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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終結“管理就是收費”

時間:2024-10-20 03:11:50

“罰2000塊管一年”,是罰款“包月”“包季”等“管理就是收費”老問題的“升級版”,若不将其終結,禍患無窮。

罰單“年票制”、以罰代管、執法尺度不一……國務院第22督查組近日在重慶暗訪期間接到多名大貨車司機反映,重慶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以“擅自改裝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為由向他們罰款2000元,憑罰單可在一年内免予處罰。對此,多名司機表示“想不通”。

大貨車司機違法行為還沒發生,或者隻發生一次,就要“預交”全年罰款,開這種“年票制”罰單,是怎樣奇葩的交通行政執法!

過去有媒體曝光“釣魚”執法,但是現在看,它在罰款“年票制”面前,實在是小巫見大巫。畢竟,“釣魚”執法者,既要預先設下“誘餌”,還得人在現場蹲守“魚”的上鈎,總算還有幾分“現場感”。

相比之下,“年票制”罰單,堪稱直接“拉網捕魚”了。罰一次管全年,不是罰一兩個司機,它是一種“普罰”,其最大好處在于,可以嚴防“漏網之魚”,端的是“一網打盡”。執法者隻要開具了罰單,即可退場。

這豈不是以最小的行政成本,實現了“罰款經濟”的最大化?而且,那些“擅自改裝”的貨車司機,多數都會“很配合”(否則很可能罰得更多)。

去年,《北京時間》調查發現,途經河南省伊川的貨車司機隻要根據不同的超載車型,每月分别向伊川縣交通運輸執法局交1000、1500、2000元不等的“超載包月費”,在全縣範圍就可以暢通無阻。司機們說,不超載幾乎沒錢賺,交了“包月費”,就能放開了跑。這也算是“兩害相權取其輕”吧。

因此,這種“周瑜打黃蓋”式的所謂執法,就會變得很安全。這些年,運動式超載治理沒少進行過,但車主擅自改裝、超載現象愈演愈烈,其背後,正是“月票制”“季票制”“年票制”罰單的陰魂不散。

特别是,罰單陰魂如果所附“肉體”,是帶着“罰款經濟”任務之下的執法沖動,抑或是大隊建設“自籌資金”的“正當性”。而“一網打盡”的“普罰”,來得最簡單也最高效,“年票制”之類奇葩罰單,就更會“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若不是國務院督查組的調查,重慶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的“年票制”罰單,或許仍将繼續;而即使這一次被查,會不會督查組前腳走、後腳類似罰單就換身“馬甲”上路,也未可知。

“罰2000塊管一年”,涉及貨車車主衆多,持續時間年複一年,罰款名目含糊不清,這些問題長期不被當地發現而一定要等國務院督查才能發現,這本身也很蹊跷,值得有關部門繼續探究。

嚴肅的行政管理,事關道路交通安全,事關法治信仰,也事關政府公信力。“罰2000塊管一年”,是罰款“包月”“包季”等“管理就是收費”老問題的“升級版”,若不将其終結,禍患無窮。對其整改不能又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而宜将溯責問責觸角延伸至所有可能的責任主體。“有責必究,究責必嚴”,是對“一罰包全年”最有力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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