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密歇根州有一個人花了5萬美元買了一輛大切諾基吉普車。剛買了好車,他非常興奮,于是與朋友們約好驅車去郊外打野鴨。一行5人,帶着獵槍、啤酒,還有他那條訓練有素的狗出發了。
他們來到湖邊。因為是冬天,湖面封凍了。為了引誘野鴨降落,他們需要在湖面上破一個洞。他們取出了預先準備好的炸藥。他們知道,使用炸藥有一定危險性,人必須要遠離爆炸點。但是炸藥從點燃到爆炸隻有20秒鐘,如果點炸藥的人撤離時不慎在冰上滑倒就可能有危險,所以他們決定在岸上點燃炸藥後再把它扔向湖中央。
5個人當中數車主的力氣最大,于是他就被推舉為扔炸藥的人。他點燃炸藥,手臂一揮,隻見炸藥呈一道弧線向湖中央飛去,眼看着就要大功告成了,然而卻出現了一個意外的情況:車主帶來的那條狗是一隻訓練有素的狗,它知道,隻要主人往遠處一扔什麼東西,那意思就是要它奔過去将這個東西撿回來。憑着這樣的經驗,它幾乎是在主人抛出炸藥的同時,箭一般地飛身向前。沒等炸藥落在冰上,它就騰空一躍,用嘴接住了這個飲料瓶大小的炸藥。然後,它搖頭擺尾地朝主人奔跑過來。
5個人沖着狗大喊大叫,想讓它丢下炸藥。但是,這隻狗顯然對自己的表現非常得意,陶醉在主人即将像往常一樣獎賞它的幸福之中,卻沒有能夠領會主人的意思。情急之下,主人端起了獵槍對準愛犬。狗看清了主人的行為,感到大惑不解。最後,它判斷主人一定是發瘋了,便搖着尾巴找地方藏匿。在這個荒郊野外,它找到的最佳藏匿地就是那輛大切諾基吉普車的下面……
經驗固然可貴,但在非常條件下,固守經驗主義,可能會鑄成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