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嫂其實還是愛着羅廣才的。不然,她就不會那麼煩。她在煩該不該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前,再和廣才談一次。
廣才是前天給她發短信的。“我們可以再談談嗎?就算為了咱倆的女兒。十四号下午兩點,我們第一次約會的地方。不論你來不來,我都會等你。”
其實,廣才這個人不算差,會掙錢,腦子也靈活。以前一窮二白的,現在在鎮上開了個建材鋪子。可就有一點兒不好――好酒和好面子。無論是誰,和他喝兩盅,他就把别人當鐵哥們,什麼都答應人家。借出去的錢,賒出去的賬卻不見收回來過。
今年就更不得了,本來是有得賺的,可是給他這麼一弄,變得資金周轉都困難了。羅嫂說他,他還說:“我不這樣的話,以後在生意上别人能照顧我嗎?别人不照顧我,我能有今天嗎?”
那晚,别人請他喝了酒。回到家,他跟羅嫂說有位兄弟房子要裝修,明天他來取些東西,讓他取。錢回頭他會給。
羅嫂就勸他:“你又給别人賒賬啦,再賒下去,好不容易開的店都給賒倒閉了。”
廣才酒精上頭,一時控制不住,“啪”地就給了她一巴掌。
“烏鴉嘴,老是該說的說,不該說的也說。我看這店不是因為我才資金周轉困難的,而是因為你這張烏鴉嘴!”
無論是被打,還是廣才的言語,都足以讓羅嫂心碎。想當年,她不顧家人反對。拒絕家裡給她安排的富裕人家,來跟了廣才這窮小子。現在他卻做出這樣的事情來。一氣之下,她就回了娘家。
羅嫂心理盤算着:到底去不去呢?再和他談談應該也好啊,就像他說的為了女兒。
娘家人都勸她幹脆離了,去什麼?有什麼好談的。像他這樣的人,有了兩個臭錢就牛得不行,還打人,怎麼能跟?
娘家人說得也是。現在的廣才啊,已經不是以前的廣才了。以前的廣才,滴酒不沾,還很聽她的意見。現在,不僅不聽她的意見,說多了,還動手。
廣才真是後悔了。他知道自己不應該這樣對待妻子。所以,他很重視這最後的機會。十三号晚上,他就在為明天和妻子的見面做準備了。把櫃子裡的衣服都找了出來,一件件地在鏡子前試。試完了衣服,試褲子。試了褲子,找領帶。他第一次和羅嫂約會都沒這麼講究。
要在那時候,他會說,大老爺們搞這些東西幹什麼,這裡窮鄉僻壤的,不怕人笑話!
他正在找那條很多年都沒用過的唯一的領帶時,女兒進來了。
“爸,你的手表呢?我對對時間。我的機械表忘上發條了,不走了,得重新調時間。”
羅嫂在十四号這天,還是去了,不過不是在廣才約好的時間下午兩點。她提前了一個小時去。就當是去跟過去的日子告個别吧。
她和廣才第一次約會的地方是個小飯店。這個小飯店有落地窗,這在當年,對于他們的小鎮來說,可是最時髦的了。他們像電視裡的男女一樣,坐在落地窗旁的桌子邊聊天,吃東西。
令羅嫂意想不到的是,當她走進小飯店,目光望向他們曾經坐過的座位時,才發現廣才已經坐在那裡了。隻見他西裝革履,端端正正地坐着,不時透過落地窗向外面張望。
看到他這樣子,不知是不是不習慣,羅嫂覺得他有點滑稽,不禁偷偷笑了起來。
“真奇怪,他這人向來是很準時的,說多少點就多少點。這次,怎麼早到了一小時?難道,他為了我,早早地就在這裡等了?”
想到這裡,羅嫂冰冷的心突然就融化了。“看來廣才是真的認識到錯誤了。”
廣才已經看到了她,正走過去叫她。她遲疑了一下,還是走向了桌子。廣才像個紳士一樣幫她拉椅子。
“難得啊,你居然會早到一個小時。”
廣才一愣,看看自己的手表,兩點五分。他沒有早到啊!難道是……他扭頭看了看飯店牆壁上的鐘,一點五分。
“咳,嗯。是的。”
廣才悄悄地用力一抓拳頭,心裡想:“真是知母莫若女啊。”
當他們夫妻倆回到家,剛打開門,就看到飯桌上已經準備好了豐盛的晚餐。吃飯的時候,廣才把嘴巴湊到坐在旁邊的女兒的耳旁:“我以後再也不會讓你媽離開我們了。”
羅嫂說:“你們父女說什麼悄悄話啊?”
女兒大聲地說:“爸說再也不會讓你離開我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