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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優化記

時間:2024-10-21 05:44:50

《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提出建立健全黨對重大工作領導體制機制,優化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加強黨對涉及黨和國家事業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改革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是完善黨中央機構職能的重大舉措。

新中國成立以來,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在治國理政實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958年,中共中央決定成立财經、政法、外事、科學、文教等6個小組,在黨中央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這些小組是黨中央的,直接隸屬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向他們直接做報告。大政方針在政治局,具體部署在書記處。隻有一個“政治設計院”,沒有兩個“政治設計院”。大政方針和具體部署,都是一元化,黨政不分。具體執行和細節決策權屬政府機構及其黨組。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先後在對台、機構編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等領域成立領導小組或委員會,作為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國家安全、網絡安全、軍民融合發展等涉及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重要領域成立新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對加強黨對相關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協調,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具體而言,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在國家治理中提高了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主要發揮了頂層設計、總體布局、統籌協調和整體推進四大功能。

重大決策的頂層設計。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承擔重大決策前期調查研究、組織論證、征求意見等工作,負責起草重大決策文稿,有利于克服部門決策的分散主義、本位主義,提高重大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重大工作的總體布局。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對重大工作的總體布局能夠超越部門利益,突破常規治理的繁文缛節,推動重大工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于2018年3月28日召開會議,這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委員會後召開的第一次會議。重大事項的統籌協調。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作用,有利于打破部門壁壘和信息阻塞。通過對黨政軍群各類機構的統籌協調,使各領域各層級機構在黨的領導下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職、有序協同,有效實現科層分工治理與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相結合。

重大部署的整體推進。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承擔重大決策部署整體推進、督促落實職能,通過強化督促考核機制,統籌協調、重點督查各地區各部門落實情況,使相關改革協同配套、整體推進,有效避免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确保黨中央決策部署順利實施。

加強和優化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

在國家治理體系的大棋局中,黨中央是坐鎮中軍帳的“帥”,車馬炮各展其長,一盤棋大局分明。在現實中,一些領域黨的領導弱化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黨的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還不夠健全有力,黨的全面領導制度和體制機制有待完善。此次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新組建若幹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對現有機構按主要戰線、主要領域适當歸并,統一各委員會名稱,目的就是加強黨對涉及黨和國家事業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确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

一是實現黨對重大工作領導全覆蓋。此次機構改革新組建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中央審計委員會和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黨中央對相關領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具體舉措,有利于加強黨中央對法治中國建設的統一領導,實現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中央審計委員會加強了黨對審計工作的領導,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有助于對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況進行更為有效的審計監督。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加強了黨中央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了堅強保障。

二是優化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和職能體系。此次機構改革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中央财經領導小組、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委員會,實現了由任務型組織向常規型組織轉型,決策職能和綜合協調職能得到了進一步強化。相比于領導小組,委員會的職能範圍更廣、機構設置更規範、參與成員更多元、統籌協調更有力、決策議事權威性更高,有利于完善黨對重大工作的科學領導和決策,形成有效管理和執行的體制機制,加強黨中央對地方和部門工作的指導。同時,将涉及黨和國家事業全局工作的四個領導小組改為委員會,既滿足了我國治國理政的實際需要,也符合世界各國決策議事協調機構運行的普遍規律。

為進一步理順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與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工,整合相關力量,此次機構改革不再設立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将有關職責交由相關職能部門承擔,将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劃歸中央政法委員會、公安部。改革還調整優化了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領導體制,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由中央組織部歸口管理。

三是統籌黨政職能部門設置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此次機構改革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中央審計委員會和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分别設在了司法部、審計署和教育部,将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部。這種統籌黨政部門設置辦事機構的做法打破了所謂的黨政界限,實現同一件事情齊抓共管,既增強黨的領導力同時也提高政府執行力。這是黨中央總結以往黨政關系理論和實踐經驗作出的重大決策,有利于理順黨政機構職責關系,建立起高效協同的決策執行鍊條。

進一步完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職能體系的方向

處理好決策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與黨政職能部門的關系,進一步明确辦事機構的職責定位。改革後,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有的是單獨設置,有的是放在相關黨政職能部門。應進一步明确辦事機構和黨政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工,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各司其職。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提高效率效能的要求,中央和地方新設立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一般應不再單獨設置辦事機構。現有單獨設置的辦事機構應科學配置權力,按照精幹高效原則設置内設機構,推行扁平化管理,提高機構運行效率。

加快制定黨内法規和機構編制法,推進決策議事協調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在制定中國共産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和研究制定機構編制法過程中,應加強對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的設置、運行和撤銷等問題的制度建設。決策議事協調機構設置應當擺脫機構改革長期以來形成的“量化偏好”,跳出“越少越好”的思維定式,根據是否符合實際、是否科學合理、是否更有效率的原則,區分常設性、階段性和臨時性機構,該新設就新設,該整合就整合,該撤銷就撤銷,做到數量上動态優化調整。同時,增強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三定”方案嚴肅性和權威性,明确設立、撤銷的程序标準以及機構運行規範。另外,需按照黨務公開和政務公開有關規定,提升決策議事協調機構運行透明度,接受各方監督。

合理設置地方機構,推動中央和地方機構職能從“職責同構”走向“職責異構”,賦予省級及以下設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更多自主權。此前多輪機構改革大體遵循中央層面先啟動,地方改革上行下效、嚴格對标的推進模式。這種中央和地方機構職能上下一般粗的職責同構現象導緻權責劃分不盡合理,不利于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此次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注重理順中央和地方職責關系,在改革理念上實現了從“職責同構”向“職責異構”轉變。《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明确提出除涉及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的機構職能外,允許地方因地制宜設置機構和配置職能,賦予省級及以下機構更多自主權,既允許上下級“一對多”,也允許“多對一”。地方應根據實際需要因地制宜地設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不必在各領域都追求“上下對口、左右對齊”,構建符合地方特點、簡約高效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職能體系。

編輯/麥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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