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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知道她要做我的後媽那天起,我和她就沒有停止過争吵,但從來沒有分出過勝負。
父親跟我介紹她時,有些乞求般地表示:“希望你們以後能夠相處愉快,情同母女。”我聽着不舒服,生硬地回答:“爸,隻要你喜歡,你高興,你娶個什麼樣的後媽回來,我都能接受。但我要聲明,你讓我拿她當親媽這個要求,我很可能做不到。”
父親尴尬地站在那裡,她毫不示弱地接話:“我跟你想的一樣,至少現在,我沒法把你當親姑娘。咱都不做強扭的瓜,這樣挺好。”我說,你可真是塊後媽的料兒,還沒進門就給我下馬威。她說,我首先是你爸的老伴兒,其次才是後媽。雖然時代不一樣了,但後媽也不必低三下四、逆來順受。
父親對我倆這種關系很擔憂,她又開口了:“見第一面就吵,已經很糟糕了,還能壞到哪裡去。”
第二次交鋒是因為那時退休的父親還在幫朋友打理一家酒店,每天父親下班時,她都會描眉畫眼、穿着時髦地站在小區門口顧盼。當父親的身影出現在街對面時,她會小跑着迎上去,歡喜得像一隻纏人的寵物。
鄰居的大爺大媽們悄悄對我說:“你爸算是被這隻老狐狸精迷住了,以前也沒見他和你媽這樣親密過。”很多次,我站在陽台上,看着父親跟她一起“老不正經”地相攜歸來,臉上甚是無光。于是,在一個父親不在家的午後,我對她說,你以後能不能不花枝招展地跟我爸在小區裡秀恩愛?做人做事,也給我們這些晚輩留點兒面子。
她理直氣壯地列舉了一二三。第一,80歲我也是女人,愛美是我的權利,誰也管不着;第二,恩愛說明我們再婚很成功,過得雞飛狗跳才真正叫人笑話;第三,你說的面子無外乎是一個人的狹隘自私,對不起,這種面子我給你留不了。要麼你改變态度,要麼你說服你爸換人。
我爸不可能換人,所以,我隻能盡量不去看他們牽手回家的情形,盡量少跟小區裡的大媽大叔碰面。
第三次,是她和父親的老房子拆遷。她出馊主意添了将近15萬元,換了一個三室一廳兩衛的房子。
我說:“傻子都看得出來,你這是想榨幹我爸最後一滴血,增加你自己未來繼承的分量。”她把我拉進其中一間卧室:“你不用昧着良心說話,這間房的裝修跟你當初在家時的一模一樣。告訴你為啥,我跟你爸說了,給姑娘留條後路,這是她永遠的娘家。就算哪一天她婚姻不幸,不必因為沒有房子而委曲求全。”
我冷笑着說:“你怎麼就不盼着我過得好呢?隻有後媽才能有這樣惡毒的思維,時刻想着繼女離婚!”
第四次,是女兒上幼兒園的第一天,孩子晚上回來時嗓子哭啞了,見了姥姥姥爺更是号啕。吃飯時,老公數落孩子:“全幼兒園二百多個小朋友,你哭得最久,哭得最響,最讓家長沒面子。”
我也随口說了一句:“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們要把她當棄兒不要了呢。”
話音未落,後媽火了:“都回家問問你們爸媽,你們第一天上幼兒園就沒哭沒鬧?她哭一天當唱歌呢?你們有什麼沒面子的,孩子哭是她想你們,要是她狼心狗肺地不認你們,你們就覺得有面子了?從孩子回來到現在,你們有沒有問一句她為什麼不喜歡幼兒園?”
如果說以前的争吵都有鬥嘴的成分在裡面的話,這一次她是真的火了,摟着我女兒,眼淚怎麼也止不住了。那樣子比我女兒還委屈呢!
等我們吃完飯要走時,她一遍遍地叮囑,要是明天孩子還這樣哭,就過段時間再送。第N遍之後,我對她說:“你放心,我不是後媽。”
她毫不示弱:“你們兩口子今晚說的那些話,連後媽都趕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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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回合下來,我不得不承認,在吵架這個功夫上,我有點技不如她。
其實,她不光跟我吵,跟别人吵時,也是那麼牙尖嘴利,得理不饒人。一次,我和她逛街,一個中年婦女踩了我的腳,非但不道歉,還理直氣壯地問我長沒長眼睛。不等我開口,後媽已經亮開嗓門,大珠小珠落玉盤地一頓狂轟濫炸,對方理屈詞窮但拒不認錯。
後媽也真想得出,對着人家的腳惡狠狠地跺了下去:“沒辦法,你不願意嘴遭罪,那就把這一腳還給你吧。”然後拉着我,揚長而去。
我為關鍵時刻沒能像她一樣沖鋒在前而慚愧,她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得意地說:“你這嘴皮子,還得跟我練。咱不主動做潑婦,但遇到不講理的,就得以潑制潑。”
最傷筋動骨的一次争吵發生在去年,每年一度的身體檢查發現她的甲狀腺肌瘤已經發展到不得不手術的地步,但她還在玩嘴皮子:“動啥也不能動我的嗓子,一旦手術失敗,我命保住了,話卻不能說了,那還不如死了呢!”
爸爸勸她,她更是小嘴巴巴地:“我知道你嫌我吵,巴不得醫生把我的聲帶切除了才好呢。我告訴你,你要是硬要我手術,那我就想辦法死在手術台上。”
爸爸偷偷告訴我,其實沒有醫保的她是害怕花錢。她曾經說過,她是後媽,如果不能像親媽那樣給我很多很多的愛,那就盡力給我留能夠節省下來的錢。
我不相信這是她的真心話,因為她高尚得沒有道理可言。更何況她還有一個兒子,就算留錢,也應該留給他才對。她這樣節約,甚至不顧自己的健康,一定是在為她的兒子争取合情合理的份額。
我勸她手術的理由并不動聽:“我不希望年近古稀的父親再次面臨喪妻的局面,你不把自己的身體當回事兒,也請替我爸想想,你也不希望他每天都活在提心吊膽中吧。”
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說着說着,眼淚就流了下來。
她嬉皮笑臉地嘲笑我:“小秋,喜歡後媽不是一件可恥的事情,何必藏着掖着?”
我好不容易控制住激動的情緒之後,惡狠狠地對她說:“我藏着掖着是因為你并不值得我去喜歡,你僅僅因為害怕上手術台,就讓我和爸爸從此每時每刻為你提心吊膽!”說完我摔門而去。據爸爸後來透露,我走後她哭了一個晚上,并這樣總結:我和小秋是絕配,都是刀子嘴豆腐心型。所以,既然都不會像别的母女那樣推心置腹,那就吵個棋逢對手。有時候感情也是吵出來的,她怎麼不跟别人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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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我決定不再同一個病人再逞口舌之快時,她卻轟然倒下了。
哪裡是什麼甲狀腺肌瘤,而是淋巴癌晚期。從我和爸爸知道實情到她去世,僅僅七天的時間。那七天裡她一直在昏迷,薄薄的嘴唇一直緊緊地閉着。
我守在她身邊,一遍又一遍地命令她:“你說話呀,你說話呀,你不是很能說嗎?”
曾經有一次我很野蠻地問她,你什麼時候才能把嘴閉上,她毫不示弱地回答,不死不閉。此時想起這句話,一種深深的恐懼緊緊地包圍了我,我流着眼淚哀求她:“求求你罵我吧,你不跟我吵,我怎麼活呀?”
相反,在那七天裡,最應深受打擊的父親異常冷靜,靜靜地看着我給她擦身,自言自語地跟她說話。偶爾爸爸會拍拍我的肩,傷感地說一句:“别自責,她總說,你心裡沒把她當外人,所以才那麼任性地跟她争跟她吵。她說的沒錯,你心裡真的有她。”
可是,一切都來不及
了,我的愛醒了,她卻永遠地睡着了。
在她屍骨未寒時,我與她的兒子,那個我應該叫哥哥的人,發生了一場劇烈的争執。他理所應當地認為她的骨灰應該與他早年身亡的父親合葬在一起,我不能接受。我不要她的身外之物,但我不能失去最後一次與她親近的機會,也不能從此連祭拜她的機會都沒有。
我們都不肯讓步,爸爸說:“要不一家一半吧。”我堅決反對,她活着,我沒有讓她感受到我對她的在乎,我再混蛋,也不會讓她去世了還要被一分為二。
最後是哥哥做出了讓步,沒有讓她與前夫合葬,而是由我們共同出資為她買了一處公墓。
逢年過節,包括她的祭日,我都會去看她。每一次去看她,我都暗下決心一定要和風細雨地同她說會兒話,但一到了那裡,我隻會氣急敗壞地埋怨:“你太狠心了,就這麼走了,你讓我跟誰吵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