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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Fi 分享 :免費蹭網還是上交密碼

時間:2024-10-20 10:09:37

山寨軟件以“共享”為名,行“偷”密碼之實

打開手機中的Wi-Fi分享軟件,即使不知道密碼也能“蹭”上别人的網絡,讓不少流量控大呼“過瘾”。殊不知,在不知不覺中,自己的Wi-Fi也可能被“默認分享”,而這源于軟件對于用戶個人隐私收集的不規範。專家指出,在大數據時代,互聯網用戶是時候重讀“隐私協議”了。獲取密碼方式各不相同無論用戶在安卓商店還是在IOS商店,搜索關鍵詞Wi-Fi,都會出現很多類似的産品:Wi-Fi伴侶、Wi-Fi鑰匙、Wi-Fi管家……産品提供商既有大型互聯網公司,也有專門的軟件公司。Wi-Fi分享軟件的工作原理非常簡單:通過用戶對已知密碼Wi-Fi的分享,讓其他用戶也可以免費蹭網,Wi-Fi分享軟件再根據用戶使用偏好、位置等信息,或推送廣告,或為商戶導流。但本刊記者調查發現,用戶對已知密碼Wi-Fi的共享行為并不完全是主動的。某安全研究中心技術人員黃立章對Android平台上六款Wi-Fi共享類軟件檢測後發現:有三款軟件在用戶首次連接Wi-Fi時,密碼分享選項被默認勾選;有五款軟件在斷開共享Wi-Fi後,密碼仍留存在本地,其中兩款軟件可供直接查看Wi-Fi密碼,同時有兩款軟件具備弱密碼猜解功能。“這就意味着,用戶在無意的情況下使用這些軟件登錄無線網,這一網絡就被默認分享了,若網絡中存在未保護的文件服務器或其他敏感資源,後果難以想象。”他說。Wi-Fi萬能鑰匙相關負責人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軟件獲取的熱點密碼在服務器中二次強加密保存,任何一個開發或管理人員沒有權限進行查詢,且不提供通過第三方ROOT工具獲取系統管理權限後查看密碼的功能。“但市面上有大量的山寨軟件提供了查看密碼的功能。”Wi-Fi萬能鑰匙相關負責人說,近兩年來經過公司舉報而下架的山寨Wi-Fi萬能鑰匙的軟件有1600多個。“劣币”驅逐“良币”本刊記者調查發現,不少山寨的Wi-Fi分享軟件隐私協議不僅“霧裡看花”,甚至有“霸王”條款之嫌。例如,一款軟件在隐私協議中說,如果使用該産品與家人和朋友分享内容或邀請他們,軟件可能會收集與上述人士有關的信息,包括姓名、電話号碼、電子郵件地址等。事實上,消費者很難分辨哪一軟件是山寨的。業内人士表示,幾乎所有知名軟件都被山寨或者二次打包,遊戲類、工具類最為嚴重,山寨軟件就像“牛皮癬”,很難徹底清除,打掉一個假的,改個皮膚又上架了,可謂防不勝防。山寨軟件通過模仿、抄襲知名軟件誘導用戶安裝後,進行各種違規操作,比如彈出廣告、下載插件、安裝其他軟件、未經用戶同意訂購消費服務,消耗用戶的資費和流量,甚至竊取短信、通話記錄等用戶隐私數據。山寨軟件之所以屢禁不止,一方面,是制假成本低、利益回報高;另一方面,是在打擊山寨的過程中,存在多方協調困難、舉報下架過程漫長、相關法律政策不健全等現狀。國内某互聯網安全研究院負責人表示,一些Wi-Fi分享軟件開發者制作軟件本身難以盈利,就會在軟件裡嵌入第三方SDK功能包,這個功能包不影響軟件本身運行,但是會收集用戶的行為數據并提供給服務商,以便其他軟件進行商業推廣,被推廣方則根據點擊量、下載量等數據給Wi-Fi分享軟件開發者分成。由于違法成本低,“劣币”驅逐“良币”的現象令不少開發者苦不堪言。國内某知名互聯網企業負責人表示,該企業制作的Wi-Fi分享軟件不是主動分享用戶的Wi-Fi,結果是很有可能競争不過那些默認分享的。“由于這個産品的思維就是使用者越多可連接的免費Wi-Fi越多,例如搜出來10個Wi-Fi,我們沒有讓用戶默認分享,可使用的Wi-Fi也許隻有2個,但默認分享Wi-Fi的産品也許能連6個,客戶自然也願意去下載使用那些了。”“隐私協議”不應成為“黑匣子”本刊記者看到,Wi-Fi萬能鑰匙于2018年3月30日修改了自己的隐私協議。其中主要增加了關于個人隐私保護和收集的詳細描述,并明确指出:“如使用‘分享熱點’服務,需要用戶的熱點信息、Wi-Fi密碼,通過您的共享讓其他用戶免費連網。”而在此前,關于這些的描述并不明确。五花八門的Wi-Fi分享軟件明文顯示密碼也好,自動勾選Wi-Fi分享也好,都反映出了一個事實——當前我國軟件市場上各類軟件對于用戶個人隐私的收集和保護尚存在不規範行為,還包括默認勾選同意軟件廠商制定的隐私條例、對隐私信息的收集未有明确告知、收集與當前軟件不相關的用戶信息等。有專家形象地将目前消費者個人信息被侵犯的環境比喻為“溫水煮青蛙”。在企業大量不同程度地違法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環境中,消費者不但難以知曉有哪些規範能夠支持自己維權,甚至都難以知曉自己是否已被侵權。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周漢華等專家認為,一方面法律要及時亮劍,對“默認勾選”等行為進行嚴格管控,對用戶隐私協議中是否有語焉不詳、霸王條款等進行專項整治,避免消費者權益無意間受損;另一方面個人隐私保護立法也需加快推進。更重要的是,對于用戶而言,“隐私協議”和“用戶協議”是判斷這一産品是否正規的先決條件。互聯網普及多年,用戶也必須切實提高自身的保護意識,避免被山寨軟件所“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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