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蓁很想談一場戀愛。
她還是懷戀老版的《流星花園》,王子一般的花澤類,比那俞灏明演的端木磊強多了,當時她還小,愛情是一件少兒不宜的事情,現在她19歲,瘸着腿,但坐着的時候,比花還要明豔。
遺憾的是這裡沒有王子,隻有滿臉青春痘的少年,例如李小強,瘦得像根骨頭,卻非要自诩為流川楓,他總是光着個膀子跑來買口香糖和汽水,極其得瑟地邀請她去觀賞他上籃,明蓁明确表示毫無興趣,他就死乞白賴地想出另一個辦法,先付錢,然後要她把汽水送到籃球場上去。
李小強的虛榮心真是好笑。在籃球場上打球,有女孩當面送上汽水,大概是件相當有面子的事情。明蓁偏偏不償他所願,她遠遠地喊,汽水漲價了,你還少一塊錢呢。
笑聲嘩啦啦響起來,李小強氣餒地杵在那裡,像隻煮熟了的蝦子。
汽水當然沒漲價,明蓁自然也沒收他的錢,她隻是想給他一個警告,不要因為她有點殘疾就想占她便宜。那天晚上李小強在店裡磨蹭了好幾分鐘,終于找不出搭讪的話題,隻好在貨架上摸了包香煙,掏出皺巴巴的十塊錢準備離開。
不想明蓁卻叫住了他,你幹嘛要買香煙?
不是,是我媽抽……好吧,是我抽,不行嗎?
明蓁沒收了他的煙,也沒說理由,隻是告訴他以後再不學好,就别指望她跟他多說一句話,人窮不能志氣短,這道理你難道不懂嗎?
李小強理了理額頭前那绺長發,歎了一口氣說,你不懂,我隻是憂傷。
李小強有很多憂傷的理由,他爸死得早,母親靠貼小廣告謀生度日,唯一的姐姐嫁出去沒多久就被趕了回來,為此他還伏擊過過去的姐夫,結果在少管所裡關了幾天,放出來的那個黃昏,他就在球場上跟人幹了一架,被人打到滿嘴流血,因為那個人嘲笑了他的姐姐。
然而李小強說,我的憂傷,來自于我對你的愛。
愛這個字眼到了李小強嘴裡總是那麼滑稽,他還說他愛科比,其次是梅西,有的時候還會愛張學友,在路過小店門口時總要大聲地唱,是誰偷偷偷走我的心……
每每此時明蓁總要收了笑容,一臉冷霜。
春天來了,明蓁坐在櫃台後面想心事,萬年台的桃花開到正豔,再過兩天就該謝了,可惜山路太難走,沒有李小強的協助,她根本無法爬到山頂上的那片桃花林。隻是最近跟李小強之間的龃龉有點嚴重,她說了很過分的話,她說他長得很醜,跟一隻沒進化好的猴子一樣。當時李小強氣得臉都綠了。
權衡再三,還是放棄了這一次的花季。
沒想到李小強主動跑來,嬉皮笑臉,猴子要去看看桃樹,你去嗎?
明蓁裝得興趣不大,懶洋洋地說,去就去吧,閑着也是閑着。
每一年都有這樣的節日,遠足,帶上水和幹糧,走走停停,最後被姹紫嫣紅迷亂了眼睛。隻揀人少的山路走,躲開行人異樣的目光,這樣就算瘸着腿也可以奔跑雀躍,那種酣暢淋漓沐浴春風的滋味,一年一度隻有這一次。
但也許是最後一次了。
李小強站在最燦爛的一株桃花下,帶着一臉真摯的憂傷,我要走了。
這樣的結果早在意料之中,年輕人都是一撥一撥地離開小鎮,有的人走了就不再回來,有的人回來卻面目全非,真不知道李小強會成為哪一種,但至少,他現在還是那副德性,明天來看我打球吧。
憑什麼?明蓁給了他一個白眼,我又不是你什麼人。
可是李小強最後一次邀請她的時候,她沒那麼決然,當然不是邀請她去球場,而是送他去車站,畢竟是第一次出遠門,形單影隻地投向另一個廣袤的世界多少會有點害怕,所以離開小鎮的最後一段路,他希望明蓁能夠陪他走過,當然他還要告訴她一個決定,有關她此生的幸福。
明蓁明明已經打扮好了,她穿上了連衣裙,還抹了媽媽的口紅,卻對着鏡子裡那個出水芙蓉般的自己猶豫了好久,他會跟她說什麼?讓她等他?暈死,能不能不要這麼嚴肅。
好吧,她做了決定,最多等三年。
然後就在約定的地點看到了他,他背着行李走路一跛一跛,大概是前天晚上打籃球傷了腳踝。明蓁想都沒想就逃了,兩個瘸子肩并肩,走起路來都一定是非常奇怪的吧,人們會怎麼說呢,這兩個人配合得真默契?回去的路上,明蓁努力将雙腿走得一樣齊整,但總是徒勞,覺得有點可笑,卻又鼻子發酸。
李小強走了。明蓁路過籃球場的時候總是要駐足觀望,明知道那些跳動的人影中間沒有熟悉的那一個,卻還是要出神好久。
後來,她習慣坐在人影散盡的球場旁邊,直到天黑。
有一天,程北背着畫架出現在她的身後,他說這麼晚了,你怎麼還不回家?
程北是來寫生的,他是城裡美院的學生,在附近租了一間房,沒事就塗塗畫畫,世界上還有這麼清閑的工作?明蓁一下子就來了興趣,當然最主要的是程北畫布上的那個女子真的很有神韻,仿佛洞悉了她的心事,知道她正在思念着某個人。
就連程北也說,他要為這幅畫取名為“寂寞是因為思念誰”。
明蓁說,其實你錯了,我就是閑着沒事。
程北說,我也閑着沒事。
然後他們就坐在那裡,僵持到蛙鳴響了起來,程北絮絮叨叨說了些城市裡的見聞,每一句都讓她搭不上話茬。自從那條腿瘸掉,明蓁就再也沒有去過城市,二十多分鐘的車程,卻遙遠得像是另一個星球,她是外星人,而地球是很危險的。
終于捱不下去,明蓁想,知道就知道吧,我本來就是個瘸子。于是站起身往家的方向走。程北好久才喊住了她,又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他的眼裡充滿了訝異和歉意,好像是他弄傷了她的腿。
她笑笑,沒關系,我習慣了。
整整一個月都沒有李小強的音訊,有時候店裡的電話猝然響起,明蓁慌不疊地去接,卻是另一個聲音,程北的聲音,他說明蓁,我要回學校一次,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就算明蓁拒絕了,他也會固執地捎來些禮物,書和發卡或者巧克力。
後來漸漸有了一些消息,據說李小強變壞了,他成了包工頭豢養的打手,由于出手夠狠夠毒,很快就成了小頭目。還說他的背上紋了條龍,從此變成了道上的龍哥,但凡在龍哥地盤上混飯吃的老鄉都有恃無恐,因為龍哥聲名鵲起響徹一方,黑白兩道都要給他幾分面子。
那個回來的老鄉說,你不信?我把他号碼給你,你自己問他。
那天晚上,打烊之後,她撥通了他的電話,本來以為他一定睡了,沒想到那邊嘈雜混亂,沸騰的音樂和女人的呢喃裡是一個醉醺醺的聲音,明蓁?噓,你們給老子閉嘴,我女人打電話過來了。
明蓁什麼也沒說就挂了電話,她在黑暗裡哭了很久。
程北說,你不能在這裡躲一輩子。
程北借了一輛車,堅持要帶她去市區逛一逛。
她去了,誠然是盛情難卻,更重要的是她想忘了那個越來越遠的男人。程北不錯,總是把一切都打點得那麼周到,他開車小心翼翼,唯恐一絲的颠簸讓她有丁點不适,看着她的眼
神像面對着剛孵出來的小雞,這是電力大廈,那是新百廣場,他即将入住的公司就在最高的那棟寫字樓上,他會成為這座城市最新銳的廣告設計師。
明蓁始終面帶微笑,像個榮辱不驚的淑女。
在一家西餐廳裡吃的午餐,很貴的牛排,很禮貌的服務生,很典雅的音樂,很難喝的紅酒。這一切都發生在偶像劇裡,絢麗得不真實。
程北的表述很明确,他喜歡明蓁,從第一次見到她坐在夕陽下的籃球場邊開始。這個世界上有那麼多美麗的東西,因為殘缺而更加令人着迷,例如維納斯的雕像,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折翼的天使。如果明蓁願意,他可以一輩子把她捧在手心。
明蓁看着他的眼睛,從最初的忸怩變成後來的安靜,這是一個真誠而傲慢的男生,他符合王子的全部特征,高大挺拔,見識廣博,他永遠都不會說出那句滑稽的台詞,我的憂傷,來自于我對你的愛。
明蓁說,有個人也說過愛我,他是個王八蛋,可是,他從來都不覺得我殘缺。
她還說,當年,那個男孩騎着單車帶她出去玩,一直騎到市區,忘了看紅綠燈,就那麼徑直穿了過去,他受了重傷,在醫院裡躺了半年,可如果不是他狠狠地抵住了她的身體,那她廢掉的可能絕不僅僅是一條腿。
後來,她學會了矜持,少女總是要矜持的,而且要做夢,道明寺花澤類輪番上陣,灰姑娘的南瓜馬車來了又回,水晶鞋丢掉了卻再也穿不回來。
哭醒之後,是李小強不離不棄死皮賴臉的樣子,他說,春天來了,我帶你去看桃花。
桃花再度開放的季節,明蓁剛好20歲,李小強混了一年,終于到了還的時候。
明蓁去看李小強。那是明蓁生命裡的奇迹。這一段旅程比她前二十年加在一起的都要漫長,隻不過這段旅程注定要有個悲怆的結尾,但就算如此,也必須奔赴。
李小強坐在監獄裡的鐵窗裡說,對不起。
明蓁說,幹嘛要說對不起。
李小強說,因為你的腿。
明蓁搖搖頭,幹嘛要變壞?
他說,我以為你根本就不在乎。如果在乎,為什麼不來送他,他總算明白,他隻是她身邊可有可無的影子。他隻身一人走上大巴,心灰意冷地尋覓城市裡的前程,然後迷失在無愛的夜晚,像失去了航向的放逐。
明蓁想,如果當時出現在他的面前,也許一切都不會是現在的樣子。
但是多說已經無益,例如當年為什麼沒出現,沒有給他機會說出那個重要的決定,就像現在問他那個決定是什麼,他也隻是苦笑着告訴她,那時沒說,現在又何必再提。
她隻是告訴他,如果他真的愛她,就要好好地活下去。
她也會好好地活下去,在千裡之外的那座小鎮,孤單而又頑強地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