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發布的《2017年中國學生資助發展報告》指出:2017年,政府、高校及社會設立的各項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共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學生4275.69萬人次,資助資金1050.74億元。相較于2016年的數據(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學生4281.82萬人次,資助資金955.84億元),可以看出資助金額在持續增高。
國家在大政方針上給予高校資助工作足夠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支持,如何讓國家和社會資助能夠實現《綱要》中所提到的目标要求,是一線資助工作者應當深入研究的問題。
一、高校精準資助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資助對象認定困難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有較為規範、完備的認定程序,一般按照開具《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個人提交申請、班級民主評議、學院審核、學校資助管理部門審核備案的步驟進行。但是,從評定後對于受助學生的深入了解來看,依然存在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學生獲得資助資格而經濟條件較差的學生沒有獲得資助資格的情況。筆者分析有如下原因可能導緻這種情況的發生:
一是地方民政部門對于開具的《家庭情況調查表》審核不嚴格。《家庭情況調查表》上所顯示的信息有虛假或者選擇性隐瞞的情況。這就要求學生資助工作者不能僅憑《家庭情況調查表》判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也要在評定前做好學生的誠信教育。
二是困難程度難以準确界定,民主評議小組投票可能存在人情票。這種情況尤其在大一新生入校時最為明顯,新生入校軍訓期間就開始認定困難生,民主評議小組要根據掌握的書面材料和短期内的接觸判斷經濟困難程度,缺乏準确性。為了不遺漏真正困難的學生,隻好給他們提供“主動訴窮”的機會,學生為了争取助學金資格“被動訴窮”,無形中對經濟困難學生的自尊心造成了一定傷害。如果在大二之後評定,民主評議小組中的學生成員很可能會傾向于比較了解或者私交關系比較好的同學,在投票中多了人情成分。所以輔導員、班主任要在困難認定過程中多方了解情況,多關注家庭經濟困難但自尊心強、内心敏感、性格内向的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
(二)困難情況動态更新不及時、不到位
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是動态變化的,但是輔導員、班主任很難及時了解這些變化。有些學生家庭因社會資助、家庭收入增加等情況,家庭經濟條件已經轉好,但學生一般不會主動告知。有些學生家庭遭受一些負面事件帶來的重大變故(如家人入獄、吸毒、賭博或父母離異等)緻貧時,學生也羞于開口。這就要求輔導員、班主任将精準資助落實在日常管理工作的細節中,及時和學生溝通,做學生信賴的師長。
(三)資助滿足學生需要的層次較低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僅需要資金資助,更有自我發展、自尊自愛的需要。所以,輔導員應當引導學生自強自立,積極向學生提供有償資助的機會,不僅能滿足學生自我發展的需求,也能達到精準資助的目的。
二、解決高校精準資助工作困境的策略
應當充分考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受助體驗,優化資助工作的方式方法,為學生營造公平、公正、溫暖、和諧的資助氛圍,以滿足學生自尊自愛、自立自強的需要。首先,在困難認定過程中,盡量降低學生的“被動訴窮”傷害,做好學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端正學生學風,教導學生“勿以貧窮為恥,當以上進為榮”。其次,在日常管理中,與學生保持良好的師生關系,生活上多體貼關心,學習工作上多指導輔助,讓資助變得富有人情味。做到把“扶困”與“扶智”、“扶困”與“扶志”結合起來。
在黨和國家的政策指引下,學生資助工作者應當将精準資助工作做得更加細緻入微,不斷發現新問題,探索資助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全面做好高校精準資助工作。
(作者單位:商丘師範學院)