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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名人的“春運”之路

時間:2024-10-21 08:15:01

由于民國不發達的交通網絡,回家成為一樁十分困難的事,讓人不禁有天天春運之感。

1930年,湖南遭遇了一個異常寒冷的冬天。1月30日,大年初一,湖南《大公報》照常出報,看不到一點春節的痕迹。隻有第6版一個不顯眼的位置,寫着當天各機關照常上班。春節不放假,元旦放7天,這讓上班族頭痛的假期,也造成了民國時候元旦才是“春運”的真實圖景。

但由于民國不發達的交通網絡,回家成為一樁十分困難的事,讓人不禁有天天春運之感。

1934年1月初,離春節還有十多天,擔任報刊副刊編輯的沈從文因為母親的病,選擇回家。那是他到北京之後第一次回湘西,一路上,他從北京出發,坐火車、汽車、乘輪船、坐轎子,把近代古代的交通工具都用了個遍,花了近半個月才到家。與現在讓人“神傷”的春運相比,民國時期的春運則更加驚心動魄。那時候的故鄉,在人們眼中,不僅僅是魂牽夢系的歸宿,更是人在囧途。

春節不放假元旦放假,不少人趕回家過年

公元1930年1月30日,農曆1930年正月初一,湖南省政府機關公務員收到一項命令:各機關本日照常辦公。過年還在辦公,并非因為事兒多,是“為提倡國曆起見”,而且其他地方的機關,也沒有決定放假。(湖南《大公報》1930年1月30日)

這則命令将春節稱為“廢曆元旦”,“廢曆”就是陰曆、農曆,“國曆”就是陽曆、公曆。

後者在民國建立之初就獲政府承認。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1929年1月1日又再次下令:全國使用公曆,廢除舊曆和禁過舊年,舊曆年國民政府各機關禁止放假過年,年假隻在元旦時放,意圖辭“舊”迎“新”。

所以國民政府公務員春節不放假。學生也是如此,1931年,國民政府《修正學校學年學期及休假日規程》規定,各級學校寒假固定為1月18日到1月31日,這一時間段很難保證春節期間放寒假。公務員與學生如要回家過“團圓年”,大多選擇在元旦。

1929年12月14日,教師冰心決定回家“過年”,看望患病的母親,此時是農曆十一月十四,離春節還有一個多月,但離元旦隻有半個多月,由于農曆大年初一要上班,趕在元旦節前回家,順便度假就成為首選。相比之下,一心趨新的魯迅更早地養成了過公曆年的習慣,他在1934年農曆正月初二時,寫了一篇《過年》,其中提到自己不過舊曆年已有二十三年了。

有意思的是,整個民國時期,新曆元旦始終尚未深入普羅民衆的人心。1947年《世紀評論》對此形容道:“大都市的民衆在‘國曆’一月一日雖然要虛應故事,在大門外挂起青天白日的國旗,在大門上貼一副春聯,而大門以内卻若無其事,照常生活。一到‘農曆’的臘月,小康之家從二十三日送竈起便忙碌起來,一直到正月十五夜元宵以後……兩兩相形,冷暖頓見。”民俗最終打敗了政令。

民國時候元旦才是“春運”的真實圖景。買票也很難要“拼上性命”才能買到車票

在民國,要回家的人們,如果在長沙火車站坐火車,會看到這樣的場景:一排售票窗口前,有幾個窗口人流稀少,另外幾個窗口,一等售票窗口打開,大夥便一擁而上,你推我擠,亂作一團。

相較于現在的“春運”,那時的客流量是小巫見大巫,但買張票難度不亞于現在,可說是天天“春運”,梁實秋曾經形容,“買票的時候,氣力稍微虛弱一點的人,就有性命之虞。”這跟鐵路售票制度有關,1936年,國民政府鐵道部頒布《中華民國鐵路客車運輸通則》,把旅客客車車廂分為頭等、二等、三等。各等級火車票顔色分别以紅色、白色、藍色印制,不同等級的車廂,舒适度、待遇、價格,均有差别。

差别由來已久,早在1912年,湖南粵漢鐵路公司制定了長株鐵路客票票價表,就把票分做三六九等:頭等為二等的二倍,二等為三等的二倍,頭等與三等之間差距甚大。1935年,衡山人劉揆一坐火車回家,他看到,在武漢到長沙路段的頭等車廂空無一人,“就是二等車廂,我也是獨霸一整個房間。”(《湖南大公報·回湘紀程》1935)大多數人坐的仍是三等車廂。

能搶到三等票就意味着能夠坐上火車,當時鐵路沒有預售制度,規定大站在開車前2小時、小站開車前l小時售票,開車前5分鐘停止發售。買票都得排隊,回家的人們要想搶一張便宜的“三等票”,時間、耐力和拼搏精神缺一不可。郁達夫就曾經吃了個大虧,1923年,他從上海乘火車到杭州,找到了一個人很少的窗口買了張票,“我還是上那靠近大門的窗口去買罷!這裡買票的人正少得很!”正自鳴得意,結果發現居然是一張二等座,把接下來的膳宿費都一次性報銷了。(1923年《還鄉記》)1937年抗戰爆發,坐上火車回家,更是成為了一件“低概率”事件,胡風曾經講述,“現在上海是水陸交通完全斷絕,除了軍事運輸以外,昨天滬杭車還通,不過擠得要命,又在車站上等幾天都擠不上車子的。”除了陸路,水路也買票不易,長江輪船在1937年船價漲了兩三倍,“而且還買不到手,非提前一星期預定不可。”(《胡風家書》)

由于民國不發達的交通網絡,回家成為一樁十分困難的事。晚點是常态陳光甫晚了28小時才到武漢,吳宓長沙苦等一夜

買到了票,歸鄉的人們不一定能準時搭上火車,也不一定能夠到達目的地,火車晚點驚人。

1931年,銀行家陳光甫乘車從鄭州到武漢,車足足晚了28個小時才到達武漢。見識過歐美先進列車技術的他,在日記裡大發牢騷:“特别快車而遲刻如此,為世界所罕聞,我國鐵路無過人之點,獨腐敗甲于天下,噫!”

民國《鐵路客運通則》說,“行車時刻,鐵路應以力求準确為主;但因事故,不能擔保稍無遲緩”,火車晚點、誤車被官民上下默認為常态。晚點頻現一大原因是秩序混亂,因為民國鐵路不實行對号入座,為了搶座位,大家一窩蜂地往車廂裡擠,由于沒有排隊檢票程序,上車極為費時,加上此後上百站的搶位”大戰,一趟車下來,晚點“28小時”,并非罕事。

民國鐵路的基礎設施極為脆弱,偶發的事故,也能導緻列車晚點或停發。

湖南《大公報》的一則《株萍鐵路又出軌》報道:1933年12月28日,株萍鐵路因為有人放了幾塊石頭在鐵軌上,導緻機車全部出軌,壓壞枕木百餘根,鋼軌七根,損失達6萬餘元,因為損失巨大,不易修複,途經的列車隻好改道。回看12月20日的湖南《大公報》,發現長沙到武漢的鐵路路段也有出軌的新聞,标題中也有“又出軌”字樣,可見鐵路出事率較高,記者感歎:“似此亦為路政前途之不景氣雲。”因為晚點太過頻繁,行車時刻表成為廢紙一張,也由此滋生了“看車”服務,不少旅館都會派人專門在火車站盯防,避免客人在火車站傻等。但在非常時期,“傻等”成為唯一選擇。1937年12月1日,吳宓攜行李冒雨到長沙火車站乘車到南嶽文學院,原本在當晚11時可以乘上的火車,到第二天淩晨5點還不見蹤影,苦等一夜。吳宓在《日記》中寫道,“中間兵車開過數列,傷兵滋鬧,且欲毆站長。此一夜,宓等疲憊已極,且威風凜冽,實不能耐。于是宓主張回歸聖經學院。人員複歸本校後,擠在教室裡待至天明,各自散去。”直到12月6日,他才擠上了奔赴南嶽衡山的火車。

歸途多坎坷坐完火車,沈從文坐了7天船、2天轎子才回家

坐上了火車,也不一定到家了。民國時期,大多數人的老家仍在鄉村。要回家,還得坐船、坐汽車,乃至乘轎子。比如沈從文,他到北京之後的第一次回鄉,就備受颠沛之苦。

那是1934年1月7日,因為母親病重,沈從文決定回家探母。他從北平坐火車到了長沙,轉車去常德、到桃源,此間花去5天,再往前便沒有公路了,他從桃源坐船到浦市後,在船上呆了7天,到家還得走陸路,他就又坐了2天的轎子才到鳳凰,期間花去近半個月的時間。

漫長的路途中,他給妻子張兆和寫信講述沿途過程。在信裡,沈從文多次表達了對于路途遙遠的不滿,“我有點點不快樂處,便是路上恐怕太久了點,聽船上人說至少得四天方可到辰州,或許還得九天方到家。”“每一槳下去,我皆希望它去得遠一點,每一蒿撐去,我皆希望它走得快一點。”除了路途遙遠,一路上也是風險頗多,“中間小船在灘上歪了一下……”“又遭遇大灘了,我抱着你同四丫頭的相片,若果浪把我卷去,我也得有個伴!”因為路上耽擱時間太長,沈從文不得不推遲回北平,在信裡他也還叮囑張兆和為其請假。

身在北平的沈從文後來給大哥寫信解釋自己不回家的原因時說,回家要花很多錢,而且回家之後未必能夠回到北平。田漢回湘的歸途同樣無比艱難。1924年,田漢妻子在滬染病,他決定送她回故鄉,費了三個多月,才從上海趕到了長沙,途中到漢口時,他隻剩下了一元,經朋友幫忙才回到湖南。那時候的故鄉,在他們眼中,似乎不僅是魂牽夢系的歸宿,更是人在囧途。

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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