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誰
中國政府派駐外國,維護本國利益,保護本國公民及法人合法權益的官員
職業領事分為四級
總領事
領事
副領事
領事代理人
他們的工作内容
·促進中國與領館所在國之間關系的發展
·保護本國公民及法人的正當權益
·為中國公民頒發護照
·為外國公民辦理中國簽證
·為中國公民擔任民事登記員和公證人
·處理有關中國公民遺産的事務
·對具有中國國籍的船舶、飛機和火車、汽車等交通運輸工具行使監督和檢查權并向其提供必要的協助
他們不能
·為中國公民申辦簽證
·為中國公民在當地謀職或申辦居留證、工作許可證
·幹預所在國的司法或行政
·參與仲裁或解決中國公民與他人的經濟、勞資和其他民事糾紛
·替中國公民提出法律訴訟
·幫助中國公民在治療、拘留或監禁期間獲得比當地人更佳的待遇
·為中國公民購買免稅物品
張靜/整理劉章豐/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