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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年的救贖

时间:2024-08-12 06:14:29


   

  “看着他們冷漠的樣子,我就覺得應該讓他們承擔責任,教訓一下,讓他們知道老百姓做點事有多不容易。”今年80歲的馮家啟,用漫長的52年終于等來無罪判決。


   

  湖北省大冶市金湖街道四鬥糧村,80歲的馮家啟佝偻着身子拔掉門口菜地裡和菜一起瘋長的草。茂盛肥碩的莴苣、蒜苗送進菜市場能為他換來10多元錢,他就靠賣菜換購鹽、米等生活必需品。


   

  兩個月前,馮家啟還是一名名義上的勞改犯。這個沉重的“身份”他背了足足52年,今年2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了他的罪狀,證明當年是一樁錯案。“說我沒罪就沒罪,說我有罪就關大牢受罪。”老人耿耿于懷,見人就唠叨這事。


   

  因為當年的那樁錯案,馮家啟遭受了11年的牢獄,出獄後又是5年不得自由,此後的36年,馮家啟苦苦尋求公正,為了恢複清白,他整整消耗了52年生命,當年年輕氣盛、優秀捕魚能手的生産隊副隊長,如今已是滄桑老翁。


   

  馮家啟,這個悲摧的小人物,他的悲劇有着特殊的曆史背景,在那個年代悲劇不僅在他一個人身上發生,從蒙冤、加刑、釋放、撤銷罪狀,直到最終恢複名譽,可以照見時代的背景與我國法制進步曆程。


   

  令人唏噓的還有這個小人物的頑強抗争。“時代不同了,但政府不能不認。”馮家啟仍然倔犟地等待着政府認錯、糾錯之後為錯埋單。


   

  這一回擺在他面前的會不會又是漫長的等待?


   

  犯錯與犯罪


   

  馮家啟說,他這輩子覺得最神奇的事就是能活着,照理,他本該死兩回了――一次是子彈穿過肚腸;另一次是将脖子吊上窗戶。“命大,沒死,老命是撿的。”他愛打趣,覺得活着本身就是個奇迹,尤其對于他這樣一個犯了“大錯”的農民。


   

  那是1959年的春天,湖北大地雨水來得很遲,耕地幹裂着,四鬥糧村幾頭水牛在田埂上尋找難得見到的草充饑。


   

  一場可怕的自然災害開始蔓延,1958年村集體空空的倉庫,為人們埋下了禍根。從1959年到1961年,馮家啟所在的四鬥糧村和全國一樣,村民進入了食物貧乏期。公社分不到糧食,最後連粥都不能保證,很多人開始滿山遍野地尋找野菜和樹皮充饑。


   

  馮父生了5個孩子,三男兩女,馮家啟排行老大。解放前,馮家住在大冶縣城(現大冶市),父親是一名開着中藥鋪的郎中。解放後,父親進入了合作醫療社當醫生。一家人的生活因馮家啟犯事發生了變故。


   

  當時,擔任生産隊副隊長的馮家啟在夜深人靜時偷着到附近的大冶河抓魚蝦,給家人充饑。他還将家裡的一條船和村民的一條漁船租給一家廠礦公司的副業隊使用,換取每月12元的租金。


   

  27歲成為馮家啟命運的分水嶺。27歲前,娶妻生子,育有一男兩女,妻子在家帶孩子,他是生産隊副隊長,日子過得雖然苦,但很幸福。之後,因為一捆鐵絲,他被抓,妻子走了,家散了。


   

  有一天,他在大冶河抓捕魚蝦時,偶然從河底探到一捆鐵絲,他起了私心,沒将鐵絲上交,而是拿到市場上賣了20元錢,買了米回家。他沒想到,這些錯誤為他人生埋下了禍患。


   

  黃石中級人民法院1961年的刑事判決書說:“被告馮家啟一貫貪污盜竊,危害生産,破壞社會治安。1959年5月被告在城關河邊盜竊國家鋼絲一捆70餘斤,賣得人民币106元,被派出所拘留處理後,不但毫無悔改,反而變本加厲。1960年5月被告先後盜竊大冶農場及附近3艘漁船,租給一個副業隊賺租金;同年,還和另外幾個村民多報工分,冒領工資;同年5月在生産隊買魚時将泥巴塞到秤砣下稱魚,貪污40元。基于犯罪事實,法院以嚴重損害國家利益,保護國家财産不受侵害,嚴懲盜竊分子的破壞活動,判處有期徒刑5年,執行勞動改造。”


   

  52年後,馮家啟拿到了這張當年的判決書,覺得荒謬至極,這些罪狀他一直認為是捏造的,他說自己頂多是犯錯,怎麼就變成了犯罪,他不能理解。


   

  20年前,二弟馮家鐘一直讨厭這個大哥,他覺得,馮家走向衰敗,直到現在還是村裡最貧困的人家,這一切都跟哥哥有關,是他将一家人的幸福斷送了。


   

  邋遏地活着


   

  四鬥糧村位于大冶市郊區,有200戶人家,随着大冶市城市規模擴大,農村土地被一步步蠶食,在外經商或當工人的村民們,逐漸将磚瓦房改建成樓房。和富足人家不同,馮家啟的栖身地是40年前生産隊的豬圈,那是一座紅磚壘起來的一層40多平方米的磚房,門口兩個堆放豬飼料的倉,被他當做卧室。撿來的破衣服等垃圾堆滿了大廳,散發着怪味。大廳裡一口小鍋是他和癡呆老婆的吃飯鍋具,也是他熬牛油的工具。


   

  這天,43歲的癡呆妻子感冒發燒得厲害,躺在床上哼哼,蓬亂的頭發下看不清臉的模樣。對于記者這個眼前的陌生人,她沒顧忌太多,“呼”地從床上坐起,蹲在房間尿盆上小便,一下子屋子裡的味道令人作嘔。


   

  “(她是)我收留的,沒人要。”馮家啟當着傻妻的面說,她絲毫沒反應。


   

  為了生存,馮家啟要挺起年邁的軀體,每天用筐子挑上10多公斤的青菜到2公裡外的餘學灣農貿市場賣給趕早市的城裡人,然後到幾家屠牛的門店,收撿垃圾桶裡被丢棄的牛的内髒、牛筋或牛油。然後他将包裹着牛雜的塑料袋提回家。


   

  收集到10斤左右牛雜,馮家啟便在房間内架起鍋,用撿來的破舊衣服做燃料,在黑煙彌漫和散發着陣陣惡臭的房間裡,用牛雜熬牛油。


   

  “3元一斤,好時一個月能賣100元到200元”,他用牛油換來的錢買鹽和米。家裡食用油自然是現成的牛油。他用牛油煮面條,有時也蒸些幹菜或臘肉,吃上幾天。


   

  早餐永遠是面條加上門口菜園的幾棵青菜,他能吃上兩碗。20年來,他身上的衣服都是撿來的,破舊的解放鞋,分不清顔色的褲子和褂子,很遠就能聞到衣服上散發的異味。


   

  2元一盒的劣質香煙是他的最大喜好,再忙碌都不忘點一根夾在手指間。


   

  這30多年來,他一直這樣邋遢地活着。


   

  太倔的“罪犯”


   

  2012年4月19日,那是一個陰天的午後,馮家啟坐在村口等待着記者的到來。在此之前的3月17日,他拿到了一張能證明他無罪的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判決書說,申訴人馮家啟無罪,撤銷此前湖北省襄陽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襄北農場人民法庭和沙洋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


   

  “我無罪了,政府判的!”馮家啟樂壞了,見到記者第一件事就是解開上衣紐扣,從貼身口袋中拿出判決書的複印件,攤開,用手指着一字一句地念叨。其實,判決書上的很多字他都不認識,完全靠猜,不過對于判決書最後一行:“申訴人馮家啟無罪,本判決為終審判決。”他能讀得很響亮。


   

  這一回,他是真的無罪了。


   

  3月17日傍晚,二弟馮家鐘和他一起從大冶人民法院拿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寄來的這份判決書時,一家人都以為他瘋了。那天,他情緒失常,見人就說,有時還會哭。家人擔心他真的瘋了,幸好兩天後他思維又恢複了正常。


   

  然而,現在,這位80歲老人還要喊冤,因為他希望政府有個說法,“被冤枉

了52年,這事總不能就這樣算完了。”


   

  接待他的黃石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說,這是時代造成的。他卻不認可,“時代不同了,但政府不能不認。”


   

  熟悉他的村民說,這老頭就是因為太倔才吃了大半輩子苦。村裡兩代以内的人都知道他是出了名的“勞改犯”,坐過大牢。


   

  “他之前可是捕魚能手,一晚能抓半船魚,頭腦靈活擱到現在早就是富翁了。”聽現任村主任餘國華說起他的當年,馮家啟有些不好意思,傻傻地笑着。


   

  勞改和越獄


   

  4月19日,馮家啟将那張1961年油印32開紙張判決書的複印件攤開,仔細辨認着法院對他認定的罪行,很多地方字迹模糊不堪,靠猜才能看懂意思。原件是一張泛黃的油印紙,法院在他的檔案中找到,而後複印給馮家。二弟馮家鐘說,這是家人也是哥哥第一次看到判決書。


   

  馮家啟認為是湖北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有罪判決,改變了他的生活。其實,在判決生效前,馮家啟就已失去了自由身。1959年11月一個深秋的夜晚,他被公安從床上抓走,喊冤未果後接受改造。


   

  他先是被帶到附近鐵山區的一個鐵礦挖礦,徒手将炸碎的石頭搬進小礦車。半年後,他又被帶到一個煤礦挖煤,一天8個小時在漆黑的礦井下勞動。


   

  最初,他想好好勞動改造恢複自由,但家庭的突然變故讓他幾近瘋癫。3年改造中,妻子隻到監獄看過他一次,不久就傳來妻子和他離婚的消息。父親捎信說,他的媳婦已帶着兩個孩子走了,小女兒也送了人。


   

  此後,他抗拒改造,并向監獄領導喊冤。刑期本應在1967年1月19日結束,但這天他并沒有等來釋放的消息,再次向監獄提出異議被駁回。


   

  一天傍晚,馮家啟告訴武裝看守說要“離開”,然後他就徑直往監獄大門走去。突然,槍響了,一顆子彈從他的左肋進右肋出,有人大喊“有人越獄啦”。


   

  “越獄事件”後,馮家啟更是覺得生活無望,便偷着從棉被上收集線條搓成繩子,在一個雨夜上廁所的間隙,他将繩子系在窗戶上,将脖子伸了進去。但,他被及時發現了。


   

  多年之後,馮家啟講述監獄經曆時,就像講述和自己毫不相幹的事一樣輕松。“讓你死,你怎麼也活不了,讓你活,你想死也不行。”


   

  煙灰無聲地落在地上,馮家啟保持着僵硬的笑容。


   

  加刑與失去自由


   

  因越獄,馮家啟被加刑一年。因抗拒勞動改造,他又被加刑五年。“那個時候,心已經徹底死了,行屍走肉。”馮家啟又點上一根煙,猛吸一口。


   

  第二份判決是1967年3月25日,執行法院是湖北沙洋人民法院。判決書說:


   

  “被告人馮家啟,1961年因盜竊一案,經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五年,投入勞改後,于1963年2月越獄潛逃,同年12月因抗拒改造,經襄北農場人民法庭加刑一年。1964年調沙洋磚瓦廠勞改。


   

  法院查明馮家啟抗拒改造,1964年11月從襄北農場調來沙洋磚瓦廠後,一貫裝瘋賣傻,無理取鬧,拒不出工,對抗政府幹部,不接受教育。


   

  1966年4月接到駁回申訴維持原判的裁定書後,該犯極為不滿,揚言:‘回去要把這些反動派都要殺掉。’當幹部令其反省時,該犯連續寫了‘反中央書’三次,惡意攻擊我勞動改造政策……


   

  同時,該犯公開對抗學習領導人著作,把政府交給學習用的書撕來解手……(部分内容省略)反動氣焰十分嚣張……(省略)辱罵人民政府和我們偉大領袖,情節嚴重,已構成犯罪。判處勞改犯馮家啟有期徒刑伍年,連同原判陸年共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現在,馮家啟已經能将這張判決書讀完整,每次看完他都會傻笑一陣。


   

  “這張判決書又關了我6年。”按照馮家啟的說法,入獄11年後他已習慣了監獄生活。


   

  1972年1月19日刑期滿時,因特殊時期,他雖不再是犯人,但人身自由還被限制,出獄後他被安排到沙洋一家工廠做工,直到1976年才被允許回家。


   

  他說後面“5年是被羁押”。但記者聯系沙洋縣人民法院時,一名工作人員解釋,并不是羁押,是犯罪人員自由在當地工廠參加工作。


   

  不管何種說法,馮家啟仍舊沒能和家人團聚。


   

  疑點和申訴


   

  馮家啟被父親接回家,老房已坍塌,隻能到大隊廢棄的豬圈栖身。


   

  “我不服,我沒犯罪。”


   

  “你沒犯錯人家抓你?你就是太倔,一輩子都這樣。”


   

  “我沒犯罪,憑啥抓我。”


   

  這天,二弟馮家鐘和他又拌起了嘴。他有些看不掼哥哥的擰死理。其實,馮家啟最後能重獲清白,是兩個弟弟一直在努力幫助他,幫他到幾百公裡外的沙洋喊冤和上訪。


   

  1985年,國家進入一個嶄新時期。


   

  一天,他到黃石中級人民法院上訪,一位工作人員偷偷地将他拉到辦公室,好心告訴他案件有很多疑點,并鼓勵他申訴。随後,他找人寫好了申訴材料,找到法院。


   

  “你知道我為啥要申訴嗎?”他反問記者,沒等記者開口,他自顧作答。“這樣活着就不是人!”馮家啟說,背着一個勞改犯的罪名,村裡鄉裡鄉親看不起,鄰居都遠遠躲着,不懂事的孩子常跟在屁股後面叫他勞改犯,還丢磚塊。


   

  逢年過節,大隊幹部就會找上門來,給自己上“政治課”,還要不定期地到當地公安彙報思想,更不能忍受的是遠近村莊出現偷盜事件、兇殺案,他都會成為懷疑對象。


   

  他覺得被歧視,家人也跟着受牽連。兩個弟弟本來當兵體檢過了,政審卻因為家裡有個勞改犯哥哥被刷下,兩個弟弟為這事怨恨了他大半輩子。


   

  接到申訴材料,時任黃石中級人民法院刑三庭柴庭長看罷,覺得有問題,并答複向領導彙報。


   

  第一次看到法院幹部這樣熱情後,馮家啟高興地回了家,他在等待好消息。


   

  28年後的改判


   

  一晃又過了4年。1989年5月的一天,黃石中級人民法院終于有了消息,法院認定這是錯案,要糾正。同年6月23日,法官來到村裡。這是一次簡陋的判決,村委會辦公室成了法庭。參加人員有馮家啟和兩個弟弟,身患重病的母親拄着拐杖來了,村委會主任,兩名村民代表和黃石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


   

  法官宣讀判決書那一刻,馮家啟雙手緊貼在褲縫,像軍人接受檢閱一樣。這名57歲的男人已嚴重謝頂,幾根稀疏的頭發搭在前額。


   

  “本法官代表黃石中級人民法院宣布,馮家啟1960年所犯的罪名不成立,今撤銷原判決。”‘


   

  4月19日,記者在1989年的判決書上看到:“申訴人馮家啟,一九五九年五月在大冶縣城關鎮河邊盜竊鋼絲70斤和一九六年五月盜竊大冶湖農場漁船3隻,跳闆一塊、船攻一個,無事實根據,原判決認定馮家啟一九六年五月在生産隊買魚時将泥巴塞到秤砣下面稱魚貪污現金40元以及多報工分冒領工資20元事實存在,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故原

判決屬錯案,對申訴人馮家啟宣告無罪。”


   

  馮家啟清楚記得那一幕的現場。第一個哭出聲來的是雙眼失明的母親,站在旁邊的大弟弟馮家鐘第二個哭了,随後是三弟馮家斌,隻有當事人馮家啟沒有哭,他小心地站在法官對面。他說,本來想詢問點什麼,最後沒開口。


   

  “哭啥,有啥好哭的,他們不抓我,我已經很高興了,為啥要哭。”多年後,他記得拉着母親往外走的情景,差點連法官手中的判決文書都忘記拿。


   

  馮家鐘現在幾乎成了全家的代言人,他說,之所以要給哥哥讨清白,一是哥哥确實被冤枉,二是哥哥的污點已嚴重影響家中一代人,不希望再影響下一代人。


   

  還是沒清白


   

  看起來,黃石中級人民法院的糾錯已經還了馮家啟的清白,但問題很快就出現了。馮家啟說,黃石法院糾錯後應該向給他加刑的湖北襄北農場人民法庭和沙洋縣人民法院去函,撤銷兩次加刑判決,但黃石中級人民法院并沒有這樣做。至于黃石中級人民法院為什麼沒去這份函,馮家啟開始一直想不明白。


   

  黃石中級人民法院撤案,但襄北和沙洋不撤案,馮家啟的罪犯記錄就還在。怎麼辦?在兩個弟弟的支持下,他又多次趕赴襄陽和沙洋兩地希望法院能撤案。但對方明确拒絕,說隻能收到黃石法院信息才能經過法院合議庭合議,事情就這樣拖了下來。


   

  “你知道有多難,襄陽和沙洋踢皮球,都說對方撤案後再撤案。”馮家啟說到這裡,氣得渾身發抖。


   

  在他心裡,黃石中級人民法院柴庭長是好人,他最和善,也最能聽進“群衆意見”。“柴庭長又是給倒水,又是聽我說,這樣的法官真不多。”他将一些幫助過自己的人都記在心裡。


   

  馮家啟不顧年邁往襄陽和沙洋跑了多次,“最後人家連門都不讓進了”。“你們錯判了我,難道撤案就這麼難?”馮家啟覺得法院有意在為難自己,也是在逃避責任。他認為背後是怕被迫責。


   

  “我都給他們跪下了,還是不行。人家說你跪就跪吧,後來幹脆甩門走人。”說到所遭遇的冷漠,馮家啟說,當時真想一頭撞死在法院裡。


   

  就這樣,事情一直得不到解決,一晃又過去21年。


   

  高院撤了案


   

  2011年10月,已經79歲高齡的老人仍舊沒放棄。他想到了湖北高級人民法院,“既然襄北和沙洋兩級法院不管,不糾錯,我就找他們的上級部門,讓他們管。”老人在一名好心律師的指點下,去了湖北高級人民法院。


   

  他先是連續給湖北高級人民法院寫申訴書。2010年的申訴書,他這樣寫道:“我在1960年被戴上壞分子的帽子,投入監獄改造。後來,黃石中級人民法院發現是錯案,給我糾正,但襄北農場人民法庭和沙洋人民法院未能撤案,我還遭遇不白之冤。我是一名79歲的老人,因為錯案,我在監獄等地失去人身自由整整16年,人生黃金年華被毀,深知前日不多,隻想在有生之年帶着一個清白身入土,請政府為我申冤……”


   

  湖北高級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員接待了他,讓他回家等待好消息。


   

  終于,2012年2月,湖北高級人民法院一名法官通過電話告訴他,法院已經受理了他的申訴,發現是錯案,法院将重新開庭審理糾正。


   

  2012年3月2日,一個晴朗的午後,二弟馮家鐘的手機響了,電話是湖北高級人民法院一名叫鄭麗的法官打來的,她說案件已經判決,馮家啟無罪,考慮到老人年齡大了,法院直接将判決書寄到老人所在大冶市人民法院,并由法院轉達。


   

  3月17日,馮家啟收到了等待了20多年的無罪判決,判決書說:“馮家啟犯盜竊罪一案,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過閱卷,認為事實清楚,決定不開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本院認為,湖北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于1989年7月3日對馮家啟盜竊案再審改判宣判無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批複精神,馮家啟在被錯判有期徒刑的服刑期間的脫逃及抗拒改造行為可不作為犯罪處理。撤銷原湖北省襄陽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襄北農場法庭和沙洋人民法院刑事判決,馮家啟無罪。”


   

  湖北高院判決後不久,在武漢讀大學的侄兒,希望将伯父的冤屈講給世人聽,找到了當地一名記者。


   

  “我本來想提精神賠償的,咨詢律師,人家說賠償法是1994年頒布實施的,我的案子比較久遠,不在賠償範圍呢。”老人有些失落,總覺得吃了大虧,讓自己吃虧的政府竟然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看着他們冷漠的樣子,我就覺得應該讓他們承擔責任,教訓一下,讓他們知道老百姓做點事有多不容易。”老人說。


   

  馮家啟希望得到國家賠償,“我不瞎要,該給我的給我就行。冤枉我50多年,不能就這樣算了。”


   

  他認為起碼自己應該得到一個鄭重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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