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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産證加名風波:這個家庭的婆媳大戰好慘烈

时间:2024-08-10 06:04:43


   

 譚歆婷是廣州市越秀區一家醫院的護士。來自湖南農村的她,與家境優越的廣州男孩雷湘鵬相戀結婚,并住進了雷家父母為他們購置的新房。然而,她心中一直有一個解不開的結:新房的房産證上沒有她的名字。2011年8月13日,《婚姻法》新解釋出台,明确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産,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财産。為了在房産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譚歆婷絞盡腦汁,最後竟想出了撮合自己的鳏居父親和喪偶的婆婆結婚的歪招!


   

  這場新《婚姻法》引發的家庭大戰結局如何?譚歆婷如願以償了嗎?這場“房産證加名”風波又能帶給我們怎樣的啟示呢?


   

  郁悶!家裡的房産證上沒有我的名字


   

  1982年,譚歆婷出生于湖南省衡東縣農村。2004年,她從長沙醫學院畢業後,來到廣州市越秀區一家醫院做護士。不久,她就認識了在該醫院做電工的雷湘鵬。


   

  雷湘鵬對譚歆婷一見鐘情,總是親切地叫她“老鄉”――雷湘鵬的父親雷明曾是廣鐵集團下屬某事業單位的高級技工,祖籍衡陽農村,上世紀70年代從湖南調到廣州工作,後來與廣州女子盧梅成家。


   

  雷湘鵬借此“淵源”與譚歆婷套近乎,而譚歆婷對他也很有好感。可是,雷湘鵬的母親盧梅強烈反對他們交往,因為雷家家境不錯,而譚歆婷來自農村,母親早逝,父親一直靠賣苦力為生。盧梅認為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姻不會有好結果。盡管如此,雷湘鵬仍對譚歆婷窮追不舍,譚歆婷感動之下,接受了他。


   

  2006年初,譚歆婷接父親譚根生來廣州玩了半個月。盧梅由于瞧不起譚家,對他避而不見。譚根生感到很傷自尊,不同意女兒和雷湘鵬戀愛,還說:“咱雖然窮,但得有骨氣!”


   

  譚歆婷左右為難,雷湘鵬則堅持非她不娶。在這場拉鋸戰中,雷明倒是始終比較開明,多次勸說盧梅不要幹涉兒子的選擇。可盧梅竟說:“我是不想兒子重蹈我們這種失敗婚姻的覆轍!”


   

  盧梅的意思是,她和雷明雖然結婚二十多年了,但并不幸福――當初,他們是經領導介紹成家的,後來發現性格、文化背景、飲食習慣等都不太合,幾次差點離婚,是為了兒子才湊合着一起過。正是基于這種原因,盧梅才反對兒子娶個門不當戶不對的外地媳婦。為此,盧梅和兒子鬧了不少别扭,但出于對兒子的愛,她最終做了讓步。


   

  2006年底,譚歆婷和雷湘鵬如願結婚了。才工作兩三年的他們買不起房子,譚歆婷隻好搬進了雷家居住――那是一套三室兩廳的單位集資房,是公公婆婆在上世紀80年代買的。為了家庭和睦,譚歆婷與婆婆都心照不宣地摒棄前嫌,相處得還好。尤其是2007年11月,她生下兒子後,婆婆明顯對她好了許多。


   

  2008年春,盧梅和雷明決定出資為兒子一家三口買一套房。當時,政府正好推出了一批限價房,雷湘鵬夫婦符合相關要求,申請到了一個名額。新房面積90平方米,總價65萬元。盧梅夫婦一次性把房款付清,裝修、買家具家電的費用則由譚歆婷和雷湘鵬負責。這套房子幾乎掏光了兩代人的積蓄,雷湘鵬夫妻對父母的大力支持特别感激。


   

  2008年10月的一天,雷湘鵬回家後,興奮地告訴妻子,房産證拿到了。譚歆婷打開一看,發現房産證上隻有雷湘鵬一個人的名字。雷湘鵬解釋說:“你的戶口不在廣州,所以是以我一個人的名義申請限價房的。再說,我們是夫妻,寫誰的名字還不一樣?”譚歆婷覺得有道理,便沒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


   

  幾天後,盧梅來了,看到房産證,她順手就塞進了自己的包裡,說:“這房子,你們安心地住,但房産證得由我保管,畢竟這是我和你爸一輩子的心血。”譚歆婷震驚不已,“這算是怎麼回事?這房子不是送給我們的嗎?”雷湘鵬歎道:“不是送給我們,隻是送給我們住!”


   

  譚歆婷郁悶極了――她把自己的幾萬元積蓄全部用于裝修了,可房産證上卻沒有她的名字!她向一個大學同學訴苦,同學替她鳴不平,“這對你不公平!你出了錢搞裝修,還要工作、生孩子、做家務,他們卻連一點‘名分’都不給你!萬一日後你老公變心了,你就什麼都沒有了!”


   

  譚歆婷覺得同學的話句句在理。因為她結婚兩年來,每個月三四千元的工資都當做家用,自己從未存過一分錢,這意味着一旦離婚,她将會一無所有。想到這裡,她委婉地向丈夫提出了加名的要求。雷湘鵬說:“這不太好吧?房子可是爸媽出錢買的呀!何況,房産證在我媽手裡,我實在說不出口。”譚歆婷生氣了,“你想過我的感受嗎?我為這個家好歹也掙了十來萬,房子怎麼就沒我的份呢?我嫁到你們家,就像個保姆一樣,你們一家人都不把我放在眼裡……”


   

  譚歆婷越說越激動,最後哭了出來,雷湘鵬隻好安慰她,答應去試一試。幾天後,雷湘鵬帶回了盧梅的話,“我媽說,隻要我們好好過日子,房子就一直給我們住,但産權還是得歸他們。她是怕我們以後不孝順,或者鬧離婚……”譚歆婷聽了,失望不已。


   

  為了讓妻子安心,雷湘鵬找來《婚姻法》給她看,“你看,《婚姻法》有規定,父母為夫妻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父母明确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爸媽已經說了,房子是送給我們兩人住的,你還擔心什麼呢?再說,爸媽就我一個兒子,這房子最終是要留給我們的。”譚歆婷仍不甘心,卻又無可奈何。


   

  不解!我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有錯嗎


   

  幾天後,譚歆婷和小區裡幾個家庭主婦閑聊時提到此事,一個鄰居提醒她說:“萬一你公公婆婆私下寫好遺囑,房子隻留給你老公一個人,到時候你後悔也來不及了!要想保險,房産證還是得加上你的名字!”幾位鄰居紛紛附和,譚歆婷心裡又浮起了一片愁雲。


   

  令譚歆婷意想不到的是,那以後,小區裡出現了一些風言風語,有的說她婆婆太勢利,排擠兒媳;也有的說她太可憐,在家沒地位。這些話傳到盧梅耳朵裡後,她勃然大怒,說兒媳“動機不純”,故意把家事散布出去,目的就是想給婆家施加壓力。她還氣憤地對譚歆婷說:“你越這樣做,我就越不遂你的願!”


   

  譚歆婷有口難辯,十分憋屈,和婆婆之間的矛盾也越積越深。而譚根生得知此事後,深感不平,打電話教訓女婿說:“在我們湖南鄉下,建房子都是男方家的事情,結婚前就得準備好,婚後便是夫妻倆共有的了。我女兒要求在房産證上加個名字是天經地義的,你們反倒說我女兒不安好心,這還有天理嗎?”


   

  被嶽父這樣一說,雷湘鵬也感覺很不好意思。于是,他再次向母親“求情”,要求在房産證上加上譚歆婷的名字。盧梅對兒子失望極了,“都說娶了老婆忘了娘,這話果然沒錯!”雷湘鵬無奈極了――為了房産證加名的事情,他真是兩頭都受夠了氣!


   

  屋漏偏逢連夜雨。2009年清明節前夕,56歲的雷明獨自回衡陽老家探望姐姐,順便給自己的父母掃墓。誰知,4月3日那天,他乘私人中巴去探親時,由于雨天路滑,在蜿蜒山道上發生了車禍,傷勢嚴重的他第二天便去世了。


   

  這次事故,雷明得到了近20萬元的賠償。他臨終前在病床上留下了遺囑,說明相關賠償除了用于自己的葬禮以及修建父母的墳墓,其餘的全部留給家境困難的姐姐。雷湘鵬一一照辦,并尊重父親的意願――“葉落歸根”,将父親葬在了湖南。盧梅

對此十分不滿,對兒子抱怨道:“他埋在湖南,将來我在廣州火化,這不明擺着要和我分居嗎?而且,那20萬元賠償,他一分錢也不留給我,擺明了心裡完全沒有我!”


   

  雷湘鵬勸道:“爸爸都走了,您還這麼斤斤計較幹嗎呀!再說,家裡的兩套房子不都是屬于您的嗎?”一提到房子,盧梅更氣了,“那房子屬于誰還難說!你成天和媳婦嚷着要加名,不就想要那套房子嗎?現在好了,你爸走了,我孤家寡人,你們就更可以逼我了!”


   

  在這種情形下,雷湘鵬夫妻都不好再提房産證加名的事。因擔心母親寡居孤獨,雷湘鵬曾多次想接她來一起住,但盧梅都不肯。2009年秋,盧梅病倒了,譚歆婷特意請了一周假照顧婆婆,可盧梅偏執地認為兒媳是“别有用心”。


   

讓雷湘鵬和譚歆婷萬萬沒想到的是,2010年3月,盧梅竟然搞起了“黃昏戀”!雷湘鵬十分驚訝,盧梅卻坦然道:“我和你爸本來就沒有什麼感情,當初要不是為了你,我們早就離婚了。他既然死了都要回湖南,我還留戀什麼呢?”


   

  雷湘鵬無奈極了,隻能由着母親去。從那以後,雷湘鵬夫婦與母親來往更少了。2010年9月,盧梅打電話叫兒子去把房産證的名字改成她本人的。雷湘鵬大吃一驚,問道:“媽,您到底想幹什麼呀?”盧梅說:“我想結婚!這兩套房子本來就是我的,我要回來也是應該的!反正你們是指望不上了,以後我住一套房子,出租一套房子養老。我還要去國外旅遊,把老年生活過得多姿多彩……”


   

  雷湘鵬急得直跺腳,譚歆婷得知後,更是氣憤不已,說:“你媽這是要趕我們出去,在她眼裡,我這個兒媳還不如一個外人!”雷湘鵬懷疑母親是被人“洗腦”了,幾經打聽,他果然得知母親的“男朋友”是一個沒收入的本地老大爺,而且他有一個還沒結婚的兒子――這就意味着,如果母親跟他結婚,房子就會被别人瓜分了!


   

  于是,雷湘鵬堅決阻止母親再婚。更氣人的是,不久後,盧梅又在街頭被陌生人騙了1萬元去“投資”!


   

  雷湘鵬覺得,母親這麼容易被騙,不能再獨居了,便于2010年底強行把母親接到了自己家住,并将舊房子出租了。幾經折騰後,盧梅最終和那個老大爺分手了,但她從此變得沉默寡言、疑神疑鬼。有幾次,雷湘鵬和譚歆婷去她的房間照顧她,她卻認為他們是來“偷”房産證的,把他們趕了出去,還憤憤地說:“我知道你們想合夥騙我的房子,我不會讓你們如願的!”


   

  或許是太壓抑,2011年5月,盧梅又找了一個“男朋友”。雷湘鵬百般勸阻,盧梅竟當着譚歆婷的面說:“不讓我結婚也可以,除非你跟她離了,省得她天天惦記我的房子!”雷湘鵬聽罷無言以對,譚歆婷則氣得嚎啕大哭。她忽然有了一種巨大的危機感――婆婆如此強勢,丈夫能抵抗得了嗎?


   

  痛苦!逼迫各自爹媽結婚的夫妻分了


   

  2011年8月13日,《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正式出台,明确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産,産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産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财産。譚歆婷從網上看到這一條款後,頓時傻眼了:這樣一來,萬一婆婆逼自己離婚,自己豈不是一無所有了?她意識到了加名的急迫性,當晚回家便向丈夫下了最後通牒:“我不管你用什麼方法,必須在房産證上加上我的名字!”


   

  雷湘鵬十分為難,因為房産證一直被母親藏着,幾年了,連影子都沒見着。而且,現在她們婆媳關系如此緊張,如果再提加名的事,母親豈不要瘋了?想來想去,雷湘鵬都找不到好辦法,唯有勸妻子忍耐一下。可恐慌不已的譚歆婷哪裡還忍得住?情急之下,她向父親求助,請他過來幫自己說服婆婆。譚根生也不忍女兒受委屈,便同意幫忙,來到了廣州。可是,雷湘鵬不贊同妻子和嶽父一起逼母親――他怕母親受不了這個刺激,又怕适得其反。丈夫的顧慮不無道理,譚歆婷束手無策。


   

  一天,譚歆婷看見婆婆又去公園裡“約會”,禁不住想:自從公公去世後,婆婆的脾氣變得越來越古怪,也許是因為她太孤獨。她又想到了自己的父親,鳏居多年,一直住在湖南鄉下,沒人照顧。既然婆婆總想找一個老伴,如果能說服他們走到一起,豈不是皆大歡喜嗎?


   

  譚歆婷把這個想法告訴丈夫後,雷湘鵬起初頗為震驚。但仔細一想,他也覺得未嘗不可―― 一旦兩家人成了一家人,不僅房子的問題迎刃而解,贍養兩位老人也更方便,而且,兩位老人彼此做伴,母親也不會被騙了。夫妻倆一商量,決定各自“分工”,雷湘鵬負責說服母親,譚歆婷負責勸自己的父親。


   

  然而,把話挑明後,盧梅對兒子大發雷霆:“你這個不孝子,為了騙媽的房子,竟然想出這麼龌龊的招數來!你說,這是不是歆婷的主意?她成天惦記着這房子,不安好心!你竟然還幫着她,太讓我失望了!你們搬出去,我不要你們住我的房子!”雷湘鵬無言以對……


   

  而譚根生聽了女兒的話後,同樣大吃一驚,堅決不肯。他本來就對親家母沒好感,而且他向來自尊心強,覺得女兒嫁到雷家就是受歧視,現在女兒還要他“倒插門”,這簡直是要他的命!面對女兒的苦苦哀求,他勃然大怒,罵道:“你這是敗壞門風、辱沒祖宗啊!”


   

  為了逼父親答應,譚歆婷故意威脅他說,如果他不幫忙,自己以後就不給他養老。而雷湘鵬也費盡心思“偷”到了房産證,以此“威脅”母親。沒想到,這徹底激怒了盧梅,她居然站在樓下,當着衆多鄰居的面,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數落兒子兒媳,說他們搶了她的房子。雷湘鵬無奈,隻好把房産證還給她。事後,盧梅又以死相逼,要求兒子離婚。目睹這一切,譚根生感覺太丢臉,忍辱含淚獨自回了老家。


   

  8月30日,盧梅趁兒子兒媳都不在家,叫來鎖匠換了門鎖,還挂上“此屋出租”的牌子――她鐵了心要将譚歆婷“掃地出門”,還打電話給雷湘鵬,說如果他不離婚,就不認他這個兒子!


   

  事情鬧到這個地步,雷湘鵬心焦力瘁。擔心母親的同時,他也對自己的婚姻失去了信心。9月4日,他向妻子提出了離婚。譚歆婷傷心不已,打電話向父親哭訴。沒想到,當天晚上就從老家傳來噩耗,譚根生喝農藥自殺了!


   

  父親的死,讓譚歆婷悲痛欲絕,也讓她幡然醒悟,意識到自己再糾纏下去已毫無意義。9月中旬,她安葬好父親後,與雷湘鵬協議離婚。房子歸雷湘鵬,譚歆婷則得到了20萬元補償,其中包括她當初付出的裝修費、婚後幾年掙的工資以及房屋升值帶來的部分收益等;而雷湘鵬依然住在母親的房子裡,并因離婚付給譚歆婷補償款,欠下了十幾萬元債務……


   

  一對原本相愛的年輕夫妻就這樣分道揚镳了。這場悲劇中,究竟誰對誰錯?對于譚歆婷來說,她想在房證上加名,隻是為了獲取“安全感”,但她沒意識到,婚姻裡真正的“安全感”并不是來自于房産證,更與夫妻感情、婆媳關系息息相關;而對于盧梅來說,她愛兒子,緊抓住自己的财産也無可厚非,但她不明白,家庭不穩定不和睦,自己和兒子的幸福又從何而來?


   

  現實中,這樣的婆媳矛盾有很多,像譚歆婷這樣苦惱的女性也很多,尤其新婚姻法出台後,她們更加不安,因此各地都出現了房産證加名的熱潮。的确,在房産證上加名為女性提供了法律保障,但為此鬧得家庭破裂,那就得不償失了。有人認為,“無名

”的女人應該努力做好妻子、好兒媳,從情感上打動丈夫和公婆,從而實現加名的願望;但也有人說,生活中有太多的利益矛盾,僅靠道德約束是不現實的,愛她,就應該在房産證上加上她的名字,給她一份“安全感”。親愛的讀者朋友,你怎樣看待這場房産證加名風波?如果你碰到類似問題,又将如何處理?請來函來電,發表你的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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