,這兩個案件案發地點相近;死亡原因相同;兇器是兩把一模一樣的水果刀。所不同的是,林楓是他殺,而流蘇則有可能是自殺。因為車内的水果刀柄上有流蘇的指紋,傷口角度也很像是自殺。還有,林楓案件中口紅上的指紋是流蘇的,由此推斷,很可能是流蘇殺害林楓後選擇了自殺。


   

得到流蘇死亡的消息,流蘇父母從S市趕來。他們說三天前,流蘇獨自開車回家看望父母。今天流蘇十點半左右離開的,說先買點東西再從S市入口上高速公路回P市。她離開的時候沒有什麼異常。


   

繼續分析案情,流蘇十點半離開家,再用三十分鐘買東西,十一點二十分便可以進入S市入口的高速。即使途中她花了半個小時的時間休息,以每小時九十公裡的速度開車,跑完S市到W市之間大約五百二十八公裡的路程,在下午六點鐘之前到達林楓公寓是完全可能的。之後,流蘇進了林楓的家,伺機殺死了林楓。她隻注意用手絹包住刀柄以防留下指紋,可手上卻濺上了血,于是她來到洗手間洗手。當

她從小挎包取另一條手絹擦手時,口紅掉落在水池裡并卡在了排水口,她試圖拔出來可沒有成功,隻好棄之逃走。由于緊張,她完全忘了指紋留在了口紅上。


   

根據梁斌和鄰居婦女的證詞,假設流蘇六點半離開作案現場,然後開車上了公路,從林楓家到W市隻有一站地,就是從林楓公寓到流蘇死亡的地點也隻有十三公裡的行程,根本用不着開快車,二十分鐘綽綽有餘了。可是,陸星說在七點半路過現場時并沒有發現有車停在那兒。


   

從逃離公寓到流蘇死亡之間,有四十分鐘的空白時間。不過,也可以假設流蘇在殺死林楓後想到了自殺,陷入激烈的思想鬥争之中,或許會在途中逗留一段時間,最後才下了自殺的決心。


   

哭訴的丈夫


   

陳初決定去看看流蘇的丈夫杜超。


   

在案發的第二天,陳初和大梁來到了P市流蘇的家。


   

杜超接待了他們。陳初開門見山:“已經查明林楓公寓内的口紅同你妻子的指紋相同。請問,你夫人和林楓究竟是什麼關系?”


   

杜超看上去很傷心,他哭着說,流蘇經常把年輕男人帶回家裡,再不就在汽車上貼上奇怪的貼畫去旅行,想必林楓也是她的一個情人。


   

陳初說:“從目擊者的證詞和案發現場的指紋分析,流蘇在殺死林楓後自殺的可能性很大。你能不能回想一下,流蘇為什麼要殺死林楓呢?”


   

杜超說,流蘇對自己的容貌很在意,如果争吵時說些侮辱她的話,或者對她發脾氣,她的情緒就有可能失控。


   

大梁認為,盛怒之下殺了人這種解釋也合乎情理。


   

流蘇從S市回來的路上,心血來潮在車上貼了刺眼的貼畫。假如她開始就有殺人的動機,絕不會去貼惹人注目的貼畫。由此而論,當時她并沒有殺意。那兩把一樣的水果刀也許是偶然被她帶在身上的,殺了人的流蘇在逃離現場的途中停了車,最後選擇W市出口不遠處自殺。


   

陳初問杜超,流蘇死亡的時間,他在哪裡。杜超說自己因為有事到Q市。他八點鐘在Q市站前飯店,回到P市後才知道妻子出事了。


   

陳初問他是否開車去Q市,杜超說他乘火車。那天自己的車離合器出了點毛病,再加上那天晚飯招待客人多喝了兩杯,所以改乘火車。火車六點三十分從P市發車,八點鐘他剛好趕到約定好的Q市站前飯店。


   

陳初想,流蘇出事的時候,杜超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明成立。不過他還有困惑,為什麼這兩次案件都發生在高速公路的出口處呢?


   

天橋


   

大梁很快得到了杜超案發時不在現場的旁證。杜超的客戶證實說,案發那天晚上八點,杜超确實和他在火車站前的飯店裡談過三十分鐘,然後一起乘他的車看了看郊外一塊準備出售的土地,十點多鐘在火車站分的手。另外,站前飯店的經理也證實了這一點。


   

流蘇死亡時間是晚上七點半到八點之間,假設流蘇是在七點半經過那兒之後開車來到現場,而後被杜超殺害的話,杜超怎麼也不可能八點趕到Q市站前。但同時,陳初也發現了不利于杜超的線索。杜超經營的公司如今很不景氣,據說連他的房子都抵押出去了。據Q市那位客戶說,關于賣地的事半年前就曾同杜超說過,那時他根本沒放在心上。誰想一周前杜超突然間打來電話,約他在案發那天晚上八點在Q市見面,要洽談購買土地之事。偏巧他那天另有約會,要求改在第二天晚上,可杜超堅持要在那天晚上不可。


   

莫非,這是杜超蓄意制造的不在現場證明?如果真是如此,他為什麼要選擇Q市呢?那天他确實沒有開自己的車出去。這一點他家的保姆和Q市方面都作了證明。


   

“我們忽略了租車!”大梁突然說,“杜超極有可能是租車,他耍了個花招兒,證明自己不在現場。”


   

陳初決定,馬上調查P市的租車公司。


   

在P市警方的協助下,調查結果很快出來了。發生案件的那天午後四點左右,杜超到吉祥租車公司租了一輛白色奧迪,第二天早晨将車返還。因為租借汽車必須出示駕駛證,所以他不得不使用真名辦理租借手續,而且這台白色奧迪是他提前一天預定的。


   

陳初認為,杜超故意把貼有醒目的奧迪車停在林楓的公寓前,造成流蘇殺害林楓的假象。至于掉在洗臉池内的口紅上有流蘇的指紋,顯而易見也是杜超所為。杜超行兇後在六點半離開林楓家,在上高速公路之前,他揭掉紅玫瑰貼畫,開車到Q市後把車停在隐蔽的地方在八點準時到飯店赴約。這完全可能,因為W市到Q市隻有五十五公裡。這就造成了流蘇殺人的在場證明和他不在場的證明。如果林楓是杜超殺的,那麼殺死流蘇的是另一個人!


   

還有一個疑點,流蘇那天究竟幹了些什麼?


   

陳初認為,對流蘇的行動路線還有必要查明,僅憑杜超租車就斷定是他殺死了林楓,理由不夠充分。若能搞清那紅玫瑰貼畫何時何地貼在流蘇的車上,問題就好辦了。


   

案發當天,還有誰在什麼地方看到過那輛貼有紅玫瑰的奧迪呢?刑警們圍繞這個問題開始對各個出口處以及附近的服務區進行調查。


   

經過調查,在萬家服務區咖啡館工作的一個女人說她見過這輛車。這個服務區在高速路中間,有座天橋把上下行公路線上的兩個停車區連接起來。隻要司機把車開過天橋,就可以從下行線轉為上行線,駛向相反的方向。


   

女人說,那天晚上七點十五分左右,她随便向外張望了一眼,從停車場裡面開出一輛乳白色的奧迪,駛向P市方向。車門和車蓋上貼着一張刺眼的紅玫瑰。她雖沒有看清車裡的人長什麼樣子,但她肯定,當時隻有一個女人在車裡。


   

大梁又向這一服務區内的其他小吃店和服務區的工作人員了解,結果一無所獲。如果流蘇從七點十五分從萬家出發,那麼正好同W市收費所提供的七點半多一點車子通過出入口的時間一緻。


   

聽完大梁的報告,陳初認為,當晚流蘇沒有去過林楓公寓。她從S市到萬家服務區,在那兒貼上了紅玫瑰,七點十五分駛出萬家,七點半左右通過W市入口到達了案發現場,大概在八點半鐘以前的這段時間内被殺。


   

可流蘇手中S市至W市間的繳費收據又該怎麼解釋?另外,她為什麼在快要到達目的地之前匆匆忙忙地貼上醒目的紅玫瑰?


   

陳初眉頭緊鎖,他認為,這正是罪犯的準備工作。繳費收據可以當作流蘇是從S市開往W市的證明,但這還不夠,又利用紅玫瑰貼畫讓W市收費所的人很容易記住這輛車和這個女人。這樣,就順理成章地出那個女人殺死林楓之後,逃上高速路,在出口出去後馬上畏罪自殺的樣子。


   

那麼,殺死流蘇的兇手會是誰呢?


   

不經意的一句話


   

案發第三天。


   

陳初接到流蘇父親的電話,說出事的那天午後一點鐘左右,流蘇和一個朋友偶然相遇,在S市百貨商店聊了一會兒天,一點十五分左右,兩個人分開了。


   

陳初認為,流蘇在六點鐘到林楓公寓殺人是不可能的。因為從S市到W市有五百三十公裡,流蘇必須以一百二十公裡的速度連續開車四個半小時。


   

另外,他們還了解到,流蘇在當天晚上七點十五分左右貼上了醒目的貼畫後離開萬家,七點半左右通過收費口。


   

陳初對大梁說:“汽車從S市來,收據卻顯示從P市來,一定是夫妻兩個人在什麼地方交換了通行券。”


   

大梁說:“完全有這個可能

。從W市來的杜超把貼有醒目紅玫瑰的車停靠在林楓公寓樓下,上樓殺死了林楓,在進入高速公路入口前揭掉了車上的紅玫瑰,七點前後趕到萬家與流蘇見面。在萬家停車場,兩人交換了通行券,杜超再把紅玫瑰貼到流蘇的車上,他就直接趕往Q市。那段路隻有七十公裡,八點鐘以前趕到不成問題。另一方面,流蘇出了W市公路口不久就被殺了。”


   

陳初想了想說:“殺死流蘇的一定另有其人,而那個人肯定是杜超的同夥。”


   

大梁說:“這個人肯定是杜超最為信賴的人,會不會是杜超的情人?”


   

陳初一拍桌子:“對呀,馬上調查一下杜超有沒有情人。”


   

在P市警方的協助下,大梁很快就調查出,杜超的情人是他的秘書,叫任莉,今年二十二歲。任莉承認自己與杜超是情人關系。但任莉也有不在場證明。


   

案發當天下午三點左右,任莉和一個男職員一起去長海縣出差。七點鐘左右才回到本市,她先和同事一起回了公司,當晚八點左右,她在同事的陪伴下才回到自己的家。


   

大梁說:“任莉在工作方面很很出色。杜超經常向任莉流露出自己對流蘇的不滿,說流蘇是個隻知道玩樂的女人,這種女人活着毫無用處,早晚要和她離婚,之後娶任莉。”


   

“活着毫無用處, 殺死破壞别人幸福的壞蛋是理所應當的……”陳初想着這句話,突然想起一個女人。


   

這時,陳初的手機響了。陳初的臉上露出了笑容。他對大梁說:“我們判斷得不錯,殺人真兇現已浮出水面。”


   

大梁問:“陳隊,你的意思是說杜超的同夥是左婷?”


   

陳初點了點頭:“沒錯,就是她!”


   

真相大白


   

原來,剛才陳初得知,左婷的指紋和留在流蘇汽車儀表闆上的指紋相同。


   

十幾分鐘後,陳初坐在了左婷的家裡。陳初問左婷:“林楓被殺的那天晚上七點,你說過你當時在大和街會計事務所工作。”


   

左婷點頭。


   

陳初說:“那天晚上我到你家時已經是八點了,而你剛剛回到家。據調查所知,從事務所到你家,乘公共汽車最多不過十五分鐘,怎麼回來這麼晚?”


   

左婷說:“我去超市買了點東西。”


   

陳初遞過一張照片。左婷看了看,說這張照片上次她已經看過了。陳初說:“你上次是用手接過照片看的,你的指紋已經留在上面了。”


   

左婷的臉色頓時變了。


   

陳初說:“盡管你在水果刀上小心地按上了流蘇的指紋,可是卻忽略了自己留在儀表闆上的指紋。是你殺了她。”


   

左婷臉色蒼白地說:“我沒必要殺一個素不相識的人。”


   

陳初說:“那是因為殺流蘇是杜超替你殺死林楓的交換條件。他從流蘇那裡知道,你因為妹妹左娜的死而恨林楓,所以就來找你商量……”


   

在事實面前,左婷隻好說出了作案經過……


   

原來,杜超讓她七點半到八點之間在W市出口等一輛貼有張紅玫瑰貼畫的奧迪車,并讓她假扮任莉。


   

當然,杜超也把同樣的話交代給了流蘇,說公司裡有個叫任莉的人會把材料交給流蘇,讓她帶回去交給杜超。左婷一進汽車,就用事先準備好的沾有乙醚的手帕捂在流蘇的臉上,流蘇失去知覺後,左婷就用水果刀刺死了她,然後在刀把上按上了她自己的指紋。


   

聽罷左婷的叙說,陳初歎了一口氣說:“你從作案現場乘出租汽車回家,正巧我來找你。當時你身上強烈的香水味是為了掩蓋乙醚和血腥味吧。”


   

左婷低下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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