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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參加 “為民鑒寶”活動了

時間:2024-10-20 01:58:12

到了鑒寶現場,我就後悔了鄭嘉勵:專職田野考古,業餘從事雜文寫作,既為個人抒情遣懷,也為考古工作者與大衆之間的情感、趣味和思想的連接文物工作者眼中的“文物”,是古人留存的遺迹和遺物的總和。而考古工作者和博物館從業人員,對文物的價值判斷,各有側重。考古人認為古墓葬的結構和營造,重要性不在随葬品之下;城市遺址的平面布局、規劃意匠,更比城内出土的壇壇罐罐重要。這種考古人的價值觀,我稱之為“遺迹大于遺物”,博物館人員大概不會這麼看,他們更需要遺址裡出土的精美器物,以充實館藏,而遺址是無法搬進博物館的。

即便是遺物,考古人與博物館人的看法,也不盡相同。博物館人更重視精美、珍貴的文物,最好定為“一級文物”,而遺址中大量的陶器、墓磚、陶瓷片,博物館就未必樂意全盤接收。考古人不至于那麼以貌取人,史前遺址的年代,主要是靠海量的陶片建立起來的,而非光鮮亮麗的“國寶”重器。考古人的價值觀,我稱之為“一般大于特殊”。大量的、普遍發生的民間器物,對認識曆史具有重要的價值。

說這麼多,其實我所謂的“文物”,在很多人看來,但凡入其法眼者,無非就是“寶”。

“寶”的稱謂,本沒有錯。廣義說來,珍貴的、值錢的都算。故宮、長城,是我國最可寶貴的曆史文化遺産,稱為“國之重寶”,當之無愧,盡管任何人都不能拿故宮、長城賣錢;狹義的“寶”,隻是有市場、有行情、可賣錢的文物,具有鑒賞或學術價值的古董,僅指可移動的古代遺物。

文物研究的基礎,在于鑒定:斷代,判斷年代;定性,判斷性質;辨僞,分辨真假。文物既稱為“寶”,文物鑒定自然就是“鑒寶”。寶,是買賣的,鑒寶又比文物鑒定多出一個環節——估價,在古董市場上,能換多少錢?

考古人發掘古遺址,與海量出土文物打交道,實踐經驗不可謂不豐富。然而,出土文物不存在真僞的問題,考古人的鑒定,隻關乎斷代與定性,不涉及辨僞和估價。而且考古人有“厚古薄今”的傳統,古不考夏商周三代以下,無緣接觸明清民國文物。可晚近的傳世品,恰為古董市場的主流。考古人“鑒寶”,局限性很大。

理論上,博物館專家,比考古人更适宜“鑒寶”,他們接觸不同時期的藝術品,向民間征集、收購文物,也涉及“辨僞”“估價”等具體細節。然而,博物館人畢竟不是市場上的弄潮兒,市場風雲變幻,你讓我評估文物的價格,那你能告訴我明年杭州的天氣嗎?

現在,我到處能聽到民間“鑒寶大師”的吐槽,說博物館、考古所的專家,誇誇其談、紙上談兵,恐怕也不全是污蔑之詞。至少我是這樣的,關于古董行情,全無實戰經驗。但若指責我誇誇其談,我是反對的,因為我沒有意願涉足“大師”樂道的江湖,在考古發掘中,也挖不出假古董。

話說回來,在“鑒寶”事業的廣闊天地,我是敬佩大師的,在電視裡,看到他們“為民鑒寶”時的表現,面對不知來源、光怪陸離、防不勝防的藏品,講得頭頭是道,沒有龐雜的實踐和閱曆,無法想象。

前些年,我參加過一次“鑒寶”活動。那是個“文化遺産日”,台州某地舉辦了“為民鑒寶”活動。

我忝列浙江省文物鑒定委員會委員,是因為我對唐宋墓葬、青瓷窯址,有多年的考古工作經驗。這時代最大的誤會,就是很多人認為考古學家都是“古董家”。其實,我對明清書畫、雜項、各種古怪,并無鑒别能力,我的工作碰不到這類東西,偏偏這就是各地民間收藏之大宗。

台州是我的家鄉,朋友誇我幾句,我頭腦一熱,就去了。

到了鑒寶現場,我就後悔了。作為專家,我高坐台上,頭頂懸挂着“為民鑒寶”的大紅條幅。衆目睽睽之下,總不能坦陳自己不學無術,這個不懂,那也不懂,未免太不像話,你是專家呀,對吧?于是,強打起精神,在台上裝着閱曆無數的老成模樣,其實如坐針氈,恨無地洞可鑽,兩個小時下來,情緒幾乎崩潰。

從此,我再也不參加任何“為民鑒寶”的公開活動。以我的業務能力與心理抗壓能力,對付不了那種複雜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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